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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0日,法国污染与危险防范管理局产品和废物司化学物质及配制品处发布了关于生物农药申报程序的法令。2006年12月30日,关于水和水生环境的第2006—1172号法律的第34条,规定了在法国市场上的所有生物农药制品必须向负责生态学的政府部门申报。该申报必须在2008年7月1日之前进行,或者如果是此日期之后的产品,必须在该产品首次投放市场之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