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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渔篮花鼓至今已有260余年的历史,它承载着江南文化的历史记忆,是江苏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我国不可或缺的文明财富。在文化经济全球化的当下,该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可避免地受到时代更迭的冲击,为了有效地对其进行保护,笔者将非遗保护的整体性原则与该文化遗产的保护实践结合思考,以开辟渔篮花鼓更广阔的发展道路,延续其鲜活的生命力。
[关键词]非遗;渔篮花鼓;保护的整体性原则
[中图分类号]J6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2233(2020)10-0133-03
[作者简介]谭沁洋(1996— ),女,江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无锡 214122)
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之因
(一)中华民族之根
优秀的民族文化是国家的根基和灵魂,它们如何在时代的翻新中生存和发展成为人们近来关注的热点。国际社会经过长达30年的探索历程,使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了认知、重视和共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广泛征询专家意见,提出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概念:在历史、艺术、民族学、社会学、人类学、语言学或文学方面具有特殊价值的传统和民间文化表现形式。[1]《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发展纲领》说:“记忆对创造力来说是极端重要的,对个人和各民族都極其重要。各民族在他们的遗产中发现了自然和文化的遗产,有形和无形的遗产,这是找到他们自身和灵感源泉的钥匙。”[2]中国的非遗蕴含中华民族5000年的智慧和文明,承载着历史的记忆,中华民族的繁荣兴盛离不开本土各民族文化之根基。自1985年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来,我国对保护非遗这项工作颇为重视。幅员辽阔的中国拥有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各民族的优秀文化必须被保护和传承,从而进一步稳固民族的自信心和自强心,增强各民族团结。保护非遗是珍视中华文化、尊重民族历史、振兴中华民族不可或缺的源泉和推动力。
(二)唤醒民族之魂的使命
21世纪是一个复杂的历史时期,全球经济一体化浪潮翻涌,各民族呈现前所未有的大迁徙和大融合,外国文化的输入一方面丰富了文化的多样性,另一方面冲击了我国的本土民族文化,珍贵的文化事象被时代遗忘,以惊人的速度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之中。例如,在《中国民间民族舞蹈集成·江苏卷》编纂时所统计的江苏省的舞蹈种类多达三百六十余种,而今还能亲眼所见的舞蹈零星可数,具有典型江南风格的渔篮花鼓的传承人目前也只有三位高龄老人。非遗的非物质特性,在多数情况下都极其脆弱;诸多非物质文化系民间文化,回溯历史,民间文化呈自然状态,自生自灭;古代历史中的上层社会和统治阶级并未对此予以重视,这些印刻着民族记忆、代表着民族文化的无形“活化石”渐渐淹没在时间的流沙里,进入了现代社会之后,才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人们有意识的抢救和保护。然而非遗反映民族价值观、体现民族性格,是民族的标志,是文化创新的动力。未来的竞争是文化之战,社会、科学、经济的前进离不开非物质文化,因此保护非遗亦为保护人类文明,是全人类的使命。“全球化趋势可能成为世界各民族紧密联系的一个有力因素。但是不应因此导致世界文化的一体化发展,不应该使一种或几种文化支配其他文化,也不应该导致文化肢解和同一性的重合。我主张把人类文化多样性保护和开发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松浦晃一郎在2000年的“瑞士国际政治论坛”上的报告中这样说到。[3]非遗的现存为现代文明的发展提供了智慧源泉,对本民族文化认定十分重要,对全球人类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保护也有着重要意义。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整体性原则
(一)重本质,护根源
