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即是竞争力

来源 :农村工作通讯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hangwenqian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了促进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很多地方都制定了优惠政策,有的甚至在税费、土地等让利上明显违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条款.从发展趋势看,政策优惠的空间越来越有限,而且不规范的政策优惠既容易造成无序竞争,又容易让外商看到法制不严的纰漏,对政策的兑现产生怀疑.优惠政策是对外开放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在制定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还必须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其他文献
8月27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企业破产法》,这部法律将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世界各国都将破产法视为“经济宪法”,道理很简单:对于市场经济主体而言,破产法是关乎“死”的法律,它解决的是市场退出的问题。没有死的威慑,哪有对生存的敬畏?市场经济秩序何以确立?  新视点:重新制定的《企业破产法》扩展了哪些适用范围?  解析:1986年,中国推出了第一部《企业破产法》,但
尽管P3联盟对外宣称组建的目的是降低成本,改善运营状况,并且坚称定价权被坚决地排除在P3联盟的范畴之外。然而,其华丽言辞背后隐藏的却是对市场公平竞争的最大挑战。
乡镇在农村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乡镇党委、政府肩负着直接组织领导党员和群众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展农村经济,保一方稳定的重要责任,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但是,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