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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法》实施四年多以来,随着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深入开展,关于该项执法与检察监督权力关系的问题逐渐暴露,理论和现实的瓶颈制约着强制隔离戒毒执法中检察权的运用,势必也就造成了监督的盲点和空白。如何从强制隔离戒毒的性质和现状入手,立足现阶段现实情况和法律框架,合理、合法,逐步进行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进行探讨,无疑也是我国刑法学理论中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