以全方位、多层次的方式来保护非遗更利于保护人类文化的多样性。个别不能替代整体,“文化碎片”无法满足人类文明的需求,这一道理同样适用于具体的文化事项。不想让非遗成为“文化孤岛”、徒有其表,就需要在注重文化本身的同时,绝对不能忽视其生存的背景和环境,若是离开了它的文化环境便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重视和保护其生态环境也是对非遗非简化的保护措施。在分析文化事象的存在方式和过程之后,有所侧重,保护工作才能行之有效,以此延续文化的生命活力。
(二)正视演变规律
非物质文化会随着社会生活的进程而演进和发展,因此研究者不应将所有非遗的“过去式”作为衡量价值的绝对标准。文化是人所创造的,非物质文化的载体是人,核心也是人,传承依赖人,它与特定时代的有形文化遗产不同,它不可能脱离群众生活独立存在,更不能割裂其与民众的联系,对非遗进行长期有效的保护是离不开民众现实生活环境的,而人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的,因此流动性和变化的特点也是非遗创新性发展的内在元素。
(三)尊重价值内涵和背景
文化价值观是非遗的灵魂。某些地区将一些民族文化纯粹地以商品形式进行推广并以谋取利益为主要目的,这样做直接割裂了其核心价值判断与形式的统一。非物质文化的活态是源于广大民众的生活方式,一旦被当成谋取利益的主要商品,其原本的性质就被彻底改变,相当于抽离其文化内涵,保留形式外壳,也就是与我们的保护理念背道而驰,想要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有据可依就要坚守非物质文化的内在精神价值。
(四)平衡实践中的不同利益诉求
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践中,关乎利益的问题尤为突出。作为一项举国上下、代代相传的长期任务,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这项宏伟工程不仅需要行政部门、社会各界的支持,更需要民众的参与;是着眼于发展人类文明,还是建功树业和利润追求,其产生的结果会迥然不同。不能平衡好各方面的利益需求就会导致事态的失衡,但无论如何,要坚守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类文明传承的底线。
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渔篮花鼓
(一)中华民族的璀璨文化
江南是一个有多重意义的历史地理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江南地区指的是宜昌以东、长江中下游以南,南岭以北的广大地区;狭义的江南地区相当于江东地区,包括苏南、上海地区、浙江北部、皖南、江西东北地区,这类划分更倾向于江南文化上的认同。江南地区自古以来不仅在经济方面兴旺发达,在文化方面也枝繁叶茂。明朝时期,江南地区生产行业分工明确,反映了该地区极高的生产专业化水平,再者生产的多样化与生产的商业化互相促进,进而带动了该地区的经济发展,稳定的社会和经济在满足了民众的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也在极大程度上给予了民众多姿多彩的文化生活和娱乐活动。丰富的民俗文化在农业、手工业都极为发达的江南地区应运而生,尤其是当地的民间舞蹈显示出它强大的生命力,种类之繁盛多达上百种。民间舞蹈贯穿人类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成为人类传情达意、密切群体、祭祀礼仪、休闲娱乐必不可少的艺术形态之一。民间舞蹈与人民生活血肉相连,尤其是在原始社会、古代社会民间舞蹈渗透于生活中的各个领域,民间舞蹈在各式风俗节庆中更是不可或缺,在现今社会依旧有一些民族留存此风。民间舞蹈能如此深入地流传于各民族,久经时代的洗礼依然不失色彩,本质便在于它表达了人民的心声,是人民意志和愿望的体现。江南民间舞蹈是江南地区民俗文化和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鲜活的姿态和人文内涵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舞蹈工作者,它是创作者的灵感源泉,以此创作出来的新舞蹈作品又反过来继续促进着江南民间舞蹈的发展,两者互相助益,为中华民族传统乐舞文化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二)江南民俗文化的缩影
春秋战国时期的吴文化于江南这片沃土上发展起来,是中国颇具影响的古代文化之一。“君王歌《大风》,如乐丰沛都……新弦采梨园,古舞娇吴歈”(李白HYPERLINK"https://so.gushiwen.org/authorv_b90660e3e492.aspx"《春日陪杨江宁及诸官宴北湖感古作HYPERLINK"https://so.gushiwen.org/shiwenv_5a969ffa4ce0.aspx"》)。“吴酒一杯春竹叶,吴娃双舞醉芙蓉”(白居易《忆江南》)。这些珍贵而闻名的吴歌吴舞在当代对我国乐舞艺术的发展都产生着重大影响。我国现存最早的一篇完整的乐舞评论文字记载于《左传》,内容为吴国公子季札到鲁国观看各地乐舞而发表的评论。江南民间舞蹈的历史源远流长,苏南民间舞是江南舞蹈的重要部分,其中又以花鼓舞颇具特色。