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对待“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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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庭审法院往往不会向陪审团充分解释什么是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上诉法院有时也不能充分保证这一标准得到遵守.向陪审员解释合理怀疑标准意味着近乎确信被告人有罪的最有效方式应当是给出如下指示:“要想证明至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需要一系列证据,这些证据的说服力让你对被告人有罪达到很高程度的确信.衡量这种确信程度的一种方法就是:如果确信的范围是从0到100,那么至少要达到95,才能满足排除合理怀疑.”当案件审理出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即在案证据是否足以使得陪审团在认定被告人有罪时忠实地遵守排除合理怀疑标准,追问陪审团达致排除合理怀疑的结论是否具有合理性,更有助于上诉法院确保该标准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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