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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是中国老百姓倍感亲切的一年。在这一年,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庄严承诺。2003年,又是贪官污吏胆战心惊的一年。在这一年,全国检察机关在黨中央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提出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方针,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国家政治体制的清廉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回顾风风雨雨的2003年,我们读到了这样一串令人振奋的数字:平均每月一名省部级高官在反贪榜上现形,平均每天7名县处级干部落马,平均每天114起职务犯罪案件被查处……截至2003年底,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8025件41797人,已侦结31271件34328人,提起公诉19321件22158人。查办大案、要案和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进展也很大。2003年共立案侦查此类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大案16472件,占立案总数的53.4%,同比增加4.8个百分点;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603人,行政执法人员5375人,司法人员3927人。
这些数字,不仅展示了全国检察机关2003年反腐工作的辉煌战绩,更重要的是,它向我们昭示了新的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惩治腐败、实现全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坚强决心!年终岁末,盘点2003年全国检察机关反腐败工作,还得从2002年“十六大”说起。
正义之源,最高决策传反腐强音
2002年11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江泽民同志指出:“要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各级党委既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性,又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把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彻底查处、严惩不贷”。话音刚落,全体代表立即报以热烈的掌声。的确,一个文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最根本的一点就是要惩治腐败,防止腐败。江泽民同志的话不仅表明中国共产党有严惩腐败的决心和意志,同时也为建立健全反腐败机制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2003年伊始,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就2003年反腐败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根据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和新情况,探索新的途径和对策,着重在抓巩固、抓落实、抓深入、抓提高上下功夫,扎实有效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努力取得新的阶段性成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发表讲话时进一步强调:“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是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依纪依法,严厉打击腐败分子。”
新招迭出,检察机关布天罗地网
北京初春的一天,故宫东侧,最高人民检察院主要办公地戒备森严。高检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在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多次强调,全国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要统一认识,上下一心地推进反腐倡廉,筑起反腐败的铜墙铁壁,不使任何腐败分子逍遥法外,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正义之声,铿锵有力,从这一刻起,2003年全国检察机关向腐败进行新一轮宣战拉开了序幕。为此,在2003年里,全国检察机关继续发扬光荣传统,与时俱进,新招迭出,对腐败分子布下天罗地网。
强化大局意识,高屋建瓴开展反腐工作。检察机关继续坚持查办大案要案在党的领导之下进行的光荣传统,严格执行要案党内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接受纪委组织协调,加强与纪委的配合。同时,坚持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依法履行侦查职责,严格按照刑诉法规定的程序办案。各级检察机关强化大局意识,自觉地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置于大局之中,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提高执法水平。
狠抓队伍建设,铸反腐精锐之师。新上任的贾春旺检察长特别强调贯彻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发扬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作风;强调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不许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严禁在统计和立案上动心思,玩数字游戏,人为制造波峰波谷。为此,2003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侦查干警积极参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增强“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重程序、重证据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观念,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为提高侦查干警的素质,湖南省规定,凡进入侦查部门的干警要先培训后上岗,省、市两级院要定期、不定期地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分层次、分门类培训反贪侦查队伍,使这支队伍优化知识结构,既讲政治、懂法律、会侦查,又懂经济、懂科学。山东省通过开展评选“优秀侦查员”活动,促进侦查队伍转变执法观念,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执法水平。检察机关侦查干警中涌现出许许多多像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尹笑天那样的反贪勇士。他们对党对人民无限忠诚,对贪污腐败无比仇恨,高扬反腐之剑,用青春和热血谱写着共和国廉政的篇章。正如尹笑天面对死亡威胁的坦然一笑:“我选择了这个职业,就没怕过死,更不怕威胁。我秉公执法,死了是烈士,而你死了却是罪犯。”
加强案件管理,聚焦大案要案。200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加强案件管理的规定》。根据规定,各地加强了对本地区查办大要案工作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大案要案分级管理和备案审查制度,加强重大案件督办工作,有效防止和纠正有案不办、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现象。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和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还积极探索案件程序管理工作,使办案工作向着规范化、制度化前进了一大步。
