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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的兽药经营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经营规模小,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经营和仓储设施差,经营质量管理体系没有建立,采购和销售没有台帐,兽药处方制度没有执行,假劣禁药暗地经营,因兽药使用不当造成经济损失事件屡屡发生。如何改变这种现状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研究。笔者认为,要在短时间内对所有兽药经营单位进行GSP(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改造是不现实的。在目前的混乱经营状态与规范的GSP管理之间,应该设置一个过渡的中间规范管理类型,即经营企业经过一定的努力可以做得到,其经营活动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法定要求,并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