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众所周知,《动物防疫法》颁布后,我国的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结开了崭新的一页。自一九九八年实施以来,已八载有余。八年来,动物检疫执法工作者,几经各种形式的培训,又通过自学和检疫执法工作的实践,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知识不断增多,执法水平也不断提高。但是至今,一些动物检疫员、动物防疫监督员及一些动物或动物产品当事人的不规行为仍直接影响了动物检疫监督的执法质量和畜产品的质量,引起部分地区疫病传播,进而影响到党和政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