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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从2009年6月1日起实施至今,人们对这个词已不再陌生。国家给予的10%补贴确实使许多顾客享受到了优惠,也因此引发了换购家电的热潮。政策最早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州和长沙等9省市试点。在反映良好的情况下,2010年6月3日商务部、财政部、环保部三部委今日联合发布《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方案》决定,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推广实施期暂定为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将在原9个试点省市基础上增加19个实施省市。原先的九个试点省市在试点期满后继续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