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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宁政办发[2011]13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切实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信息发布工作,有效发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作用,全面提升防灾避险能力,最大限度减轻气象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