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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这一群体虽然属于零收入阶层,但消费能力却不容小觑。现在的孩子,一般而言都是家庭的重心,有父母、4位老人的六个钱袋供他们消费。这一群体可谓是高消费群体。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14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共有2亿多人。1儿童市场可谓是一块诱人的大蛋糕。但儿童用品的购买方式和成人有很大的不同,儿童用品的使用者是儿童,但购买者往往是家长。这就要求广告主在做儿童用品的营销推广时,注意和购买过程不同角色之间的沟通。黄教授指出,在儿童用品的广告策略中,可以采用“三角诉求”来拉动销售。
何谓“三角诉求”?
儿童用品的购买行为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家长以守护者、卫士的角色介入,并且在购买决策中的权限很大。生产儿童用品的广告主,可以首先通过各种方式和儿童这一群体进行沟通。儿童产品的最终使用者是儿童,这个群体属于非理智型群体,这个群体尚不具备分辨广告信息的能力,对各类信息还缺乏正常的判断,他们还不太能区分出广告和自己喜欢的动画片到底有哪些不同。这个群体喜欢新奇的事物,对广告上亮丽的颜色,明快的音乐是不排斥的甚至是喜欢的,广告主在和这个群体进行沟通时,往往可以采用儿童喜欢的卡通形象来刺激儿童,让儿童通过这个卡通的形象对产品产生兴趣。随后,广告主在把目标锁定儿童这一群体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同家长进行说服性的沟通。这时候,要了解家长对该产品的期待,家长关心的是这个产品是否安全可靠,是否适合孩子使用。
在广告主和家长、孩子沟通的过程中,广告起的作用就体现在孩子看到那个刺激他的卡通形象广告片,非常喜欢就督促家长去买。家长经过孩子的触动,对这个东西引发起兴趣,就开始关注这种产品,同时关注和这个产品相关的各类信息,广告主在这时推出针对家长的广告,教育家长这个产品对孩子是有好处的。这就构成了儿童用品广告策略的三角形关系。在这个三角诉求的信息传播过程中,需要强调一个良好的互动。
黄教授指出,三角诉求,强调的是广告主要和购买环节的使用者和购买者两个角色都要做恰当的沟通。对儿童做刺激他们的诉求,引发儿童的兴趣,感动儿童;给家长一种说服性的诉求,告诉他们这个产品对他的孩子是有帮助的。在这个沟通过程中,感性诉求、理性诉求都会存在,而且要分别运用不同的媒体。黄教授还列举了十年前一个英国某知名儿童饮料的案例,在开始的阶段,该企业只注重和儿童这一群体进行沟通,儿童这一群体购买决策力毕竟有限,因而沟通效果不好。继而单一的转向家长做诉求,得到家长对产品的认可,家长喜欢了,但小孩子不一定喜欢,孩子不喜欢的话,实际上家长就不会再购买。单一诉求家长也还是没能给销售带来多大的起色。企业后来发现儿童用品在很多时候只进行单一的诉求往往不是很成功,后来该企业就改变了单一诉求的广告策略,转而采用先给儿童做一种卡通形象的诉求,让儿童对这个卡通的形象感兴趣,接下来呢,该饮品就锁定家长做说服性诉求,这种诉求主要是希望家长能够了解该产品是安全的、可靠的、适合孩子饮用的。当然,这就是十年前运用三角诉求一个很成功的案例。
采用三角诉求,要区分儿童与少年
黄教授强调,广告主在进行产品营销推广的时候,一定要辨别清楚,到底自己的目标消费群体是哪些人。通常意义上,把2~14岁的儿童统称为儿童。但14岁以下的儿童还可以细分为两类群体,一类是到了四、五年级开始有自己的思想,心智发育已基本成熟的群体,这时他开始听自己的,听伙伴的,很少会听家长的,有特别强烈的个性需求,甚至已经形成了自己简单的品牌观。这个群体就实际上已经是少年了,针对这一群体的话,做广告往往会比较复杂。这个群体在一些费用不是很高的产品购买上往往掌握了决策权,家长的意见已经不一定能起到多大的作用了;另一类儿童是入学前及低年级的儿童,这个儿童群体还属于那种家长保护下的孩子,自己并不具备完全的识别能力,针对这个群体的沟通可以遵循上述的“三角诉求”的方式。