推进信息化建设,为反腐插上科技翅膀。为了推进检察信息化特别是自侦案件信息化的建设,检察机关还加快了科技强检步伐,为侦查队伍配备了科技装备,对办案流程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对办案活动进行跟踪监督,完善了办案质量评估机制和预警机制。科技使反腐败工作插上了翅膀,强化了对职务犯罪案件的侦破能力,使一批拒不认罪的腐败分子最终伏法。
实体程序并重,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反腐败成效如何,不仅仅取决于办案力度,更取决于办案质量。办案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反腐败的生命线。2003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坚持不懈狠抓办案质量,努力提高执法水平,积极改善执法效果。为规范办案工作,各级检察机关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切实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立案关,慎重适用逮捕措施,大力倡导“精致”公诉。不仅侦查部门重视自侦案件的办案质量,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也予以高度重视,尽到自己的职责,确保不办错案。
开展教育整顿,加强内部制约。为提高办案质量,各地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采取了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强化办案质量考核等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有的地方还有针对性地探索建立内部检务督察制度,加强对干警办案行为的经常性监督,有效防止违法办案现象的发生。为防止办案过程中的各种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办案安全防范工作,2003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办案安全防范,落实讯问室设置、使用管理办法,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办案的各个环节,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办案,提高办案质量。
重点推出人民监督员监督制度。为了解决侦查工作缺乏外部监督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2003年8月份部署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由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工作实施监督。目前,全国共有10个省级检察院、105个地市级检察院、510个县区级检察院共625个单位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日前,河北省邢台市检察机关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首例案件完成监督程序,人民监督员否决了一起涉嫌贪污不起诉案,此案已改变管辖重新审查起诉。
高速运转侦查指挥中心,形成一体化侦查模式。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和地市级人民检察院继续完善侦查指挥中心,充分发挥指挥中心的作用,统一调度使用侦查力量,加强跨地区案件的侦查协作,形成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增强了检察机关整体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在侦查方式上,深化了以地市级检察院为主体的查办重大疑难案件工作机制的改革,对基层院承办确有困难的案件,由分、州、市院直接立案侦查,或者指定异地管辖,增强了排除阻力干扰,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
抓住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契机,内外夹击,彻底断绝贪官外逃幻想。经国务院批准,外交部副部长张业遂率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在墨西哥梅里达举行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高级别政治签署会议,并于2003年12月10日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公约。现在检察机关有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作为反腐利刃,可以内外夹击腐败,铲除危害社会发展的毒瘤,外逃贪官们逍遥法外的日子快要到头了,同时,对国内腐败分子具有巨大的威慑作用,断绝他们外逃的幻想。可以说,这是检察机关将要收紧反腐败大网的一个强烈信号。
打防并举,欲腐者望而却步。反腐败实践告诉我们,严厉惩治腐败是十分必要的,但仅靠惩治打击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目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正在得到全社会的关注,一些地方已经进行相关立法。从2003年初以来,全国已有湖南、四川、黑龙江、安徽等省和无锡、邯郸、鞍山市等24个地方人大为地方性预防职务犯罪立法,有62个地方人大制定了地方性规范性文件,有75个地方人大及检察机关正在研究制定预防职务犯罪立法草案。同时,检察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预防职务犯罪。如举办展览、让职务犯罪者现身说法,以起警示作用。湖南省检察院和湖南省纪委还联合策划、举办了大型现代花鼓戏《但愿人长久》公演活动。该剧讲述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蜕变过程和人生沉沦轨迹,较深刻地揭示了职务犯罪的社会危害性。通过这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教育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增强预防职务犯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弊未绝,风未清,反腐倡廉任重而道远
2003年已经过去,尽管我们在反腐败工作中做出了巨大成绩,但是,从当前检察机关办案情况看,一些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还相当严重,一些腐败分子竟然前赴后继,如河南省三任交通厅长竟皆因腐败而相继“落马”。目前,又出现了不少新的情况,如犯罪数额上百万、上千万元的案件屡有发生,犯罪手段智能化和隐蔽性增强,有准备的携款潜逃现象增多等等,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为此,最高人民检察院贾春旺检察长在12月22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指出,2004年检察机关仍将大力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检察机关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关键是要坚决查办有影响的大案要案。除了把房地产、产权交易等经济领域的职务犯罪纳入2004年检察机关反腐败重点外,2004年检察机关要重点查处3类职务犯罪案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借国有企业改革之机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特别要针对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和司法不公问题,继续把查办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权”犯罪案件放到突出位置,抓出更大的成效。
由于腐败的形成原因复杂多样,腐败的表现形式也千变万化,要想在短时间内彻底根除腐败是不太现实的。因此,对全国检察机关来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还需努力!在新的一年里,全国检察机关一定会继续肩负党和人民对反腐倡廉的更高期望,与时俱进,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效果,为中国的廉政建设、法治建设再立新功!
