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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神”:合演“二人转”,
共念慈善经
如果不是案发,丁书苗至今还披着熠熠生辉的霓裳——中国慈善家。她的众多头衔之一,是中国扶贫协会副会长。而范增玉,正是丁书苗慈善剧本的“编剧和主演”。
范增玉,1963年5月出生,河南省郸城县人。他从军队转业到官至正处级,用了不到十年的时间。范增玉于1978年参军入伍,1987年底他转业到中国环境报河南记者站做记者。不到一年,范增玉调到河南省委办公厅工作,他曾任副主任干事、主任干事。1992年4月,范增玉调任河南周口地委政研室副主任,进入副处级干部行列。半年的过渡之后,范增玉被派往河南省扶沟县任县委副书记,连续三年的实职工作经验,为他重回政府核心岗位打下了基础。
1995年,范增玉调任周口地区任行政公署副秘书长。正是在这个岗位上,范增玉的仕途差点终结。1998年河南省交通厅厅长曾锦城案发,范增玉就被认定向曾锦城行贿1.1万元,但后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不久之后,周口市检察院以豫检周申复决字[1999]第4号《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对前述《不起诉决定书》予以撤销。最终,范增玉被免予刑事处罚。
有了污点的范增玉在晋升之路上屡受挫折,但他在此“蹲”了五年之后,终于东山再起。2000年4月,他担任周口市财经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这是一个正处级岗位。2001年,范增玉担任周口市政府秘书长,并在这个位置上干了三年。2004年,范增玉任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2005年,范增玉以“在扶贫开发中保持先进性”为题,在人民日报刊发文章,阐述了他在扶贫岗位上对理论学习和党建的重视。
河南省扶贫办一位官员介绍:“此人能说会道,以能办事著称,当面撒谎,张口就来。”在省扶贫办主任的岗位上,范增玉多次进入纪检官员的监察视线。虽然非议颇多,2006年4月,范增玉调往北京,担任国务院扶贫办全国贫困地区干部培训中心主任(副厅级)。在扶贫系统,范增玉的理论水平和办事能力得以展现。因为工作关系,他和丁书苗在慈善领域有了交集。
随着丁书苗在商业领域的突飞猛进,她开始热心公益慈善事业。
2006年,丁书苗捐资50万元为国家贫困县、湖北罗田县平湖乡胡家河村修建乡村公路。当年,她还获得“山西省扶贫攻坚先进个人”。2008年因为对四川地震的救援,丁书苗控制的博宥集团荣获扶贫救灾爱心企业。
2009年3月,范增玉任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这是一个正厅级岗位,他负责该中心全面工作。范增玉在这个岗位上如鱼得水,将“引进外资”的概念扩展到了对内地资金的使用。
范增玉所在的岗位和他展现出的长袖善舞的办事能力,让他和丁书苗的交往迅速热络,两人在事业上的互动令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
2009年3月,丁书苗曾向家乡晋城捐款1000万元用于贫困山区脱贫致富。当月,由丁书苗博宥集团投资的第一条“民营铁路”嘉南铁路在晋城市进行投标。
2009年9月28日,嘉南铁路在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嘉峰镇举行奠基仪式,范增玉和丁书苗一起出现在现场。范增玉的出席,是因为这条铁路还被赋予了对山西晋东南的扶贫开发意义。
2009年9月,“中国扶贫开发典型人物”表彰大会在北京政协礼堂举行,在长达73人的中国扶贫开发典型人物名单上,博宥集团董事长丁书苗位列第一。
2009年11月18日,国务院扶贫办、全国工商联等单位在南宁举办了“全國扶贫协作优势产业推介暨招商引资洽谈会”。令人瞩目的是,博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国务院扶贫办外资中心同列承办单位,而该公司的董事长丁书苗作为组委会副主任,获得了与相关领导在主席台一起就座的机会。此后,丁书苗还获得了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副会长的头衔。
而范增玉也迎来了他最为骄傲的事业上的高潮。根据公开的报道资料:从2009年11月底到2010年10月初,参加该洽谈活动扶贫重点县落实项目260个,投资金额共计206亿元人民币。
2010年范增玉在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文章《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党建科学化》,长达7000余字的稿件中,范增玉再次以党建话题切入,论述了其在扶贫领域的工作新思路。
此时的丁书苗投桃报李,出手阔绰,对范增玉有求必应。
2009年12月间,丁书苗通过各自的司机送给范增玉450万元人民币现金。
2010年1月,范增玉主管招商引资洽谈项目表彰大会,他指令为博宥集团独家增设特别贡献奖,并安排丁书苗作大会发言。
2010年3月底至4月初,因为时任北京铁路局大同分局局长罗金宝案发,丁书苗牵涉案被调查。在明确得知丁书苗被边控的情况下,范增玉于2010年7月、8月间,承诺将反映丁书苗事迹的《愿将此生献给国家》转交给扶贫系统的高层领导,以获得领导认可性批示。
2010年10月,范增玉主管中加项目合作,批准丁书苗参加中加项目合作项目签约仪式并作大会发言。
