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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没有阅读习惯的人,以时间和空间而言,即便他认识自己周围的全部朋友,了解自己周围发生的全部事情,他也必然会受到眼前世界的禁锢,他的生活也必然会单调乏味。一旦养成阅读的习惯,他就可以超越时空的界限,与整个人类文明进行对话。既可以和古之圣人为友,建立高贵的友谊,也可以和今之哲人对话,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他的生活必然会因此变得丰富多彩。是阅读帮他打开了未知世界的大门,是阅读给予了他不朽的生命。让我们在阅读中与时同长。
杨义(1946~),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文学研究所所长,民族文学研究所所长,《文学评论》主编,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著有《中国现代小说史》《中国古典小说史论》《中国新文学图志》《中国叙事学》《楚辞诗学》《李杜诗学》《重绘中国文学地图》以及十册《杨义文存》等著作三十余种。曾获国家图书奖、中国图书奖、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等奖项。曾讲学于英国牛津、剑桥,美国耶鲁、哈佛、斯坦福,以及日本、法国诸名校。
证杨义:人和书的生命对证证
书之为物,不仅仅是冷冰冰的墨迹和纸张,它有体温,渗透着昔者或彼者的生命体验和智慧表达。英国诗人弥尔顿说过:“书籍绝不是没有生命的东西,它包含着生命的结晶,包含着像他们的子孙后代一样活生生的灵魂;不仅如此,它还像一个小瓶子,里面储存着那些撰写他们的活着的智者最纯粹的结晶和精华。”
正是有这种书中生命的存在,我们才有根据相信英国哲学家培根的话:“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学使人善辩。”因为书中不同的生命方式,搜索着和激发着与之对应的人的生命潜能,读书也就成了在字里行间发现自我、丰富自我、调节自我的心理过程。当书触动你的生命感觉时,我建议你注意做好读书笔记。记笔记是人和书的生命对证。你读到哪点最有感觉,你觉得哪点最有价值,你感到哪点最为重要,你感到哪点最为可疑,都不妨记录下来。一字一句地记,可以加强你的印象和记忆;分门别类地记,可以积累你的知识和清理思路;提要钩玄地记,可以在提要中把握要领,在钩玄中深化对意义的理解。张之洞讲:“读十遍,不如写一遍。”这也可以用在做笔记上。
笔记本子有个A、B面,最初的记录最好只写一面,然后再继续读书时发现同类问题,写在另一面,跟它对照,比较其间的同和异。积累多了,你对这问题,就有各种各样的角度、层次上的材料,然后就可以梳理它的渊源流变,或解释它的多重意义了。比如读王国维的一段话,觉得耐人寻味,就写在一面,以后不知道哪天读到《道德经》上相似的意思,又记在另一面。如果发现别的书上也有类似的话,再把它积累下来。相互参证,就可能发现它们之间的传承关系,以及在不同语境中意义的微妙差异。
历史学家吴晗说过:“要想学问大,就要多读、多抄、多写。要记住,一个人想要在学业上有所建树,一定得坚持这样做卡片、摘记。”唐弢先生也认为,大凡读书,一定要做读书笔记,不要自恃年轻时记忆力好,就不做笔记,如果那样,书读多了容易混杂,年纪大后记忆衰退,就难免要吃亏。唐弢先生晚年写鲁迅传的时候,想找一个材料,鲁迅曾经说过他的父亲喝醉时老打他母亲。所以,鲁迅从不喝醉。这段话在哪里?他查找了半年没查到,又找了鲁迅博物馆研究员,也没查到,后来偶然读书时,发现在萧红回忆鲁迅的文章里面。因此,他一再告诫,必须做笔记,不要相信你的记忆力好。如果把鲁迅跟酒的关系都记在一个本子上,一查起来不就很方便吗?也就用不着花半年时间去大海里捞针了,一有感受就写下来,要赶快,不要偷懒。