渔篮花鼓于明末清初就流传于江苏无锡地区,来自民间的民俗活动,传说曾有一家三口以捕鱼卖鱼为生,为了招揽生意,常在街头手持渔篮和花鼓,边唱民间小调边跳着舞,深受大众喜爱,之后就形成了一个独立舞蹈。渔篮花鼓是节日活动高潮时所表演的节目,一男二女唱跳,民间小调伴奏,烘托出热烈欢快的气氛。该舞蹈在民间调采茶灯的基础上,吸收了安徽凤阳花鼓和地方戏曲的演唱风格,逐步演变发展成为江南水乡独特的艺术文化。渔篮花鼓表现了朴实的渔家生活,舞姿优美欢快,表演诙谐幽默,直接反映了人们的生活情趣,是水乡文化的缩影,它以活态的形象行走古今,承载着江南人文历史记忆,也是舞蹈工作者进行创作的基石和源泉,因此渔篮花鼓在江苏省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榜上有名。
四、渔篮花鼓保护的整体性原则
(一)江南文化是根源
江南水乡河网密布,人们依水傍水,长此以往形成了自身温婉善良的气质,“小桥流水人家”塑造出江南的诗性风貌。渔篮花鼓在这种环境的孕育下,形成了以“三道弯”姿态为基础,“颤” “颠”为韵律的舞蹈风格,以人体姿态形象地模拟出水河蜿蜒并展现了渔民在船上晃悠不稳的情态,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该舞蹈与环境之间的密切关联。在进行非遗保护的实践中,往往会出现“圈护”的问题,若对渔篮花鼓进行单一、表象的保护便会制造出“文化碎片”,极大地挫伤该文化的生命活力。江南人民和他们的生活是渔篮花鼓的根,仅是几个表象的舞蹈动作并不能代替其内涵价值,与生存环境的割裂如同切断它的自我更新和创造的能力。在保护渔篮花鼓有形外观的同时,更不能对它所赖以生存的环境系统掉以轻心,它的存在方式和存在过程与现世价值同样重要。
(二)正视其形式的演变
非物质文化与具有相对固态性的物质文化不同,它具有变化和发展的特点。保护工作者在进行保护实践的过程中不能以保守的态度来审视,认为只有“原模原样”才值得关注,却忽视了其演变后的呈现。现如今庙会、礼仪祭祀等民俗活动渐渐地消失殆尽,渔篮花鼓一般也不会再出现于街头表演,那它就没有表现的空间了吗?人们生活方式多样化发展,诸多民间舞经过舞蹈工作者的提炼和编创走上了艺术表演舞台,创造出民间舞蹈再生长的新形式。刘俊老师在编创渔篮花鼓时,经过田野调查,提取其中的动作元素和韵律风格,运用现代舞蹈的编创手法将符合当代人审美的《渔篮花鼓》搬上舞台,使得更多人了解和欣赏到这一舞蹈文化的魅力和价值,曾经的街头自娱蜕变为当今的舞台艺术,这难道不能说是民间舞蹈自身发展的逻辑?
(三)与时代潮流的结合
我国的娱乐健身活动中,广场舞一枝独秀。广场舞来自民众,扎根于民间,是当代人们喜闻乐见的娱乐活动。在不同的地区和民族中,广场舞的元素和风格各有千秋,广场舞的出现为民间舞蹈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舞蹈范式。在传统民间舞蹈发展面临危机时刻,这个突破口却是有助于传统民间舞蹈进行理念更新的机会。现如今无锡人民将传统渔篮花鼓进行改编,融进广场舞得以在城镇间流行,并且于江苏省广场舞大赛中闪亮全场,传统的渔篮花鼓在当代潮流中找到了自己转变性发展道路。
(四)协调保护者各方的利益
在中国传统思想里,某项技艺或者艺术文化往往是秉持着不外传的理念,这也是导致我国很多非物质文化失传的重要原因之一。全球化背景下的人们在追求更高水平的生活、多样性的文化、先进的科学技术的同时,却忽视了优良传统文化,曾经一度误解它们甚至“全盘否定”,传统文化由此陷入生存危机,尤其是非物质文化,它们依靠人传承,当它失去人作为载体时也就消失殆尽了。渔篮花鼓目前的传承人屈指可数并且年事已高,他们希望发扬该舞蹈文化的同时还能保持质朴的本质。社会各界、保护部门和保护者的理念取向各不相同,有为了开发此非遗的利润价值、传播当地的知名度,也有建功树业的需要,等等。无论如何都必须着眼于渔篮花鼓未来的发展前途和对中华民族的价值贡献这一原则,和谐传承人和保护者各自立场,协调各方面的利益诉求,为渔篮花鼓可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一个相对平衡的环境。
结 語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每个民族的财富,更是全人类应该共同珍视的瑰宝,当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热潮依然不退,整体性的保护原则必然是要建立在人类可持续发展、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之上。渔篮花鼓舞蹈经过岁月的洗淘而留存下来,化为江南文化的骨血,传承着劳动人民质朴勤劳的精神,反映了江南水乡传统审美价值,在保护实践中尊重其本源和变化,促进其生存,保持其活力是非遗保护工作者们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注释:
[1][2]刘魁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的整体性原则[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2004(04):1—8,19.