这些数字,不仅展示了全国检察机关2003年反腐工作的辉煌战绩,更重要的是,它向我们昭示了新的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惩治腐败、实现全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坚强决心!年终岁末,盘点2003年全国检察机关反腐败工作,还得从2002年“十六大”说起。
正义之源,最高决策传反腐强音
2002年11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江泽民同志指出:“要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各级党委既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性,又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把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彻底查处、严惩不贷”。话音刚落,全体代表立即报以热烈的掌声。的确,一个文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最根本的一点就是要惩治腐败,防止腐败。江泽民同志的话不仅表明中国共产党有严惩腐败的决心和意志,同时也为建立健全反腐败机制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2003年伊始,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就2003年反腐败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根据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和新情况,探索新的途径和对策,着重在抓巩固、抓落实、抓深入、抓提高上下功夫,扎实有效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努力取得新的阶段性成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发表讲话时进一步强调:“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是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依纪依法,严厉打击腐败分子。”
新招迭出,检察机关布天罗地网
北京初春的一天,故宫东侧,最高人民检察院主要办公地戒备森严。高检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在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多次强调,全国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要统一认识,上下一心地推进反腐倡廉,筑起反腐败的铜墙铁壁,不使任何腐败分子逍遥法外,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正义之声,铿锵有力,从这一刻起,2003年全国检察机关向腐败进行新一轮宣战拉开了序幕。为此,在2003年里,全国检察机关继续发扬光荣传统,与时俱进,新招迭出,对腐败分子布下天罗地网。
强化大局意识,高屋建瓴开展反腐工作。检察机关继续坚持查办大案要案在党的领导之下进行的光荣传统,严格执行要案党内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接受纪委组织协调,加强与纪委的配合。同时,坚持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依法履行侦查职责,严格按照刑诉法规定的程序办案。各级检察机关强化大局意识,自觉地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置于大局之中,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提高执法水平。
狠抓队伍建设,铸反腐精锐之师。新上任的贾春旺检察长特别强调贯彻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发扬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作风;强调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不许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严禁在统计和立案上动心思,玩数字游戏,人为制造波峰波谷。为此,2003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侦查干警积极参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增强“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重程序、重证据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观念,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为提高侦查干警的素质,湖南省规定,凡进入侦查部门的干警要先培训后上岗,省、市两级院要定期、不定期地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分层次、分门类培训反贪侦查队伍,使这支队伍优化知识结构,既讲政治、懂法律、会侦查,又懂经济、懂科学。山东省通过开展评选“优秀侦查员”活动,促进侦查队伍转变执法观念,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执法水平。检察机关侦查干警中涌现出许许多多像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尹笑天那样的反贪勇士。他们对党对人民无限忠诚,对贪污腐败无比仇恨,高扬反腐之剑,用青春和热血谱写着共和国廉政的篇章。正如尹笑天面对死亡威胁的坦然一笑:“我选择了这个职业,就没怕过死,更不怕威胁。我秉公执法,死了是烈士,而你死了却是罪犯。”
加强案件管理,聚焦大案要案。200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加强案件管理的规定》。根据规定,各地加强了对本地区查办大要案工作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大案要案分级管理和备案审查制度,加强重大案件督办工作,有效防止和纠正有案不办、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现象。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和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还积极探索案件程序管理工作,使办案工作向着规范化、制度化前进了一大步。
推进信息化建设,为反腐插上科技翅膀。为了推进检察信息化特别是自侦案件信息化的建设,检察机关还加快了科技强检步伐,为侦查队伍配备了科技装备,对办案流程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对办案活动进行跟踪监督,完善了办案质量评估机制和预警机制。科技使反腐败工作插上了翅膀,强化了对职务犯罪案件的侦破能力,使一批拒不认罪的腐败分子最终伏法。
实体程序并重,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反腐败成效如何,不仅仅取决于办案力度,更取决于办案质量。办案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反腐败的生命线。2003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坚持不懈狠抓办案质量,努力提高执法水平,积极改善执法效果。为规范办案工作,各级检察机关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切实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立案关,慎重适用逮捕措施,大力倡导“精致”公诉。不仅侦查部门重视自侦案件的办案质量,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也予以高度重视,尽到自己的职责,确保不办错案。
