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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权交易制度自20世纪70年代产生以来,在国外得到较快发展,在我国也取得了一定的试点和立法经验。排污权交易制度不仅较好地协调了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也有助于协调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然而,由于缺乏公平的排污指标初次分配制度、扎实的经济学核算基础、有效的计量和监控手段尤其是国家法律的支持,我国开展排污权交易还面临诸多障碍。应该依法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排污权交易制度,以促进环境质量的整体改善,实现不同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