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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任务,目前,各个领域、各条战线、各个地区和单位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普遍都在为促进社会和谐而创先争优。在这种形势下,进一步明确创先争优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对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无疑是重要而紧迫的。
一、为社会和谐创先争优的意义重大
我国正在发生空前未有的社会大变革。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社会化、国际化、社会群体分化、民主化、法治化、思想文化多样化进程加快推进,一方面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生机与活力,另一方面导致社会矛盾和问题多发凸显。在这样特殊的历史背景下,我国社会出现了许多矛盾和问题,影响了社会和谐。从人际关系看,无论是个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还是群体与群体之间都有不和谐现象。
个体之间关系的不和谐主要表现为亲情、乡情、爱情、友情等各种人情世故中参进了功利,导致一些人失望、不愉快。特别是有的党员干部公权私用、公权私卖、权钱交易、奢靡浪费、腐败、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风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和谐。从人与社会关系看,无论是人与社会组织、社会制度之间还是人与社会规则之间,都出现了这样那样的不和谐现象。突出的问题是一些人为了私利或本位利益、局部利益搞“潜规则”或者“闯红灯”、“打擦边球”,有的人甚至伤天害理、丧心病狂。这些行为践踏了法律、制度、体制、机制、道德规范等社会规则,影响了社会秩序。从人与自然关系看,生态被破坏,自然资源被过度开发使用,高污染、高排放等,导致人们赖以生存的阳光、空气、水、土、植被等前所未有地恶化。人与社会、自然关系不和谐,必然影响到人自身的和谐,导致许多人生理、心理、精神不健康或者亚健康。这些社会不和谐现象不仅影响到人民安康幸福、国家长治久安、社会良性运行,而且影响到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吸引力、感染力。
二、为社会和谐创先争优的任务艰巨
促进社会和谐是一个系统工程,对于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来说,主要是在了解社会和谐内涵的基础上,从身边事做起,着力做力所能及的事。
首先是创先基层党组织和谐,争优党员自身和谐。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自身的状态直接影响到周围群众。他们自身的和谐氛围、和谐状态和典型示范,不仅是社会和谐的重要体现,而且能够感染人、感召人、引导人、鼓舞人。反之,不仅不能促进社会和谐,而且会影响社会和谐,甚至会成为社会不和谐的诱因。目前,有些党员患得患失,自私自利,追名逐利,损人利己,不择手段等不良、不端行为,就是导致人民群众失望、不满和党群关系不和谐的重要原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可以促进各基层组织进行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可以促进广大党员加强党性修养和提高自身素质。因此,创先争优的过程,也是党员和党组织提升思想境界、精神气质、自身形象和提高自身素质、能力的过程。以党组织和谐、党员自身和谐来促进社会和谐。
其次是不断促进人、社会、自然及其相互关系的和谐。这就是按照我们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个体之间关系和谐包括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邻里关系和谐、组织或单位人之间的和谐。群体之间关系和谐包括党群关系和谐、干群关系和谐、政党关系和谐、民族关系和谐、宗教关系和谐、社会阶层关系和谐等。促进人际关系和谐,要求人们之间互相尊重、平等互利、诚信友爱、互帮互助、融洽相处。人与社会关系和谐,即人与社会组织、社会制度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即人与所处的环境和谐共生。自然界为人的生存和发展提供外部环境和物质资料,并不断地得到改造,成为人化的自然;人尊重自然规律,在实现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保护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控制人口数量和提高人口素质之间的协调,实现人与环境友好。这既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又是社会和谐的反映。
三、为社会和谐创先争优的原则把握
促进社会和谐需要树立新理念、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实施正确的政策措施等。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积极促进社会和谐,还要为此创先争优,就要按照中央关于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的要求,从思想理论水平和行动能力、精神意志等方面着力提高自身素质,把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要求的“五个好”、争做优秀共产党员要求的“五带头”在促进社会和谐的实践中体现出来。这就要明确并且坚持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原则,也就是准确把握促进社会和谐的核心理念和价值取向、着眼点和着力点,才能保证创先争优活动的针对性和先进性。
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人是社会的主体、社会的灵魂。促进社会和谐,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为了人,一切依靠人,不断地解放人、开发人、塑造人,着力解决民生、民权、民心、民智、民力、民享、民乐等方面的现实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的多样性需求,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为促进社会和谐创先争优的过程,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过程。
要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这就要贯彻落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要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要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要始终维护公平正义。社会公平正义是人类追求的理想,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首要价值,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是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和谐的保障。公平是合理分配利益的规则,意味着不偏不倚,没有偏私。目前,维护公平正义的重点是维护弱势人群的权益,促进社会高、中、低位收入人群之间关系和谐。
要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社会转型是个必然产生矛盾的过程。如果社会矛盾得不到及时有效化解,就会影响改革、发展和稳定。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为促进社会和谐创先争优,就要正视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现实,及时有效地化解在企业改制、收入分配、社会福利保障、劳资关系等方面的矛盾,积极地为人民群众和利益群体提供利益表达的机会、地方、渠道,引导他们以合法的形式和理性的态度解决利益矛盾。还要积极培育和谐文化理念,引导人民群众确立以和为贵的价值观,崇尚和平、和睦、和谐的理念和精神,形成共同的和谐社会理想,引导人们注重人文关怀、心理疏导,正确处理人际关系等。