[3]刘魁立.论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J].河南社会科学,2007(01):31—40,177.
(责任编辑:刘露心)
[关键词]非遗;渔篮花鼓;保护的整体性原则
[中图分类号]J6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2233(2020)10-0133-03
[作者简介]谭沁洋(1996— ),女,江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无锡 214122)
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之因
(一)中华民族之根
优秀的民族文化是国家的根基和灵魂,它们如何在时代的翻新中生存和发展成为人们近来关注的热点。国际社会经过长达30年的探索历程,使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了认知、重视和共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广泛征询专家意见,提出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概念:在历史、艺术、民族学、社会学、人类学、语言学或文学方面具有特殊价值的传统和民间文化表现形式。[1]《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发展纲领》说:“记忆对创造力来说是极端重要的,对个人和各民族都極其重要。各民族在他们的遗产中发现了自然和文化的遗产,有形和无形的遗产,这是找到他们自身和灵感源泉的钥匙。”[2]中国的非遗蕴含中华民族5000年的智慧和文明,承载着历史的记忆,中华民族的繁荣兴盛离不开本土各民族文化之根基。自1985年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来,我国对保护非遗这项工作颇为重视。幅员辽阔的中国拥有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各民族的优秀文化必须被保护和传承,从而进一步稳固民族的自信心和自强心,增强各民族团结。保护非遗是珍视中华文化、尊重民族历史、振兴中华民族不可或缺的源泉和推动力。
(二)唤醒民族之魂的使命
21世纪是一个复杂的历史时期,全球经济一体化浪潮翻涌,各民族呈现前所未有的大迁徙和大融合,外国文化的输入一方面丰富了文化的多样性,另一方面冲击了我国的本土民族文化,珍贵的文化事象被时代遗忘,以惊人的速度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之中。例如,在《中国民间民族舞蹈集成·江苏卷》编纂时所统计的江苏省的舞蹈种类多达三百六十余种,而今还能亲眼所见的舞蹈零星可数,具有典型江南风格的渔篮花鼓的传承人目前也只有三位高龄老人。非遗的非物质特性,在多数情况下都极其脆弱;诸多非物质文化系民间文化,回溯历史,民间文化呈自然状态,自生自灭;古代历史中的上层社会和统治阶级并未对此予以重视,这些印刻着民族记忆、代表着民族文化的无形“活化石”渐渐淹没在时间的流沙里,进入了现代社会之后,才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人们有意识的抢救和保护。然而非遗反映民族价值观、体现民族性格,是民族的标志,是文化创新的动力。未来的竞争是文化之战,社会、科学、经济的前进离不开非物质文化,因此保护非遗亦为保护人类文明,是全人类的使命。“全球化趋势可能成为世界各民族紧密联系的一个有力因素。但是不应因此导致世界文化的一体化发展,不应该使一种或几种文化支配其他文化,也不应该导致文化肢解和同一性的重合。我主张把人类文化多样性保护和开发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松浦晃一郎在2000年的“瑞士国际政治论坛”上的报告中这样说到。[3]非遗的现存为现代文明的发展提供了智慧源泉,对本民族文化认定十分重要,对全球人类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保护也有着重要意义。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整体性原则
(一)重本质,护根源
以全方位、多层次的方式来保护非遗更利于保护人类文化的多样性。个别不能替代整体,“文化碎片”无法满足人类文明的需求,这一道理同样适用于具体的文化事项。不想让非遗成为“文化孤岛”、徒有其表,就需要在注重文化本身的同时,绝对不能忽视其生存的背景和环境,若是离开了它的文化环境便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重视和保护其生态环境也是对非遗非简化的保护措施。在分析文化事象的存在方式和过程之后,有所侧重,保护工作才能行之有效,以此延续文化的生命活力。
(二)正视演变规律