2010年4月至11月,范增玉策划主管编印《人民画报·外资扶贫特刊》,他授意并批准加大对丁书苗的宣传。丁书苗个人事迹和图片在该刊第28页和29页用了整整两个页面进行宣传。
2010年11月18日,“全国扶贫协作优势产业推介暨招商引资洽谈活动表彰会”在北京举行,多位政要出席,国务院扶贫办外资中心主任范增玉宣读了表彰决定,共约600人参加了表彰会,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被授予“特别贡献奖”。
倒台:一个行贿,一个受贿,曲终人散
2010年11月24日,丁书苗被抓,范增玉的落马已经注定。
刘志军被中纪委工作人员从其在铁道部办公室带走,当时在场的范增玉也一同被控制,范增玉和刘志军的仕途在2011年2月11日终结。
2011年3月25日,中纪委完成对范增玉案初查,同年4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文件,将该案交办至北京市检察院。 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于4月19日对范增玉立案侦查,收集了相关书证和证人证言。2012年9月27日,从中纪委办案工作点传唤范增玉,并以其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于当日刑事拘留。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12年10月11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北京市公安局于2012年12月18日对其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此案于2013年6月28日被退回补充侦查。鉴于案件重大、案情复杂,其间检方曾延长审查期限两次。
随着刘志军案的尘埃落定,刘志军腐败案的关键人物丁书苗走上了被告席。
2013年9月24日,原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羽心涉嫌行贿、非法经营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丁羽心称,自己曾先后38次给予范增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00余万元。
2014年1月9日上午,范增玉因涉嫌贪污、受贿、诈骗约6000万元,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范增玉被指控的第一项罪名是贪污罪。
2009年12月间,丁书苗安排自己的司机侯晋亮将450万元人民币现金交给范增玉派来的北京坤盛腾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张坤,张带给了范增玉。
范增玉将450万元中的170万元交给了张坤,并安排张坤以其公司的名义将150万元捐赠给某培训中心,让培训中心得以偿还某单位欠款。
在向北京市大兴区某培训学校支付20万元培训费、向北京某文化传播公司支付20万元场地费之后,范增玉将450万元中剩余的260万元存放于自己的办公室。2010年初,范增玉将260万元公款据为己有。
范增玉被指控受贿的事项有两项。其中一项是受人请托安排其子女在国务院扶贫办外资中心工作,收受他人人民币10万元,而这只是范增玉受贿金额中的很小一部分,更多的则是来自丁羽心。
检方指控称,范增玉于2009年至2010年间,利用担任扶贫办外资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接受丁羽心希望参与扶贫项目、树立正面形象的请托,为其安排在有关表彰会上发言、在有关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迹等。范增玉先后38次索要或者收受丁羽心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00余万元。
2013年9月的庭审中,丁羽心回忆,自己是2008年6月左右认识范增玉的。“认识以后就捐了一笔款。2009年到2010年间还陆续捐款。”丁羽心称,她交给范增玉的都是“扶贫款”,都是范增玉主动向她索要的。
丁羽心案庭审中其他证据材料显示,范增玉对此给出了另一种说法:“我认识丁羽心不久,丁就给我送钱,急于扩大自己和企业的知名度,后来我听到风言风语,但我已经帮她安排过一些活动。丁被限制出境以后,她给我打电话让我问问。我逐渐认识到丁是被有关部门调查,急于扩大知名度,并想借此结识领导人,以逃避司法。”
至于范增玉被指控犯诈骗罪,也与丁羽心有关。根据检方指控,除了一笔390万元是范增玉以帮助归还欠款为名从丁羽心处骗取,另外两笔均是丁羽心被有关部门调查后,范增玉冒充领导或以疏通关系名义从丁羽心及其下属处骗取的。
检方指控称,2010年12月间,范增玉冒充有关领导,与丁羽心短信联系,先后骗取丁羽心人民币200万元和20万欧元(约折合人民币180万元)。另一笔则是在2010年12月底至2011年春节期间,得知丁羽心被公安機关采取强制措施后,范增玉对丁羽心的下属张铁轩谎称其认识有关领导,可以为丁羽心疏通关系,先后骗取张铁轩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90余万元。事实上,范增玉所谓的“疏通关系”并未让丁羽心脱困。2011年6月,丁羽心被北京市公安局刑拘。2013年9月24日,身体状况不佳的丁羽心出现在被告席前,庭审期间曾一度差点摔倒在地……
