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鄂粮规[2016]2号有关市、州、县粮食局、财政局、农发行:为适应新形势,落实国家成品粮储备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省级商业储备更名为省级成品粮油动态储备,制订了《湖北省省级成品粮油动态储备管理办法》,现印发各地,请遵照执行。2016年10月25日湖北省省级成品粮油动态储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省级成品粮油动态储备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有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