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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8日,安徽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跨区域倾倒工业污泥案件,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周某、刘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1年3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1.5万元;没收两被告的违法所得计人民币3.5万元上缴国库。2017年10月下旬至同年11月初,被告周某受周某某(另案处理)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