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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外交特权与豁免制度对刑事豁免倾向于绝对豁免,然而普遍管辖的进一步发展,对外交特权与豁免制度中的刑事绝对豁免制度提出了挑战,在国际法院回避两者冲突的时候,我们有必要寻求两者的平衡点。本文将从普遍管辖和外交豁免的理论依据、实践等方面来探讨两者的关系。在两者冲突的时候谁应该占据主要地位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