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新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3年9月1日起施行,在具体操作中发现一些新问题:一是新<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缺乏应有的互补和协调.比如:1.<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没有相对应的执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