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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法家思想并不完全属于现代意义上所讲的“法学”,而主要是一套组织领导的理论和方法。想要探讨法家法治主义法理学,实际上是要对法家思想进行整理、取舍,找到能够反映出法家对有关法的基础理论的论说史料并对其进行体系化处理之后,才能建构起来。本文将试图通过一条本体论、价值论、运行论、人性论这样一条主线,寻找法家思想中的法理素材,从阐释学的角度对其加以分析、阐释,以便总结出法家的“法治主义”法理学的基础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