朱湘(1904~1933),字子沅,安徽太湖人。中国现代诗人。主要作品有诗集《石门集》,散文书信集《中书集》《海外寄霓君》等。一生致力探索中国新诗创作和外国诗歌的译介,提倡诗歌的“形式美”。朱湘被鲁迅称为“中国的济慈”。
朱湘:书
拿起一本书来,先不必研究它的内容,只是它的外形,就已经很够我们赏鉴的了。
那眼睛看来最舒服的黄色毛边纸,单是纸色已经在我们的心目中引起一种幻觉,令我们以为这书是一个逃免了时间之摧残的遗民。它所以能幸免而来与我们相见的这段历史的本身,就已经是一本书,值得我们的思索、感叹,更不须提起它的内涵的真或美了。
还有那一个个正方的形状,美丽的单字,每个字的构成,都是一首诗;每个字的沿革,都是一部历史。飙是三条狗的风:在秋高草枯的旷野上,天上是一片青,地上是一片赭,中间的猎犬风一般快地驰过,嗅着受伤之兽在草中滴下的血腥,顺了方向追去,听到枯草飒索的响,有如秋风卷过去一般。昏是婚的古字:在太阳下了山,对面不见人的时候,有一群人骑着马,擎着红光闪闪的火把,悄悄向一个人家走近。等着到了竹篱柴门之旁的时候,在狗吠声中,趁着门还未闭,一声喊齐拥而入,让新郎从打麦场上挟起惊呼的新娘打马而回。同来的人则抵挡着新娘的父兄,作个不打不成交的亲家。
如果在你面前的是一本旧书,则开章第一篇你便将看见许多朱色的印章,有的是雅号,有的是姓名。在这些姓名别号之中,你说不定可以发现古代的收藏家或是名倾一世的文人,那时候你便可以让幻想驰骋于这朱红的方场之中,构成许多缥缈的空中楼阁来。还有那些朱圈,有的圈得豪放,有的圈得森严,你可以就它们的姿态,以及它们的位置,悬想出读这本书的人是一个少年,还是老人;是一个放荡不羁的才子,还是老成持重的儒者。你也能借此揣摩出这主人公的命运:他的书何以流散到了人间?是子孙不肖,将它舍弃了?是遭兵逃反,被一班庸奴偷窃出了他的藏书楼?还是运气不好,家道中衰,自己将它售卖了,来填偿债务,或是支撑家庭?书的旧主人是这样。我呢?我这书的今主人呢?他当时对着雕花的端砚,拿起新发的朱笔,在清淡的炉香气息中,圈点这本他心爱的书,那时候,他是决想不到这本书的未来命运,他自己的未来命运,是个怎样结局的;正如这现在读着这本书的我,不能知道我未来的命运将要如何一般。
更进一层,让我们来想象那作书人的命运:他的悲哀,他的失望,无一不自然地流露在这本书的字里行间。让我们读的时候,时而跟着他啼,时而为他扼腕叹息。要是,不幸上再加上不幸,遇到秦始皇或是董卓,将他一生心血呕成的文章,一把火烧为乌有;或是像《金瓶梅》《红楼梦》《水浒传》一般命运,被浅见者标作禁书,那更是多么可惜的事情啊!
天下事真是不如意的多。不讲别的,只说书这件东西,它是再与世无争也没有的了,也都要受这种厄运的摧残。至于那琉璃一般脆弱的美人,白鹤一般兀傲的文士,他们的遭际更是不言可喻了。试想含意未伸的文人,他们在不得意时,有的采樵,有的放牛,不仅无异于庸人,并且备受家人或主子的轻蔑与凌辱;然而他们天生的性格倔强,世俗越对他白眼,他却越有精神。他们有的把柴挑在背后,拿书在手里读;有的骑在牛背上,将书挂在牛角上读;有的在蚊声如雷的夏夜,囊了萤照着书读;有的在寒风冻指的冬夜,拿了书映着雪读。然而时光是不等人的,等到他们学问已成的时候,眼光是早已花了,头发是早已白了,只是在他们的头额上新添加了一些深而长的皱纹。
咳!不如趁着眼睛还清朗,鬓发尚未成霜,多读一些“人生”这本书吧!
