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新疆油田按照“雪中送炭、力所能及、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于2007年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筹资标准以当地职工年均工资的60%-300%为基数,缴费比例由启动时确定的1%调整为2013年的3%;待遇标准实行分段补助:5万元及以内部分补助80%,超过5万元部分补助90%;成立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实行制度、政策标准、管理机构、资金使用“四统一”的管理制度。仅2012年就有303名医疗费用20万元以上的重特大疾病患者得到补充医保的补助,其中30万元以上的重特大疾病患者119人,在基本医保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