范增玉案未当庭宣判。
编辑:黄灵 [email protected]
共念慈善经
如果不是案发,丁书苗至今还披着熠熠生辉的霓裳——中国慈善家。她的众多头衔之一,是中国扶贫协会副会长。而范增玉,正是丁书苗慈善剧本的“编剧和主演”。
范增玉,1963年5月出生,河南省郸城县人。他从军队转业到官至正处级,用了不到十年的时间。范增玉于1978年参军入伍,1987年底他转业到中国环境报河南记者站做记者。不到一年,范增玉调到河南省委办公厅工作,他曾任副主任干事、主任干事。1992年4月,范增玉调任河南周口地委政研室副主任,进入副处级干部行列。半年的过渡之后,范增玉被派往河南省扶沟县任县委副书记,连续三年的实职工作经验,为他重回政府核心岗位打下了基础。
1995年,范增玉调任周口地区任行政公署副秘书长。正是在这个岗位上,范增玉的仕途差点终结。1998年河南省交通厅厅长曾锦城案发,范增玉就被认定向曾锦城行贿1.1万元,但后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不久之后,周口市检察院以豫检周申复决字[1999]第4号《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对前述《不起诉决定书》予以撤销。最终,范增玉被免予刑事处罚。
有了污点的范增玉在晋升之路上屡受挫折,但他在此“蹲”了五年之后,终于东山再起。2000年4月,他担任周口市财经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这是一个正处级岗位。2001年,范增玉担任周口市政府秘书长,并在这个位置上干了三年。2004年,范增玉任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2005年,范增玉以“在扶贫开发中保持先进性”为题,在人民日报刊发文章,阐述了他在扶贫岗位上对理论学习和党建的重视。
河南省扶贫办一位官员介绍:“此人能说会道,以能办事著称,当面撒谎,张口就来。”在省扶贫办主任的岗位上,范增玉多次进入纪检官员的监察视线。虽然非议颇多,2006年4月,范增玉调往北京,担任国务院扶贫办全国贫困地区干部培训中心主任(副厅级)。在扶贫系统,范增玉的理论水平和办事能力得以展现。因为工作关系,他和丁书苗在慈善领域有了交集。
随着丁书苗在商业领域的突飞猛进,她开始热心公益慈善事业。
2006年,丁书苗捐资50万元为国家贫困县、湖北罗田县平湖乡胡家河村修建乡村公路。当年,她还获得“山西省扶贫攻坚先进个人”。2008年因为对四川地震的救援,丁书苗控制的博宥集团荣获扶贫救灾爱心企业。
2009年3月,范增玉任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这是一个正厅级岗位,他负责该中心全面工作。范增玉在这个岗位上如鱼得水,将“引进外资”的概念扩展到了对内地资金的使用。
范增玉所在的岗位和他展现出的长袖善舞的办事能力,让他和丁书苗的交往迅速热络,两人在事业上的互动令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
2009年3月,丁书苗曾向家乡晋城捐款1000万元用于贫困山区脱贫致富。当月,由丁书苗博宥集团投资的第一条“民营铁路”嘉南铁路在晋城市进行投标。
2009年9月28日,嘉南铁路在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嘉峰镇举行奠基仪式,范增玉和丁书苗一起出现在现场。范增玉的出席,是因为这条铁路还被赋予了对山西晋东南的扶贫开发意义。
2009年9月,“中国扶贫开发典型人物”表彰大会在北京政协礼堂举行,在长达73人的中国扶贫开发典型人物名单上,博宥集团董事长丁书苗位列第一。
2009年11月18日,国务院扶贫办、全国工商联等单位在南宁举办了“全國扶贫协作优势产业推介暨招商引资洽谈会”。令人瞩目的是,博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国务院扶贫办外资中心同列承办单位,而该公司的董事长丁书苗作为组委会副主任,获得了与相关领导在主席台一起就座的机会。此后,丁书苗还获得了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副会长的头衔。
而范增玉也迎来了他最为骄傲的事业上的高潮。根据公开的报道资料:从2009年11月底到2010年10月初,参加该洽谈活动扶贫重点县落实项目260个,投资金额共计206亿元人民币。
2010年范增玉在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文章《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党建科学化》,长达7000余字的稿件中,范增玉再次以党建话题切入,论述了其在扶贫领域的工作新思路。
此时的丁书苗投桃报李,出手阔绰,对范增玉有求必应。
2009年12月间,丁书苗通过各自的司机送给范增玉450万元人民币现金。
2010年1月,范增玉主管招商引资洽谈项目表彰大会,他指令为博宥集团独家增设特别贡献奖,并安排丁书苗作大会发言。
2010年3月底至4月初,因为时任北京铁路局大同分局局长罗金宝案发,丁书苗牵涉案被调查。在明确得知丁书苗被边控的情况下,范增玉于2010年7月、8月间,承诺将反映丁书苗事迹的《愿将此生献给国家》转交给扶贫系统的高层领导,以获得领导认可性批示。
2010年10月,范增玉主管中加项目合作,批准丁书苗参加中加项目合作项目签约仪式并作大会发言。
2010年4月至11月,范增玉策划主管编印《人民画报·外资扶贫特刊》,他授意并批准加大对丁书苗的宣传。丁书苗个人事迹和图片在该刊第28页和29页用了整整两个页面进行宣传。
