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进程中社区居民法律需求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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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城市化进程中社区居民在正与城市社会融合的过程中,遇到各种法律问题,正确了解其法律需求,以便在消除居民在法律与制度的认识与执行误区,通过法律保障各项权利的发展。
  关键词 社区治理 法律需求 法律援助
  基金项目:湖南省广播电视大学科学研究课题《社区教育资源体系中法律课程建设研究》(XDK2014-C-18)(主持人:陈凤贞)。
  作者简介: 陈凤贞,湖南娄底广播电视大学,副教授。
  中图分类号:C9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10-204-02
  城市化进程中,社区治理日益复杂,面对的群体、管理的方式、目标的实现都对社区管理机构是一种新的挑战,居民的生存状态取决于三个方面,即居住、就业和与城市社会的融合状态。他们包括社会各个群体,但是主要是失地农民,作为经济发展的产物,城市化在挑战着这群心理各异的群体同时,也通过社区治理引导他们公共生活意识、现代权利意识的树立,通过法律保障其各项权利的发展。本文对城市化进程中的社区治理中居民的法律需求进行粗浅的研究。
  一、 社区治理中居民法律需求调查
  为进一步了解城市化进程中社区治理工作中法律现状与居民的法律需求与要求,参考中国社科院对社会群体的划分内容,对国家和社会管理、办事人员、专技人员、失地农民(原农业劳动者)、经理、个体私营者、其他这八个阶层进行了调查和研究。研究主要采取问卷调查的方法,问卷由个人基本情况、对社区管理机构制度与地位的认识情况、对社区治理的法律化与对法律的需求四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包括:对社区管理机构的认知、对制度的满意度和对现阶段治理法律化开展活动情况、需要解决的问题与意见共21个问题组成。问卷调查在2014年实施,在娄底市娄星区的长青、罗家、大科、小科社区进行。共发放问卷300份,收回245份,有效回收率为73.5%,在样本中:
  1.各社会群体中,专技人员、个体私营、失地农民、国家和社会管理人员、办事人员人数占绝大多数,共 85.1%,经理和其他群体占14.9%。
  2. 男性人数占62.63%,女性占37.37%。年龄31-40岁最多,占60.56%。
  3. 高中及其中专学历占41、43%,与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持平,初中及以下占6.29%。
  4.月收入1500元以下占25.94%,1500-2500元的占33.47%,2500-3500元的占34.58%,3500元以上的占16.02%。
  通过对样本进行分析,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 多数居民不了解社区治理相关法律,对法治现状不满
  在“您知道社区治理的法律知识吗?”,“社区治理在法律的轨道上进行吗?”的调查中,各阶层的调查者都对此表示知道一些,但是对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并不了解。认为社区治理在法律的轨道上进行。“您对社区治理的哪些制度不满意?” 41.67%的调查者认为:法律问题主要集中在社区治安管理中,其次是社会保障,占有19.84%。各个群体普遍都认为社区治安管理存在严重的治理问题,在就业和再就业中,国家和社会管理阶层和办事人员对目前的工作比较满意。而最不满意的是失地农民,高达55.10%。居民期望平安社区治理愿望强烈。在“您期望自己所居住的社区治安达到什么标准? ”的调查中,有44.54%被调查者希望无重大民事纠纷和治安隐患,不希望居民犯罪的占28.92%,无火灾及其他治安灾害的占23.98%。
  (二)社区治理中,居民个人维权意识不强,遇到侵权,大多数找派出所和居委会解决
  在“遇到社区侵权、治安危害问题, 您维权吗?”的调查中,36.18%的是看情况,看先例,大都热衷集体维权,主要集中在失地农民、个体私营和经理群体中,而且这三个行业认为“基本没有”的比例比较高,19.78%的会积极维权,这些集中在国家和社会管理层、专技人员、办事员中。在“您主要找谁解决?”的调查中,主要选择公安派出所和居委会解决,分别占41.67%和29.84%.
