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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近年来管理薄弱、频发安全事故的广州市临时性建筑、限额以下工程的建设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广州市建委近日起草了《关于加强我市临时性建筑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临时性建筑和限额以下工程的建设管理实行备案制度。此类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将有关资料报送属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