杨义(1946~),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文学研究所所长,民族文学研究所所长,《文学评论》主编,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著有《中国现代小说史》《中国古典小说史论》《中国新文学图志》《中国叙事学》《楚辞诗学》《李杜诗学》《重绘中国文学地图》以及十册《杨义文存》等著作三十余种。曾获国家图书奖、中国图书奖、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等奖项。曾讲学于英国牛津、剑桥,美国耶鲁、哈佛、斯坦福,以及日本、法国诸名校。
证杨义:人和书的生命对证证
书之为物,不仅仅是冷冰冰的墨迹和纸张,它有体温,渗透着昔者或彼者的生命体验和智慧表达。英国诗人弥尔顿说过:“书籍绝不是没有生命的东西,它包含着生命的结晶,包含着像他们的子孙后代一样活生生的灵魂;不仅如此,它还像一个小瓶子,里面储存着那些撰写他们的活着的智者最纯粹的结晶和精华。”
正是有这种书中生命的存在,我们才有根据相信英国哲学家培根的话:“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学使人善辩。”因为书中不同的生命方式,搜索着和激发着与之对应的人的生命潜能,读书也就成了在字里行间发现自我、丰富自我、调节自我的心理过程。当书触动你的生命感觉时,我建议你注意做好读书笔记。记笔记是人和书的生命对证。你读到哪点最有感觉,你觉得哪点最有价值,你感到哪点最为重要,你感到哪点最为可疑,都不妨记录下来。一字一句地记,可以加强你的印象和记忆;分门别类地记,可以积累你的知识和清理思路;提要钩玄地记,可以在提要中把握要领,在钩玄中深化对意义的理解。张之洞讲:“读十遍,不如写一遍。”这也可以用在做笔记上。
笔记本子有个A、B面,最初的记录最好只写一面,然后再继续读书时发现同类问题,写在另一面,跟它对照,比较其间的同和异。积累多了,你对这问题,就有各种各样的角度、层次上的材料,然后就可以梳理它的渊源流变,或解释它的多重意义了。比如读王国维的一段话,觉得耐人寻味,就写在一面,以后不知道哪天读到《道德经》上相似的意思,又记在另一面。如果发现别的书上也有类似的话,再把它积累下来。相互参证,就可能发现它们之间的传承关系,以及在不同语境中意义的微妙差异。
历史学家吴晗说过:“要想学问大,就要多读、多抄、多写。要记住,一个人想要在学业上有所建树,一定得坚持这样做卡片、摘记。”唐弢先生也认为,大凡读书,一定要做读书笔记,不要自恃年轻时记忆力好,就不做笔记,如果那样,书读多了容易混杂,年纪大后记忆衰退,就难免要吃亏。唐弢先生晚年写鲁迅传的时候,想找一个材料,鲁迅曾经说过他的父亲喝醉时老打他母亲。所以,鲁迅从不喝醉。这段话在哪里?他查找了半年没查到,又找了鲁迅博物馆研究员,也没查到,后来偶然读书时,发现在萧红回忆鲁迅的文章里面。因此,他一再告诫,必须做笔记,不要相信你的记忆力好。如果把鲁迅跟酒的关系都记在一个本子上,一查起来不就很方便吗?也就用不着花半年时间去大海里捞针了,一有感受就写下来,要赶快,不要偷懒。