黄教授强调,少年和儿童其实是有区别的,广告主在进行“三角诉求”的广告策略时,一定要甄别清楚自己的消费群体是儿童还是少年。少年通常都心理成熟,把儿童的东西给少年,少年通常都是拒绝的,所以对企业来讲,对最终目标消费群体年龄层的判断特别重要。广告一定要符合目标消费群体的嗜好,适合他的年龄特点来做,现在很多情况下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企业在营销推广时,把这个年龄层的问题给模糊混淆了。成年的消费者在年龄上往往可以模糊,一个25岁的消费者和一个35岁的消费者经济收入虽然差别很大,但在心智上可能差别不大。但是儿童就很不一样,5岁的和10岁的小孩是很不相同的,10岁的孩子已经开始关注自己,形成自己的消费习惯.最重要的形成了自己淡淡的品牌意识。另外他有自己的信息渠道,他有自己的伙伴关系,他不一定受大众媒体的影响,可能对这个群体而言,伙伴关系特别重要,少年成帮,口传的效果甚至会超过大众媒体。儿童则主要是受家长、老师、阿姨的诱导,成人的介入是很重要的。儿童实际上还处于一个监管的状态。所以广告主一定要根据目标消费群体的年龄层来确定沟通策略。
“三角诉求”要对不同的人说不同的话
“三角诉求”强调在儿童用品的广告诉求中,要兼顾家长和儿童两个方面,单一的诉求是不解决问题的。广告主在进行“三角诉求”时,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在于,对不同的目标对象进行不同的诉求,即对不同的人说不同的话。
针对儿童进行诉求的时候,要考虑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点。美国著名广告人肯罗曼和珍曼丝在《贩卖创意——如何做广告》一书中指出了和儿童沟通的一些原则:
(1)使产品有意思,使广告有趣味。无聊乏味的游戏儿童是不会积极参与的,同样,无聊乏味的广告也会令儿童索然无味。
(2)儿童喜欢现实真象。广告最好要给儿童一种真实的感觉。
(3)为产品创造人物个性。
(4)音乐是关键。音乐是人类共通的语言,小霸王学习机的“拍手歌”早已证明了这一点。
(5)慎重选角。儿童会模仿年龄稍大点的儿童,女孩会模仿男孩,反之则不然。
另外,肯罗曼和珍曼丝还列举了儿童产品营销推广一些常用的做法:
(1)赠送小玩具或其他礼品。通常,买一赠一的广告都会引得大人们蜂拥而至,面对精美的小礼品,会有几个小孩不怦然心动?
(2)让卡通人物成为你产品形象的代言人。美国迪尼斯公园的一条卡通狗“史诺比”被《中国青年报·时尚版》评为98年十大时尚人物,证明麦当劳运用这一广告策略是明智的、成功的。
(3)广告与其他儿童节目融合。把已在市场上出售或正在准确推向市场的玩具作为角色出现在儿童节目中,是吸引儿童注意,进而引其好感的最佳途径。一则优秀的儿童广告,应做到“兼具销售效果与社会责任”。广告的创意和策略在追求销售效果时,还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此外,鉴于儿童对问题的判断力有限,儿童用品的广告还往往会涉及到一个广告伦理的问题。广告涉及到的广告规矩就会比较多,政府的规制也相对较多,也有很多行业自律方面的问题,这些都大大压缩了儿童广告的创意空间。
在和家长进行沟通时,应该是不同的诉求方式。家长往往在儿童产品的购买过程中是一个决策人,他们是儿童的守护者,出于保护儿童的考虑,他会认真地甄别产品,它对信息的要求近乎苛刻。在对家长进行诉求时,往往是说服性的理性的东西更多一些。
“三角诉求”投放有异
在广告投放方面,儿童广告可以选择的媒体可以分为三类,一是考虑的是儿童接触到的媒体,二是家长接触到的媒体,三是儿童和家长同时接触到的媒体。一般选择儿童接触的媒体来确保刺激性的广告信息到达儿童,选择家长接触或是家长和儿童同时接触的媒体确保说服性广告信息到达家长。选择后者还可以更好的实现儿童对广告信息接触后对其父母的提示并即刻催促其购买。儿童用品针对家长进行的诉求,应首选家长和儿童会同时观看电视节目,比如一些家庭剧、儿童剧等。另外在到达家长的渠道中,还可以选择有一些家庭杂志、一些都市类的晚报,这类媒体更适合进行深度的说服。
“三角诉求”广告策略,最大的不同在于广告信息的传递是非直线的,一组信息首先到达最终使用者,再通过最终使用者传递到决策者;另一组信息则是直接到达决策者,使最终使用者传递给购买者的信息能够得到呼应。“三角诉求”在实质上核心的问题是使用者、购买者两者之间的信息的均衡。
何谓“三角诉求”?
