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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务院扶贫办的长期关心和有力指导下,全省扶贫开发重点村整村推进的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政治效益。
1、重点村农民收入大幅增长,贫困人口大幅下降。
2009年全省实施整村推进工作,1800个重点村的农民人均收入达到2357元,比2006年增长98%。按照国家新的扶贫标准,2009年全省农村低收入人口为86.5万人,与2006年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
2、重点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夯实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
2006年以来,全省扶贫重点村新修乡村道路22091公里,627万人行路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新建水池1.5万个,新建机井0.78万个,解决了144万人和70万头大牲畜的饮用水困难问题。随着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推进,重点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3、重点村干部群众的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能力明显提升。
贫困农民是实施扶贫开发的主体,也是扶贫开发的直接受益者。在实施村级扶贫规划中,重点村群众积极参与整村推进项目的决策和实施,自我发展、自我管理的能力有了明显提升。
4、扶贫产业发展提速,农民增收步伐加快。
全省的扶贫开发重点村,结合当地实际,因村因地制宜,通过龙头企业带动、组建经济合作社等方式大力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一村一品”主导产业,这成为了重点村可持续发展、农户持续增收的坚实保障。
1、重点村农民收入大幅增长,贫困人口大幅下降。
2009年全省实施整村推进工作,1800个重点村的农民人均收入达到2357元,比2006年增长98%。按照国家新的扶贫标准,2009年全省农村低收入人口为86.5万人,与2006年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
2、重点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夯实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
2006年以来,全省扶贫重点村新修乡村道路22091公里,627万人行路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新建水池1.5万个,新建机井0.78万个,解决了144万人和70万头大牲畜的饮用水困难问题。随着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推进,重点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3、重点村干部群众的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能力明显提升。
贫困农民是实施扶贫开发的主体,也是扶贫开发的直接受益者。在实施村级扶贫规划中,重点村群众积极参与整村推进项目的决策和实施,自我发展、自我管理的能力有了明显提升。
4、扶贫产业发展提速,农民增收步伐加快。
全省的扶贫开发重点村,结合当地实际,因村因地制宜,通过龙头企业带动、组建经济合作社等方式大力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一村一品”主导产业,这成为了重点村可持续发展、农户持续增收的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