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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一部重量级法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农业部与之配套发布的《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也在同日施行。《办法》规定,销售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标志使用权的农产品,应当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作为我国政府推出的权威性标志,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能为用标产业、企业的发展,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起到怎样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