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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北京时,三次强调大气污染防治,指出大气污染防治是北京发展面临的一个最突出问题,并对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中共北京市委常委会第149次会议讨论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推动空气质量加快改善的意见(讨论稿)》。常委会一致认为,我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关系社会民生,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依法治污、坚持改革创新,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措施把首都大气污染治理好。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都对“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出台《意见》是破解当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问题的重要抓手。
2013年,市政府制定印发《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并逐年细化实施,明确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任务及目标;2014年,《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基层环保职责缺失、公众参与水平不高、考核监督效力偏软、执法监管震慑不足等问题。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门设立大气污染治理体制机制改革专项小组,就是要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向改革要红利、要效益。
在充分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市政府研究起草了《意见》。《意见》共6个方面20条。包括:健全市、区县、街乡(镇)三级大气污染防治监管体系,主要是强化政府主导职责的落实。完善落实排污者主体责任,在单位排污层面,建立健全企业环境行为年度报告制度和信用评论制度,建立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在个人排污层面,实施全民行动共同治污,转变生活方式,绿色出行、低碳消费,主动减少污染排放。健全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的公共政策,完善财政政策,强化环境税费政策,深化金融信贷政策,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排污许可和排污交易制度,建立大气环境容量约束制度,健全环境影响评价和区域限批制度。提高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推进法院涉环保案件集中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推行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督管理模式,健全有奖举报查处制度,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等重大环境事件的舆情联合应对机制。严格督查考核问责,建立市级环保督查机制,成立市级环保督查机构,重点对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等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通报反馈等。推进区域协调发展,认真总结APEC会议区域协同保障空气治理的成功经验,依托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联合宣传、空气重污染应急等工作机制,编制实施区域大气污染治理中长期规划,共同治理区域机动车、燃煤、工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
市委常委会原则同意后,市政府将细化任务分解,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部门、完成节点及相应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加快推进我市大气污染改善步伐。
(执笔人:沈 聪)
中共北京市委常委会第149次会议讨论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推动空气质量加快改善的意见(讨论稿)》。常委会一致认为,我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关系社会民生,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依法治污、坚持改革创新,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措施把首都大气污染治理好。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都对“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出台《意见》是破解当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问题的重要抓手。
2013年,市政府制定印发《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并逐年细化实施,明确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任务及目标;2014年,《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基层环保职责缺失、公众参与水平不高、考核监督效力偏软、执法监管震慑不足等问题。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门设立大气污染治理体制机制改革专项小组,就是要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向改革要红利、要效益。
在充分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市政府研究起草了《意见》。《意见》共6个方面20条。包括:健全市、区县、街乡(镇)三级大气污染防治监管体系,主要是强化政府主导职责的落实。完善落实排污者主体责任,在单位排污层面,建立健全企业环境行为年度报告制度和信用评论制度,建立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在个人排污层面,实施全民行动共同治污,转变生活方式,绿色出行、低碳消费,主动减少污染排放。健全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的公共政策,完善财政政策,强化环境税费政策,深化金融信贷政策,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排污许可和排污交易制度,建立大气环境容量约束制度,健全环境影响评价和区域限批制度。提高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推进法院涉环保案件集中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推行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督管理模式,健全有奖举报查处制度,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等重大环境事件的舆情联合应对机制。严格督查考核问责,建立市级环保督查机制,成立市级环保督查机构,重点对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等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通报反馈等。推进区域协调发展,认真总结APEC会议区域协同保障空气治理的成功经验,依托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联合宣传、空气重污染应急等工作机制,编制实施区域大气污染治理中长期规划,共同治理区域机动车、燃煤、工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
市委常委会原则同意后,市政府将细化任务分解,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部门、完成节点及相应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加快推进我市大气污染改善步伐。
(执笔人:沈 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