朱湘(1904~1933),字子沅,安徽太湖人。中国现代诗人。主要作品有诗集《石门集》,散文书信集《中书集》《海外寄霓君》等。一生致力探索中国新诗创作和外国诗歌的译介,提倡诗歌的“形式美”。朱湘被鲁迅称为“中国的济慈”。
朱湘:书
拿起一本书来,先不必研究它的内容,只是它的外形,就已经很够我们赏鉴的了。
那眼睛看来最舒服的黄色毛边纸,单是纸色已经在我们的心目中引起一种幻觉,令我们以为这书是一个逃免了时间之摧残的遗民。它所以能幸免而来与我们相见的这段历史的本身,就已经是一本书,值得我们的思索、感叹,更不须提起它的内涵的真或美了。
还有那一个个正方的形状,美丽的单字,每个字的构成,都是一首诗;每个字的沿革,都是一部历史。飙是三条狗的风:在秋高草枯的旷野上,天上是一片青,地上是一片赭,中间的猎犬风一般快地驰过,嗅着受伤之兽在草中滴下的血腥,顺了方向追去,听到枯草飒索的响,有如秋风卷过去一般。昏是婚的古字:在太阳下了山,对面不见人的时候,有一群人骑着马,擎着红光闪闪的火把,悄悄向一个人家走近。等着到了竹篱柴门之旁的时候,在狗吠声中,趁着门还未闭,一声喊齐拥而入,让新郎从打麦场上挟起惊呼的新娘打马而回。同来的人则抵挡着新娘的父兄,作个不打不成交的亲家。
如果在你面前的是一本旧书,则开章第一篇你便将看见许多朱色的印章,有的是雅号,有的是姓名。在这些姓名别号之中,你说不定可以发现古代的收藏家或是名倾一世的文人,那时候你便可以让幻想驰骋于这朱红的方场之中,构成许多缥缈的空中楼阁来。还有那些朱圈,有的圈得豪放,有的圈得森严,你可以就它们的姿态,以及它们的位置,悬想出读这本书的人是一个少年,还是老人;是一个放荡不羁的才子,还是老成持重的儒者。你也能借此揣摩出这主人公的命运:他的书何以流散到了人间?是子孙不肖,将它舍弃了?是遭兵逃反,被一班庸奴偷窃出了他的藏书楼?还是运气不好,家道中衰,自己将它售卖了,来填偿债务,或是支撑家庭?书的旧主人是这样。我呢?我这书的今主人呢?他当时对着雕花的端砚,拿起新发的朱笔,在清淡的炉香气息中,圈点这本他心爱的书,那时候,他是决想不到这本书的未来命运,他自己的未来命运,是个怎样结局的;正如这现在读着这本书的我,不能知道我未来的命运将要如何一般。
更进一层,让我们来想象那作书人的命运:他的悲哀,他的失望,无一不自然地流露在这本书的字里行间。让我们读的时候,时而跟着他啼,时而为他扼腕叹息。要是,不幸上再加上不幸,遇到秦始皇或是董卓,将他一生心血呕成的文章,一把火烧为乌有;或是像《金瓶梅》《红楼梦》《水浒传》一般命运,被浅见者标作禁书,那更是多么可惜的事情啊!
天下事真是不如意的多。不讲别的,只说书这件东西,它是再与世无争也没有的了,也都要受这种厄运的摧残。至于那琉璃一般脆弱的美人,白鹤一般兀傲的文士,他们的遭际更是不言可喻了。试想含意未伸的文人,他们在不得意时,有的采樵,有的放牛,不仅无异于庸人,并且备受家人或主子的轻蔑与凌辱;然而他们天生的性格倔强,世俗越对他白眼,他却越有精神。他们有的把柴挑在背后,拿书在手里读;有的骑在牛背上,将书挂在牛角上读;有的在蚊声如雷的夏夜,囊了萤照着书读;有的在寒风冻指的冬夜,拿了书映着雪读。然而时光是不等人的,等到他们学问已成的时候,眼光是早已花了,头发是早已白了,只是在他们的头额上新添加了一些深而长的皱纹。
咳!不如趁着眼睛还清朗,鬓发尚未成霜,多读一些“人生”这本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