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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民政局近年来在实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持续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组织的发展。
一、重点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为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和规范社区社会组织运行机制,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推进社区公益事业发展,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厦门市民政局先后出台了《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厦门市民政局关于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和备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厦门市民政局关于推进试点街道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指导意见》,继续放宽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重点推进社区文体、服务、公益、慈善、志愿类社会组织发展,积极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截至今年3月,全市登记备案社区社会组织1003个,同比增长56%。
二、加快推进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孵化基地)建设
厦门市民政局重视解决社会组织初创时期面临的规模较小、资金较少、场地缺乏等问题,建成“厦门海峡两岸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目前已选取9家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入驻中心,其中台湾社团代表机构5家,市级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3家,托管单位1家。厦门市民政局还积极推动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现思明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面积有420平方米,可孵化13个社会组织,目前入驻社会组织11家。湖里区社会组织孵化园区有700多平方米,入驻社工机构8家,2010年以来,已投入了近千万元购买居家养老、外来员工融入、社区矫正等项目,服务对象覆盖面广,惠及群众2万多人。海沧区新阳街道兴旺社区成立了全省首个居民自治“孵化器”——四民家园,带动成立了“新厦门人服务综合体”等新兴社区自治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并规划建设1100平方米的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目前正在装修场地。同安区社会组织孵化园区面积有450平方米,可孵化8家社工机构,目前已入驻2家。集美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有1000平方米,目前正在装修。翔安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也在规划建设中。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孵化基地)的建设和投入使用,有力地扶持了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
三、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新突破
为了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支持和促进社会组织广泛深入地参与社会治理和提供公共服务,厦门市财政局、民政局、编办积极推动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2014年4月,市府办印发了《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购买服务的主体和内容,初步建立了以政府采购、定向委托等不同方式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机制。厦门市民政局印发了《厦门市民政局关于编制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的通知》,开展了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申报工作,确定了第一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市级社会组织62个作为选择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主体的重要依据。去年市级财政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试点项目6个,资金338.06万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有3个,它们是厦门市慈善总会“雨露育青苗”孤困儿童结对帮扶试点项目、湖里区霞辉老年社会服务中心社区“家庭病房”居家养老综合服务示范项目、厦门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人员培训示范项目,资金达115万元,项目进行顺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一、重点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为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和规范社区社会组织运行机制,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推进社区公益事业发展,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厦门市民政局先后出台了《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厦门市民政局关于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和备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厦门市民政局关于推进试点街道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指导意见》,继续放宽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重点推进社区文体、服务、公益、慈善、志愿类社会组织发展,积极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截至今年3月,全市登记备案社区社会组织1003个,同比增长56%。
二、加快推进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孵化基地)建设
厦门市民政局重视解决社会组织初创时期面临的规模较小、资金较少、场地缺乏等问题,建成“厦门海峡两岸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目前已选取9家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入驻中心,其中台湾社团代表机构5家,市级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3家,托管单位1家。厦门市民政局还积极推动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现思明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面积有420平方米,可孵化13个社会组织,目前入驻社会组织11家。湖里区社会组织孵化园区有700多平方米,入驻社工机构8家,2010年以来,已投入了近千万元购买居家养老、外来员工融入、社区矫正等项目,服务对象覆盖面广,惠及群众2万多人。海沧区新阳街道兴旺社区成立了全省首个居民自治“孵化器”——四民家园,带动成立了“新厦门人服务综合体”等新兴社区自治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并规划建设1100平方米的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目前正在装修场地。同安区社会组织孵化园区面积有450平方米,可孵化8家社工机构,目前已入驻2家。集美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有1000平方米,目前正在装修。翔安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也在规划建设中。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孵化基地)的建设和投入使用,有力地扶持了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
三、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新突破
为了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支持和促进社会组织广泛深入地参与社会治理和提供公共服务,厦门市财政局、民政局、编办积极推动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2014年4月,市府办印发了《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购买服务的主体和内容,初步建立了以政府采购、定向委托等不同方式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机制。厦门市民政局印发了《厦门市民政局关于编制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的通知》,开展了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申报工作,确定了第一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市级社会组织62个作为选择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主体的重要依据。去年市级财政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试点项目6个,资金338.06万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有3个,它们是厦门市慈善总会“雨露育青苗”孤困儿童结对帮扶试点项目、湖里区霞辉老年社会服务中心社区“家庭病房”居家养老综合服务示范项目、厦门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人员培训示范项目,资金达115万元,项目进行顺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