儿童用品的购买行为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家长以守护者、卫士的角色介入,并且在购买决策中的权限很大。生产儿童用品的广告主,可以首先通过各种方式和儿童这一群体进行沟通。儿童产品的最终使用者是儿童,这个群体属于非理智型群体,这个群体尚不具备分辨广告信息的能力,对各类信息还缺乏正常的判断,他们还不太能区分出广告和自己喜欢的动画片到底有哪些不同。这个群体喜欢新奇的事物,对广告上亮丽的颜色,明快的音乐是不排斥的甚至是喜欢的,广告主在和这个群体进行沟通时,往往可以采用儿童喜欢的卡通形象来刺激儿童,让儿童通过这个卡通的形象对产品产生兴趣。随后,广告主在把目标锁定儿童这一群体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同家长进行说服性的沟通。这时候,要了解家长对该产品的期待,家长关心的是这个产品是否安全可靠,是否适合孩子使用。
在广告主和家长、孩子沟通的过程中,广告起的作用就体现在孩子看到那个刺激他的卡通形象广告片,非常喜欢就督促家长去买。家长经过孩子的触动,对这个东西引发起兴趣,就开始关注这种产品,同时关注和这个产品相关的各类信息,广告主在这时推出针对家长的广告,教育家长这个产品对孩子是有好处的。这就构成了儿童用品广告策略的三角形关系。在这个三角诉求的信息传播过程中,需要强调一个良好的互动。
黄教授指出,三角诉求,强调的是广告主要和购买环节的使用者和购买者两个角色都要做恰当的沟通。对儿童做刺激他们的诉求,引发儿童的兴趣,感动儿童;给家长一种说服性的诉求,告诉他们这个产品对他的孩子是有帮助的。在这个沟通过程中,感性诉求、理性诉求都会存在,而且要分别运用不同的媒体。黄教授还列举了十年前一个英国某知名儿童饮料的案例,在开始的阶段,该企业只注重和儿童这一群体进行沟通,儿童这一群体购买决策力毕竟有限,因而沟通效果不好。继而单一的转向家长做诉求,得到家长对产品的认可,家长喜欢了,但小孩子不一定喜欢,孩子不喜欢的话,实际上家长就不会再购买。单一诉求家长也还是没能给销售带来多大的起色。企业后来发现儿童用品在很多时候只进行单一的诉求往往不是很成功,后来该企业就改变了单一诉求的广告策略,转而采用先给儿童做一种卡通形象的诉求,让儿童对这个卡通的形象感兴趣,接下来呢,该饮品就锁定家长做说服性诉求,这种诉求主要是希望家长能够了解该产品是安全的、可靠的、适合孩子饮用的。当然,这就是十年前运用三角诉求一个很成功的案例。
采用三角诉求,要区分儿童与少年
黄教授强调,广告主在进行产品营销推广的时候,一定要辨别清楚,到底自己的目标消费群体是哪些人。通常意义上,把2~14岁的儿童统称为儿童。但14岁以下的儿童还可以细分为两类群体,一类是到了四、五年级开始有自己的思想,心智发育已基本成熟的群体,这时他开始听自己的,听伙伴的,很少会听家长的,有特别强烈的个性需求,甚至已经形成了自己简单的品牌观。这个群体就实际上已经是少年了,针对这一群体的话,做广告往往会比较复杂。这个群体在一些费用不是很高的产品购买上往往掌握了决策权,家长的意见已经不一定能起到多大的作用了;另一类儿童是入学前及低年级的儿童,这个儿童群体还属于那种家长保护下的孩子,自己并不具备完全的识别能力,针对这个群体的沟通可以遵循上述的“三角诉求”的方式。
黄教授强调,少年和儿童其实是有区别的,广告主在进行“三角诉求”的广告策略时,一定要甄别清楚自己的消费群体是儿童还是少年。少年通常都心理成熟,把儿童的东西给少年,少年通常都是拒绝的,所以对企业来讲,对最终目标消费群体年龄层的判断特别重要。广告一定要符合目标消费群体的嗜好,适合他的年龄特点来做,现在很多情况下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企业在营销推广时,把这个年龄层的问题给模糊混淆了。成年的消费者在年龄上往往可以模糊,一个25岁的消费者和一个35岁的消费者经济收入虽然差别很大,但在心智上可能差别不大。但是儿童就很不一样,5岁的和10岁的小孩是很不相同的,10岁的孩子已经开始关注自己,形成自己的消费习惯.最重要的形成了自己淡淡的品牌意识。另外他有自己的信息渠道,他有自己的伙伴关系,他不一定受大众媒体的影响,可能对这个群体而言,伙伴关系特别重要,少年成帮,口传的效果甚至会超过大众媒体。儿童则主要是受家长、老师、阿姨的诱导,成人的介入是很重要的。儿童实际上还处于一个监管的状态。所以广告主一定要根据目标消费群体的年龄层来确定沟通策略。
