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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市场体系日趋完备,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一些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逐渐暴露出来,有的表现还很突出。相比之下《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执法手段、法律责任等与现实经济生活存在着明显的不适应。目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的缺陷主要包括:缺失一般条款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涵盖不全、法律条款的操作难度大、执行条款缺乏强制性、执法主体规定缺乏唯一性等。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增加对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可操作性、强化反不正当竞争的执法手段、划清反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