开展教育整顿,加强内部制约。为提高办案质量,各地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采取了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强化办案质量考核等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有的地方还有针对性地探索建立内部检务督察制度,加强对干警办案行为的经常性监督,有效防止违法办案现象的发生。为防止办案过程中的各种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办案安全防范工作,2003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办案安全防范,落实讯问室设置、使用管理办法,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办案的各个环节,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办案,提高办案质量。
重点推出人民监督员监督制度。为了解决侦查工作缺乏外部监督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2003年8月份部署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由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工作实施监督。目前,全国共有10个省级检察院、105个地市级检察院、510个县区级检察院共625个单位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日前,河北省邢台市检察机关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首例案件完成监督程序,人民监督员否决了一起涉嫌贪污不起诉案,此案已改变管辖重新审查起诉。
高速运转侦查指挥中心,形成一体化侦查模式。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和地市级人民检察院继续完善侦查指挥中心,充分发挥指挥中心的作用,统一调度使用侦查力量,加强跨地区案件的侦查协作,形成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增强了检察机关整体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在侦查方式上,深化了以地市级检察院为主体的查办重大疑难案件工作机制的改革,对基层院承办确有困难的案件,由分、州、市院直接立案侦查,或者指定异地管辖,增强了排除阻力干扰,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
抓住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契机,内外夹击,彻底断绝贪官外逃幻想。经国务院批准,外交部副部长张业遂率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在墨西哥梅里达举行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高级别政治签署会议,并于2003年12月10日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公约。现在检察机关有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作为反腐利刃,可以内外夹击腐败,铲除危害社会发展的毒瘤,外逃贪官们逍遥法外的日子快要到头了,同时,对国内腐败分子具有巨大的威慑作用,断绝他们外逃的幻想。可以说,这是检察机关将要收紧反腐败大网的一个强烈信号。
打防并举,欲腐者望而却步。反腐败实践告诉我们,严厉惩治腐败是十分必要的,但仅靠惩治打击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目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正在得到全社会的关注,一些地方已经进行相关立法。从2003年初以来,全国已有湖南、四川、黑龙江、安徽等省和无锡、邯郸、鞍山市等24个地方人大为地方性预防职务犯罪立法,有62个地方人大制定了地方性规范性文件,有75个地方人大及检察机关正在研究制定预防职务犯罪立法草案。同时,检察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预防职务犯罪。如举办展览、让职务犯罪者现身说法,以起警示作用。湖南省检察院和湖南省纪委还联合策划、举办了大型现代花鼓戏《但愿人长久》公演活动。该剧讲述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蜕变过程和人生沉沦轨迹,较深刻地揭示了职务犯罪的社会危害性。通过这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教育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增强预防职务犯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弊未绝,风未清,反腐倡廉任重而道远
2003年已经过去,尽管我们在反腐败工作中做出了巨大成绩,但是,从当前检察机关办案情况看,一些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还相当严重,一些腐败分子竟然前赴后继,如河南省三任交通厅长竟皆因腐败而相继“落马”。目前,又出现了不少新的情况,如犯罪数额上百万、上千万元的案件屡有发生,犯罪手段智能化和隐蔽性增强,有准备的携款潜逃现象增多等等,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为此,最高人民检察院贾春旺检察长在12月22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指出,2004年检察机关仍将大力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检察机关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关键是要坚决查办有影响的大案要案。除了把房地产、产权交易等经济领域的职务犯罪纳入2004年检察机关反腐败重点外,2004年检察机关要重点查处3类职务犯罪案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借国有企业改革之机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特别要针对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和司法不公问题,继续把查办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权”犯罪案件放到突出位置,抓出更大的成效。
由于腐败的形成原因复杂多样,腐败的表现形式也千变万化,要想在短时间内彻底根除腐败是不太现实的。因此,对全国检察机关来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还需努力!在新的一年里,全国检察机关一定会继续肩负党和人民对反腐倡廉的更高期望,与时俱进,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效果,为中国的廉政建设、法治建设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