非物质文化会随着社会生活的进程而演进和发展,因此研究者不应将所有非遗的“过去式”作为衡量价值的绝对标准。文化是人所创造的,非物质文化的载体是人,核心也是人,传承依赖人,它与特定时代的有形文化遗产不同,它不可能脱离群众生活独立存在,更不能割裂其与民众的联系,对非遗进行长期有效的保护是离不开民众现实生活环境的,而人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的,因此流动性和变化的特点也是非遗创新性发展的内在元素。
(三)尊重价值内涵和背景
文化价值观是非遗的灵魂。某些地区将一些民族文化纯粹地以商品形式进行推广并以谋取利益为主要目的,这样做直接割裂了其核心价值判断与形式的统一。非物质文化的活态是源于广大民众的生活方式,一旦被当成谋取利益的主要商品,其原本的性质就被彻底改变,相当于抽离其文化内涵,保留形式外壳,也就是与我们的保护理念背道而驰,想要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有据可依就要坚守非物质文化的内在精神价值。
(四)平衡实践中的不同利益诉求
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践中,关乎利益的问题尤为突出。作为一项举国上下、代代相传的长期任务,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这项宏伟工程不仅需要行政部门、社会各界的支持,更需要民众的参与;是着眼于发展人类文明,还是建功树业和利润追求,其产生的结果会迥然不同。不能平衡好各方面的利益需求就会导致事态的失衡,但无论如何,要坚守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类文明传承的底线。
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渔篮花鼓
(一)中华民族的璀璨文化
江南是一个有多重意义的历史地理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江南地区指的是宜昌以东、长江中下游以南,南岭以北的广大地区;狭义的江南地区相当于江东地区,包括苏南、上海地区、浙江北部、皖南、江西东北地区,这类划分更倾向于江南文化上的认同。江南地区自古以来不仅在经济方面兴旺发达,在文化方面也枝繁叶茂。明朝时期,江南地区生产行业分工明确,反映了该地区极高的生产专业化水平,再者生产的多样化与生产的商业化互相促进,进而带动了该地区的经济发展,稳定的社会和经济在满足了民众的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也在极大程度上给予了民众多姿多彩的文化生活和娱乐活动。丰富的民俗文化在农业、手工业都极为发达的江南地区应运而生,尤其是当地的民间舞蹈显示出它强大的生命力,种类之繁盛多达上百种。民间舞蹈贯穿人类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成为人类传情达意、密切群体、祭祀礼仪、休闲娱乐必不可少的艺术形态之一。民间舞蹈与人民生活血肉相连,尤其是在原始社会、古代社会民间舞蹈渗透于生活中的各个领域,民间舞蹈在各式风俗节庆中更是不可或缺,在现今社会依旧有一些民族留存此风。民间舞蹈能如此深入地流传于各民族,久经时代的洗礼依然不失色彩,本质便在于它表达了人民的心声,是人民意志和愿望的体现。江南民间舞蹈是江南地区民俗文化和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鲜活的姿态和人文内涵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舞蹈工作者,它是创作者的灵感源泉,以此创作出来的新舞蹈作品又反过来继续促进着江南民间舞蹈的发展,两者互相助益,为中华民族传统乐舞文化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二)江南民俗文化的缩影
春秋战国时期的吴文化于江南这片沃土上发展起来,是中国颇具影响的古代文化之一。“君王歌《大风》,如乐丰沛都……新弦采梨园,古舞娇吴歈”(李白HYPERLINK"https://so.gushiwen.org/authorv_b90660e3e492.aspx"《春日陪杨江宁及诸官宴北湖感古作HYPERLINK"https://so.gushiwen.org/shiwenv_5a969ffa4ce0.aspx"》)。“吴酒一杯春竹叶,吴娃双舞醉芙蓉”(白居易《忆江南》)。这些珍贵而闻名的吴歌吴舞在当代对我国乐舞艺术的发展都产生着重大影响。我国现存最早的一篇完整的乐舞评论文字记载于《左传》,内容为吴国公子季札到鲁国观看各地乐舞而发表的评论。江南民间舞蹈的历史源远流长,苏南民间舞是江南舞蹈的重要部分,其中又以花鼓舞颇具特色。渔篮花鼓于明末清初就流传于江苏无锡地区,来自民间的民俗活动,传说曾有一家三口以捕鱼卖鱼为生,为了招揽生意,常在街头手持渔篮和花鼓,边唱民间小调边跳着舞,深受大众喜爱,之后就形成了一个独立舞蹈。渔篮花鼓是节日活动高潮时所表演的节目,一男二女唱跳,民间小调伴奏,烘托出热烈欢快的气氛。该舞蹈在民间调采茶灯的基础上,吸收了安徽凤阳花鼓和地方戏曲的演唱风格,逐步演变发展成为江南水乡独特的艺术文化。渔篮花鼓表现了朴实的渔家生活,舞姿优美欢快,表演诙谐幽默,直接反映了人们的生活情趣,是水乡文化的缩影,它以活态的形象行走古今,承载着江南人文历史记忆,也是舞蹈工作者进行创作的基石和源泉,因此渔篮花鼓在江苏省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榜上有名。
