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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生事故设备的基本状况2006年8月,某市一工地发生了一起建筑用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倒塔事故,发生事故的设备为2003年7月出厂的QTZ40型塔机。塔机具有出厂合格证、制造许可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及相关技术文件。该塔机基础采用斜支撑底架固定形式,其最大工作幅度为42m,幅度额定起重量为0.9t,起升高度(独立/附着)为31m/120m。发生事故前,塔机处于无附着状态,最大工作幅度为42m安装高度为22m,共10个标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