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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你的病情怎么样了,我今天又把打工挣的300元钱打在你的银行卡上了,你一定不要放弃治疗。”边读大学边打工的儿子在电话里的一番话,给了卧病在床的母亲一丝安慰。
“你安心上学,我已经参加了新型城乡合作医疗保险,能够报销一部分医药费。”回答的声音不大,但很清晰。
电话那端的儿子,听明白了母亲的话。这一消息,让才20岁的儿子长长缓过一口气来。
这位年龄只有49岁的母亲是一位农村妇女,名叫杨孝兰,家住南岸区涂山镇莲花村花果一组125号,自2006年6月被确诊患肺癌以来,巨额的医疗费用,让本来就不太宽裕的家一下子陷入负债累累的境地。而今,新型城乡合作医疗政策的推出,对杨孝兰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
新型城乡合作医疗政策的出台,是城乡困难群众盼望多年的结果。
2004年,通过社会捐赠等方式,南岸区用筹措来的3000万元建立了“三个一千万”困难救助基金,即1000万元的教育救助基金,1000万元的医疗救助基金,1000万元的生活困难特别救助基金,帮助解决贫困农民和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基础教育、医疗和养老等问题。
有了这笔资金,农村卫生工作范围有了新的拓展:每年对60岁以上的男性和55岁以上的女性进行免费体检。
南山镇石龙村的陈荷莲,在家务农,从来没有参加过体检。在去年的体检中,她被查出患有子宫内翻等症。通过手术,她获得了康复,每次回忆起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次体检,她都觉得真是万幸。
然而,经过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摸底调查,南岸区发现城镇低收入人群、下岗待业人员、农转非人员和农民人数众多,单靠“三个一千万”困难救助基金,无疑是杯水车薪,尤其是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区委、区政府经过多次研究后,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乡一体化医疗救助试点。在成功试点的基础上,今年5月11日,南岸区正式出台《南岸区新型城乡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
这是一项弥合城乡分割“生命线”的新政策。《办法》规定,只要户籍在南岸区的城市低收入群体、下岗待业人员、农转非人员及农村居民,都可以自愿参加医疗保险。为了加大统筹城乡医疗的力度,南岸区在区里统一设立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在各个镇(街)设立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新型城乡合作医疗基金采取财政补助、参合居民个人自愿缴费、集体扶持、社会捐助等多种方式筹集,其中对农村居民进行特殊照顾。《办法》规定,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的资金筹集标准是每人每年50元,其中城市低收入群体、下岗待业人员、农转非人员及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元,其余40元由市、区财政解决。《办法》特别规定,城镇、农村特别困难的居民(包括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特困人群)个人缴费部分,由各镇(街)或民政部门资助代交。参合人员在本辖区内定点镇、村级医疗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每次就诊的门诊医药费用按30%的比例给予补偿,每人每年累计门诊补偿封顶线为30元;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用,每年最高可报销1.5万元。
“新政策消除了城乡差别。”说起新《办法》,迎龙镇马颈村村民李长海同杨孝兰一样兴奋。除了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外,更让他们感到温暖的是,在医疗救助方面,他们觉得自己与城里人完全一样了。
“你安心上学,我已经参加了新型城乡合作医疗保险,能够报销一部分医药费。”回答的声音不大,但很清晰。
电话那端的儿子,听明白了母亲的话。这一消息,让才20岁的儿子长长缓过一口气来。
这位年龄只有49岁的母亲是一位农村妇女,名叫杨孝兰,家住南岸区涂山镇莲花村花果一组125号,自2006年6月被确诊患肺癌以来,巨额的医疗费用,让本来就不太宽裕的家一下子陷入负债累累的境地。而今,新型城乡合作医疗政策的推出,对杨孝兰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
新型城乡合作医疗政策的出台,是城乡困难群众盼望多年的结果。
2004年,通过社会捐赠等方式,南岸区用筹措来的3000万元建立了“三个一千万”困难救助基金,即1000万元的教育救助基金,1000万元的医疗救助基金,1000万元的生活困难特别救助基金,帮助解决贫困农民和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基础教育、医疗和养老等问题。
有了这笔资金,农村卫生工作范围有了新的拓展:每年对60岁以上的男性和55岁以上的女性进行免费体检。
南山镇石龙村的陈荷莲,在家务农,从来没有参加过体检。在去年的体检中,她被查出患有子宫内翻等症。通过手术,她获得了康复,每次回忆起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次体检,她都觉得真是万幸。
然而,经过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摸底调查,南岸区发现城镇低收入人群、下岗待业人员、农转非人员和农民人数众多,单靠“三个一千万”困难救助基金,无疑是杯水车薪,尤其是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区委、区政府经过多次研究后,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乡一体化医疗救助试点。在成功试点的基础上,今年5月11日,南岸区正式出台《南岸区新型城乡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
这是一项弥合城乡分割“生命线”的新政策。《办法》规定,只要户籍在南岸区的城市低收入群体、下岗待业人员、农转非人员及农村居民,都可以自愿参加医疗保险。为了加大统筹城乡医疗的力度,南岸区在区里统一设立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在各个镇(街)设立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新型城乡合作医疗基金采取财政补助、参合居民个人自愿缴费、集体扶持、社会捐助等多种方式筹集,其中对农村居民进行特殊照顾。《办法》规定,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的资金筹集标准是每人每年50元,其中城市低收入群体、下岗待业人员、农转非人员及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元,其余40元由市、区财政解决。《办法》特别规定,城镇、农村特别困难的居民(包括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特困人群)个人缴费部分,由各镇(街)或民政部门资助代交。参合人员在本辖区内定点镇、村级医疗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每次就诊的门诊医药费用按30%的比例给予补偿,每人每年累计门诊补偿封顶线为30元;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用,每年最高可报销1.5万元。
“新政策消除了城乡差别。”说起新《办法》,迎龙镇马颈村村民李长海同杨孝兰一样兴奋。除了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外,更让他们感到温暖的是,在医疗救助方面,他们觉得自己与城里人完全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