  (三) 社区法律服务势在必行,社区居民期待法律服务与学习
  在“您认为社区居民有必要提供法律服务与教育吗?”中,认为有必要的共有68.43%。在各群体中,认为很有必要的比例比较高的三个阶层依次是经理(66.13%)、办事人员(58.51%)和国家和社会管理(55.49%)三个阶层,认为有不必要的比例比较高的是专技人员(88.56%)和个体私营(73.00%)在这项调查中,失地农民高达76.53%的表示无所谓,其次是其他人群,42.86%的被调查者也表示无所谓。在“您认为社区应该提供哪些法律学习项目?”中,选择法律学习“学的知识用得上”的占49.44%,具体学习课程需求中,选择“ 刑事、经济案例” 较多,占23.99%选择“民事法律知识”其次,占21.51%。在不同的社会群体中,国家和社会管理、办事人员、专技人员和经理选的比例最高的是“最新国家法律政策”;农业劳动者、个体私营和其他选的比例最高的是“民事法律知识”。
  (四)大多居民了解法律援助,最需要的法律援助主要为民事方面
  在“您了解法律援助吗“调查中,18.25%的调查者对之正确了解;49.32%表示有些了解;剩下24.46%的调查者表示不知道。“您最需要的援助的问题”中,在各阶层来说,近50%的是民事方面的问题需要帮助。
  二、调查结果分析
  以不同群体对社区治理的居民法律需求进行实证调查与分析,得出以上个四方面的结论,究其原因, 有社区治理制度上的问题,有社区治理机构的问题,也有大部分社区自治权能缺失,居民制度与参与意识不强,维权不力的问题。社区居民中,主要是失地农民,在调查中发现他们在城市认同、归属感、自身意识、社会适应能力、就业能力存在的突出问题有:   1.他们失去土地,一夜之间变成居民时,城乡差异无法简单消除,生产生活方式、工作方式、行为习惯都面临转变,许多新市民缺乏身份认同,城市归属感不强,社会适应能力差,社会公共意识不强,对社区生活认同感不强,不会主动调整自己的生活,一闲暇下来,精神生活更加匮乏,赌博色情之风盛行,与城市文明、高雅生活越行越远。
  2.缺乏制度与参与意识,维权不力。由于祖辈世代是农民,失地农民的小农文化、道德、心里、意识、伦理等乡村文明形态,已经形成习惯,在短时间内无法消除。其行为与理念严重缺乏制度与参与意识,在社区治理中无论是参与选举还是公共事务,明显具有被动型,参与程度不足。对政治、经济与文化教育的权利,没有正确的认识 ,只是自己与主流社会隔断,更不会去正确争取自己的权利,所以,得到很多社会排斥,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以后,有些居民不了解制度,对征地补偿标准、安置不满,不会通过正常的手段解决,而是逐步的社会排斥,产生上访甚至有过激的群体行为,致使社会矛盾激化,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三、结论与建议
  按照社区治理的善治目标和娄底市社区的基本情况,当通过认知共识、公众参与意识培养、制度优化等措施提高了公民参与有效性后,社区治理才有可能发挥真正效用。
  (一)通过各种方式加强法律教育
  1.社区可以通过宣传、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建立起良好的社区治理环境。增强居民社区意识的主要途径之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城市化从法律和制度层面消除壁垒的同时,也要消除人思想意识上的一个差异,政府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失地农民转变为新市民群体进行形势政策、现代观念、文明准则和城市意识的教育,让他们认同自己是社区的一份子,愿意在社区生活,遵守社区的基本规则,对新的生活方式达成理解和共识,对社区公共事务的关注、参与并愿意为社区发展贡献力量,引导他们培养公共生活意识、现代权利意识等,为法律意识的建立提供基础。
  2.通过发挥社区教育功能来引导社区居民自主学习,有效整合社区内的各种法律教育资源,统一管理,统一利用,统一社区组织资源的培育, 为不同年龄和需求的居民提供全方位的教育,对所关心的婚姻家庭、民事合同、刑事法律等法律基本知识进行普及,以填补普法知识的缺陷,确保居民平等享受各种社会公共资源,平等享有民主权利,适应城市新的生存环境,真正实现身份的转换。
  3.对于法律教育,应该依照不同群体的社会人(国家和社会管理者、企业管理人员、专技人员、失地农民等)进行分类设置,使各取所需,突出应用性,同时满足学习者依据社会需要和自身基础、兴趣等实现个性化发展提供空间。第一,国家和社会管理、办事人员,主要设置国家的政策法规、刑法、行政法等课程。第二,专技人员,主要设置行业法律法规等内容。第三,经理、个体私营者,主要设置经济法、案例实践与咨询。第四,失地农民,主要设置民法、刑法等学法用法知识,案例学习与咨询。①
  (二)建立社区法律援助
  为了开展更有效的服务,应当在社区建立在线法律援助工作室,把社区的流动的农民工和失地农民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依托社区大学平台建立在线法律援助中心,鼓励律师或者其他维权组织与个人为公共利益的诉讼提供在线法律援助,同时与高校法律援助机构建立在线合作机制,借助高校法律专业人才,为社区提供在线法律援助服务,以在线援助方式进行法律咨询,审查法律事务文书,对基层法律援助人员为社区居民开展的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当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设置、援助范围、申请程序、援助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在线法律援助服务的规范化、系统化,解决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的运行、队伍、服务、经费的碎片化难题解决后,加快法律援助与服务机制的建立,为依法自治的社区治理新模式保驾护航,建立起良好的社区治理环境。
  注释:
  ①陈凤贞.终身学习体系下法律课程资源的设置.成人教育.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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