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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政办发[2018]7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快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浙政发[2018]21号)的部署和要求,经各地申报推荐、省经信委组织遴选,并报省政府同意,决定在瑞安市等14个县(市)开展第二批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分行业省级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