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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治理中,虽然从理论上讲,所有股东的权利都集中体现在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所以,股东无论大小其地位都应当是平等的.但在我国的上市公司治理实践中,由于大多数上市公司中存在股权过度集中、内部人控制严重和小股东的弱势地位等问题,导致我国上市公司中像红光实业、琼民源、大庆联谊等控股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的事件频频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