促进社会和谐的任务十分艰巨而复杂。我们要立足现实、着眼长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尽最大努力化解社会不和谐因素,就能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在这个过程中创先争优,集中体现了勇于担当、竭诚奉献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必将极大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为社会和谐创先争优的意义重大
我国正在发生空前未有的社会大变革。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社会化、国际化、社会群体分化、民主化、法治化、思想文化多样化进程加快推进,一方面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生机与活力,另一方面导致社会矛盾和问题多发凸显。在这样特殊的历史背景下,我国社会出现了许多矛盾和问题,影响了社会和谐。从人际关系看,无论是个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还是群体与群体之间都有不和谐现象。
个体之间关系的不和谐主要表现为亲情、乡情、爱情、友情等各种人情世故中参进了功利,导致一些人失望、不愉快。特别是有的党员干部公权私用、公权私卖、权钱交易、奢靡浪费、腐败、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风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和谐。从人与社会关系看,无论是人与社会组织、社会制度之间还是人与社会规则之间,都出现了这样那样的不和谐现象。突出的问题是一些人为了私利或本位利益、局部利益搞“潜规则”或者“闯红灯”、“打擦边球”,有的人甚至伤天害理、丧心病狂。这些行为践踏了法律、制度、体制、机制、道德规范等社会规则,影响了社会秩序。从人与自然关系看,生态被破坏,自然资源被过度开发使用,高污染、高排放等,导致人们赖以生存的阳光、空气、水、土、植被等前所未有地恶化。人与社会、自然关系不和谐,必然影响到人自身的和谐,导致许多人生理、心理、精神不健康或者亚健康。这些社会不和谐现象不仅影响到人民安康幸福、国家长治久安、社会良性运行,而且影响到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吸引力、感染力。
二、为社会和谐创先争优的任务艰巨
促进社会和谐是一个系统工程,对于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来说,主要是在了解社会和谐内涵的基础上,从身边事做起,着力做力所能及的事。
首先是创先基层党组织和谐,争优党员自身和谐。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自身的状态直接影响到周围群众。他们自身的和谐氛围、和谐状态和典型示范,不仅是社会和谐的重要体现,而且能够感染人、感召人、引导人、鼓舞人。反之,不仅不能促进社会和谐,而且会影响社会和谐,甚至会成为社会不和谐的诱因。目前,有些党员患得患失,自私自利,追名逐利,损人利己,不择手段等不良、不端行为,就是导致人民群众失望、不满和党群关系不和谐的重要原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可以促进各基层组织进行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可以促进广大党员加强党性修养和提高自身素质。因此,创先争优的过程,也是党员和党组织提升思想境界、精神气质、自身形象和提高自身素质、能力的过程。以党组织和谐、党员自身和谐来促进社会和谐。
其次是不断促进人、社会、自然及其相互关系的和谐。这就是按照我们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个体之间关系和谐包括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邻里关系和谐、组织或单位人之间的和谐。群体之间关系和谐包括党群关系和谐、干群关系和谐、政党关系和谐、民族关系和谐、宗教关系和谐、社会阶层关系和谐等。促进人际关系和谐,要求人们之间互相尊重、平等互利、诚信友爱、互帮互助、融洽相处。人与社会关系和谐,即人与社会组织、社会制度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即人与所处的环境和谐共生。自然界为人的生存和发展提供外部环境和物质资料,并不断地得到改造,成为人化的自然;人尊重自然规律,在实现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保护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控制人口数量和提高人口素质之间的协调,实现人与环境友好。这既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又是社会和谐的反映。
三、为社会和谐创先争优的原则把握
促进社会和谐需要树立新理念、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实施正确的政策措施等。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积极促进社会和谐,还要为此创先争优,就要按照中央关于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的要求,从思想理论水平和行动能力、精神意志等方面着力提高自身素质,把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要求的“五个好”、争做优秀共产党员要求的“五带头”在促进社会和谐的实践中体现出来。这就要明确并且坚持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原则,也就是准确把握促进社会和谐的核心理念和价值取向、着眼点和着力点,才能保证创先争优活动的针对性和先进性。
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人是社会的主体、社会的灵魂。促进社会和谐,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为了人,一切依靠人,不断地解放人、开发人、塑造人,着力解决民生、民权、民心、民智、民力、民享、民乐等方面的现实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的多样性需求,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为促进社会和谐创先争优的过程,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过程。
要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这就要贯彻落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要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要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要始终维护公平正义。社会公平正义是人类追求的理想,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首要价值,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是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和谐的保障。公平是合理分配利益的规则,意味着不偏不倚,没有偏私。目前,维护公平正义的重点是维护弱势人群的权益,促进社会高、中、低位收入人群之间关系和谐。
要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社会转型是个必然产生矛盾的过程。如果社会矛盾得不到及时有效化解,就会影响改革、发展和稳定。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为促进社会和谐创先争优,就要正视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现实,及时有效地化解在企业改制、收入分配、社会福利保障、劳资关系等方面的矛盾,积极地为人民群众和利益群体提供利益表达的机会、地方、渠道,引导他们以合法的形式和理性的态度解决利益矛盾。还要积极培育和谐文化理念,引导人民群众确立以和为贵的价值观,崇尚和平、和睦、和谐的理念和精神,形成共同的和谐社会理想,引导人们注重人文关怀、心理疏导,正确处理人际关系等。
促进社会和谐的任务十分艰巨而复杂。我们要立足现实、着眼长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尽最大努力化解社会不和谐因素,就能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在这个过程中创先争优,集中体现了勇于担当、竭诚奉献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必将极大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