2010年11月18日,“全国扶贫协作优势产业推介暨招商引资洽谈活动表彰会”在北京举行,多位政要出席,国务院扶贫办外资中心主任范增玉宣读了表彰决定,共约600人参加了表彰会,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被授予“特别贡献奖”。
倒台:一个行贿,一个受贿,曲终人散
2010年11月24日,丁书苗被抓,范增玉的落马已经注定。
刘志军被中纪委工作人员从其在铁道部办公室带走,当时在场的范增玉也一同被控制,范增玉和刘志军的仕途在2011年2月11日终结。
2011年3月25日,中纪委完成对范增玉案初查,同年4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文件,将该案交办至北京市检察院。 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于4月19日对范增玉立案侦查,收集了相关书证和证人证言。2012年9月27日,从中纪委办案工作点传唤范增玉,并以其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于当日刑事拘留。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12年10月11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北京市公安局于2012年12月18日对其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此案于2013年6月28日被退回补充侦查。鉴于案件重大、案情复杂,其间检方曾延长审查期限两次。
随着刘志军案的尘埃落定,刘志军腐败案的关键人物丁书苗走上了被告席。
2013年9月24日,原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羽心涉嫌行贿、非法经营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丁羽心称,自己曾先后38次给予范增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00余万元。
2014年1月9日上午,范增玉因涉嫌贪污、受贿、诈骗约6000万元,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范增玉被指控的第一项罪名是贪污罪。
2009年12月间,丁书苗安排自己的司机侯晋亮将450万元人民币现金交给范增玉派来的北京坤盛腾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张坤,张带给了范增玉。
范增玉将450万元中的170万元交给了张坤,并安排张坤以其公司的名义将150万元捐赠给某培训中心,让培训中心得以偿还某单位欠款。
在向北京市大兴区某培训学校支付20万元培训费、向北京某文化传播公司支付20万元场地费之后,范增玉将450万元中剩余的260万元存放于自己的办公室。2010年初,范增玉将260万元公款据为己有。
范增玉被指控受贿的事项有两项。其中一项是受人请托安排其子女在国务院扶贫办外资中心工作,收受他人人民币10万元,而这只是范增玉受贿金额中的很小一部分,更多的则是来自丁羽心。
检方指控称,范增玉于2009年至2010年间,利用担任扶贫办外资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接受丁羽心希望参与扶贫项目、树立正面形象的请托,为其安排在有关表彰会上发言、在有关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迹等。范增玉先后38次索要或者收受丁羽心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00余万元。
2013年9月的庭审中,丁羽心回忆,自己是2008年6月左右认识范增玉的。“认识以后就捐了一笔款。2009年到2010年间还陆续捐款。”丁羽心称,她交给范增玉的都是“扶贫款”,都是范增玉主动向她索要的。
丁羽心案庭审中其他证据材料显示,范增玉对此给出了另一种说法:“我认识丁羽心不久,丁就给我送钱,急于扩大自己和企业的知名度,后来我听到风言风语,但我已经帮她安排过一些活动。丁被限制出境以后,她给我打电话让我问问。我逐渐认识到丁是被有关部门调查,急于扩大知名度,并想借此结识领导人,以逃避司法。”
至于范增玉被指控犯诈骗罪,也与丁羽心有关。根据检方指控,除了一笔390万元是范增玉以帮助归还欠款为名从丁羽心处骗取,另外两笔均是丁羽心被有关部门调查后,范增玉冒充领导或以疏通关系名义从丁羽心及其下属处骗取的。
检方指控称,2010年12月间,范增玉冒充有关领导,与丁羽心短信联系,先后骗取丁羽心人民币200万元和20万欧元(约折合人民币180万元)。另一笔则是在2010年12月底至2011年春节期间,得知丁羽心被公安機关采取强制措施后,范增玉对丁羽心的下属张铁轩谎称其认识有关领导,可以为丁羽心疏通关系,先后骗取张铁轩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90余万元。事实上,范增玉所谓的“疏通关系”并未让丁羽心脱困。2011年6月,丁羽心被北京市公安局刑拘。2013年9月24日,身体状况不佳的丁羽心出现在被告席前,庭审期间曾一度差点摔倒在地……
范增玉案未当庭宣判。
编辑:黄灵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