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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传统安全观是安全领域的一场思想革命,其在安全的指涉对象、涵括范围、主体表现、实现路径四个方面与传统安全之间存在质的区别,价值层面亦可将其诠释为“人类社会共同体共同面临的威胁”;非传统安全犯罪是非传统安全观的法学视角展现,但两者之间并非等置关系,非传统安全犯罪范畴之确定取决于其对非传统安全之侵害程度或者危险是否达到了“安全化”之高度;我国当下刑事立法已然呈现出“综合安全观”之思维,非传统安全犯罪概念之提出亦使得传统刑法教义学体系面临普适刑法学、刑法学与刑事政策的贯通、预防型刑法等逻辑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