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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意的最终形成,要依靠双方的意思进行交涉、谈判,这主要表现在处罚程序上双方意志的互动.必须确保程序的正当才能营造一个温和的对话交流交涉沟通平台,从而才能实现权力与权利的平衡.而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合意理念虽略有端倪,但其关于程序的法律规定不明确不具体不完善.故而,需要完善行政处罚中的相关程序来确保行政合意的安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