四、渔篮花鼓保护的整体性原则
(一)江南文化是根源
江南水乡河网密布,人们依水傍水,长此以往形成了自身温婉善良的气质,“小桥流水人家”塑造出江南的诗性风貌。渔篮花鼓在这种环境的孕育下,形成了以“三道弯”姿态为基础,“颤” “颠”为韵律的舞蹈风格,以人体姿态形象地模拟出水河蜿蜒并展现了渔民在船上晃悠不稳的情态,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该舞蹈与环境之间的密切关联。在进行非遗保护的实践中,往往会出现“圈护”的问题,若对渔篮花鼓进行单一、表象的保护便会制造出“文化碎片”,极大地挫伤该文化的生命活力。江南人民和他们的生活是渔篮花鼓的根,仅是几个表象的舞蹈动作并不能代替其内涵价值,与生存环境的割裂如同切断它的自我更新和创造的能力。在保护渔篮花鼓有形外观的同时,更不能对它所赖以生存的环境系统掉以轻心,它的存在方式和存在过程与现世价值同样重要。
(二)正视其形式的演变
非物质文化与具有相对固态性的物质文化不同,它具有变化和发展的特点。保护工作者在进行保护实践的过程中不能以保守的态度来审视,认为只有“原模原样”才值得关注,却忽视了其演变后的呈现。现如今庙会、礼仪祭祀等民俗活动渐渐地消失殆尽,渔篮花鼓一般也不会再出现于街头表演,那它就没有表现的空间了吗?人们生活方式多样化发展,诸多民间舞经过舞蹈工作者的提炼和编创走上了艺术表演舞台,创造出民间舞蹈再生长的新形式。刘俊老师在编创渔篮花鼓时,经过田野调查,提取其中的动作元素和韵律风格,运用现代舞蹈的编创手法将符合当代人审美的《渔篮花鼓》搬上舞台,使得更多人了解和欣赏到这一舞蹈文化的魅力和价值,曾经的街头自娱蜕变为当今的舞台艺术,这难道不能说是民间舞蹈自身发展的逻辑?
(三)与时代潮流的结合
我国的娱乐健身活动中,广场舞一枝独秀。广场舞来自民众,扎根于民间,是当代人们喜闻乐见的娱乐活动。在不同的地区和民族中,广场舞的元素和风格各有千秋,广场舞的出现为民间舞蹈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舞蹈范式。在传统民间舞蹈发展面临危机时刻,这个突破口却是有助于传统民间舞蹈进行理念更新的机会。现如今无锡人民将传统渔篮花鼓进行改编,融进广场舞得以在城镇间流行,并且于江苏省广场舞大赛中闪亮全场,传统的渔篮花鼓在当代潮流中找到了自己转变性发展道路。
(四)协调保护者各方的利益
在中国传统思想里,某项技艺或者艺术文化往往是秉持着不外传的理念,这也是导致我国很多非物质文化失传的重要原因之一。全球化背景下的人们在追求更高水平的生活、多样性的文化、先进的科学技术的同时,却忽视了优良传统文化,曾经一度误解它们甚至“全盘否定”,传统文化由此陷入生存危机,尤其是非物质文化,它们依靠人传承,当它失去人作为载体时也就消失殆尽了。渔篮花鼓目前的传承人屈指可数并且年事已高,他们希望发扬该舞蹈文化的同时还能保持质朴的本质。社会各界、保护部门和保护者的理念取向各不相同,有为了开发此非遗的利润价值、传播当地的知名度,也有建功树业的需要,等等。无论如何都必须着眼于渔篮花鼓未来的发展前途和对中华民族的价值贡献这一原则,和谐传承人和保护者各自立场,协调各方面的利益诉求,为渔篮花鼓可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一个相对平衡的环境。
结 語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每个民族的财富,更是全人类应该共同珍视的瑰宝,当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热潮依然不退,整体性的保护原则必然是要建立在人类可持续发展、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之上。渔篮花鼓舞蹈经过岁月的洗淘而留存下来,化为江南文化的骨血,传承着劳动人民质朴勤劳的精神,反映了江南水乡传统审美价值,在保护实践中尊重其本源和变化,促进其生存,保持其活力是非遗保护工作者们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注释:
[1][2]刘魁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的整体性原则[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2004(04):1—8,19.
[3]刘魁立.论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J].河南社会科学,2007(01):31—40,177.
(责任编辑:刘露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