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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师范本科院校的法律课程,大多为非法律专业学生所设。存在着"课程设置不合理、教学方式单一乏味、教学内容专业化不够、教学团队建设不力、教学手段和空间有限"等不足。通过采用"选择合乎专业需要的法律核心课程教材、运用多种教学模式、建立高标准的实验教学设施、单独设立法律教研室、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教学和研究合作"等方式,可以加强法律课程的教学,以收到应有的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