“三角诉求”要对不同的人说不同的话
“三角诉求”强调在儿童用品的广告诉求中,要兼顾家长和儿童两个方面,单一的诉求是不解决问题的。广告主在进行“三角诉求”时,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在于,对不同的目标对象进行不同的诉求,即对不同的人说不同的话。
针对儿童进行诉求的时候,要考虑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点。美国著名广告人肯罗曼和珍曼丝在《贩卖创意——如何做广告》一书中指出了和儿童沟通的一些原则:
(1)使产品有意思,使广告有趣味。无聊乏味的游戏儿童是不会积极参与的,同样,无聊乏味的广告也会令儿童索然无味。
(2)儿童喜欢现实真象。广告最好要给儿童一种真实的感觉。
(3)为产品创造人物个性。
(4)音乐是关键。音乐是人类共通的语言,小霸王学习机的“拍手歌”早已证明了这一点。
(5)慎重选角。儿童会模仿年龄稍大点的儿童,女孩会模仿男孩,反之则不然。
另外,肯罗曼和珍曼丝还列举了儿童产品营销推广一些常用的做法:
(1)赠送小玩具或其他礼品。通常,买一赠一的广告都会引得大人们蜂拥而至,面对精美的小礼品,会有几个小孩不怦然心动?
(2)让卡通人物成为你产品形象的代言人。美国迪尼斯公园的一条卡通狗“史诺比”被《中国青年报·时尚版》评为98年十大时尚人物,证明麦当劳运用这一广告策略是明智的、成功的。
(3)广告与其他儿童节目融合。把已在市场上出售或正在准确推向市场的玩具作为角色出现在儿童节目中,是吸引儿童注意,进而引其好感的最佳途径。一则优秀的儿童广告,应做到“兼具销售效果与社会责任”。广告的创意和策略在追求销售效果时,还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此外,鉴于儿童对问题的判断力有限,儿童用品的广告还往往会涉及到一个广告伦理的问题。广告涉及到的广告规矩就会比较多,政府的规制也相对较多,也有很多行业自律方面的问题,这些都大大压缩了儿童广告的创意空间。
在和家长进行沟通时,应该是不同的诉求方式。家长往往在儿童产品的购买过程中是一个决策人,他们是儿童的守护者,出于保护儿童的考虑,他会认真地甄别产品,它对信息的要求近乎苛刻。在对家长进行诉求时,往往是说服性的理性的东西更多一些。
“三角诉求”投放有异
在广告投放方面,儿童广告可以选择的媒体可以分为三类,一是考虑的是儿童接触到的媒体,二是家长接触到的媒体,三是儿童和家长同时接触到的媒体。一般选择儿童接触的媒体来确保刺激性的广告信息到达儿童,选择家长接触或是家长和儿童同时接触的媒体确保说服性广告信息到达家长。选择后者还可以更好的实现儿童对广告信息接触后对其父母的提示并即刻催促其购买。儿童用品针对家长进行的诉求,应首选家长和儿童会同时观看电视节目,比如一些家庭剧、儿童剧等。另外在到达家长的渠道中,还可以选择有一些家庭杂志、一些都市类的晚报,这类媒体更适合进行深度的说服。
“三角诉求”广告策略,最大的不同在于广告信息的传递是非直线的,一组信息首先到达最终使用者,再通过最终使用者传递到决策者;另一组信息则是直接到达决策者,使最终使用者传递给购买者的信息能够得到呼应。“三角诉求”在实质上核心的问题是使用者、购买者两者之间的信息的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