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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证据公证与现场监督公证是两种不同的公证行为,但是,在公证办理过程中,有的业内人士因现场监督公证具有一定的证据作用,就将其随意定性为保全证据公证;而保全证据公证因均是在公证员现场监督下进行,就将其简单归入现场监督公证的范畴,以致"公证事项定性不准"常被专业法律人所诟病。为此,非常有必要对这两类公证行为进行细致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