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们到底还需不需要艺术了?当然需要。那么请问当下常常出现的缺乏艺术判断或重复别人观念和手法的作品还能称得上“艺术作品”吗?这里并不是要探讨美的本质等深远的问题,也不是在经典的审美观里打转转,而是要谈一点构成“艺术作品”的基本要素。(因为近现代艺术往往是对审美的颠覆,所以现当代的“审美”是具多元性的。)
目前,愈来愈多的热衷于表现性行为、同性恋、生殖器暴露、淫欲、残肢断体或图像拼凑之类的作品,不仅出现在许多展览中,甚至在高校的毕业展览上也出现。诚然,这类题材古今中外的艺术不乏对其的表现,但称得上艺术作品的,必须有一定的艺术处理或观念转换,如我们都知道的杜尚,他如此地“怪诞”,却被艺术史接纳,究竟道理何在?道理就在于他是最早的直接把观念导入进艺术之中的人,有了认识观,有了“艺术即观念”的思想支撑。再如安迪·沃霍尔等艺术流派所呈现的视觉特征,不能表面化地对其理解,不能错把现象当思想,而须明白他们在艺术图像背后深层的批判意识,艺术作品既不是生活的简单模照,也不是没有审美判断的心理暴露,法国诗人马拉美说艺术应“走向知性的,而不是动物性的表达”,这句话很适合对当下对流行艺术的批评。就拿人体艺术来说吧,它是通过表现人体来表达人的审美判别,人体艺术不等于生殖器暴露,残缺之美也非表现“残肢断体”,人体艺术不完全是通过裸露来表现,当我们欣赏优秀的人体作品时,我们领悟到的是“艺术”,而非“人体”,换言之,某些品位低下的作品即使“穿上衣服”也依然遮盖不住它的格调低俗,缺乏独立思考的作品即使再离奇、再怪异、再矜奇炫巧也难挡其空乏。
谈到此,或许会有人指出,艺术家就是要表现自我,表现实在,性题材等是现实中的真实存在,为何不能表现?或曰,艺术家敢于真诚地表现自我,暴露自我这是艺术的真诚云云。诚然,大胆与坦诚是艺术家的必备素质,但艺术作品却不是以坦诚、大胆等作为艺术特征的、也不是对无意识中得不到满足的欲望和本能的补偿,艺术作品之所以被称为艺术,自有它的构成法则,若偏离这个法则便不是艺术,或者是伪艺术,那么什么是艺术作品和能够成为艺术作品的原因呢?
一般来讲界定什么是艺术作品,大致离不开情感与形象之说,苏珊·朗格在《艺术问题》中指出艺术是“情感的符号”,而克莱夫·贝尔在《艺术》中认为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这两者都没有错,但均存有一定的片面性。持情感说者坚持“情感”是划分“艺术”与非艺术的根本条件。笔者认为,情感固然是构成艺术的必要条件,但非惟一条件,并且这个情感非一般性的情绪表达,而是由审美经验的艺术情感,情感是属于主观性质的,不具备客观性,所以它不能作为划分艺术作品的根本条件。持形象论者强调艺术思维的内涵是形象性,固然形象性是艺术表现的一种符号,但不完全是,如果从现当代艺术中的非具像性特点、观念性特点而言,这一主张便不能涵盖所有的艺术特征,说到此,就要解释究竟什么是艺术作品这一问题了。
我们抛开一般论述艺术的格式,来简洁地说一下我们大家都知道的经典艺术。古希腊艺术的目的在于以表面朴素、庄严、静穆的法式来表现人是“人神共性”的完美造物。因此创造完美的人是希腊艺术之理想。文艺复兴时的人物雕像则是通过躯体的转向,来表达“不可扼制的向远方发展的冲力”这一对抗中世纪神学,试图解脱压抑、寻求个性的人文思想。而贝尼尼、罗丹的人物形象虽多表现性爱,但却远离肉欲、感受到的是丰富的内心活动,至于印象主义风格的人体,华丽美艳,美国风格的人体幽默放松,日本特点的人体柔美动人等等,皆是艺术形象与艺术情感的审美体验,这是构成艺术作品的要素,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一点,我们下面再试着从另一个角度来谈一点这一话题。
“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杜牧《泊秦淮》)作者用“烟”“寒”“笼”三个动形互补的字,对夜泊秦淮做了意境描写,以歌女们还在唱“后庭花”这一亡国之音,来委婉地表达出自己对国运的担忧。杜牧一向好歌舞,而《后庭花》此曲却颇触心弦,这首七绝通过写景自然地接代出深忧国事的情怀,既塑造了形象又表达了情感,所传递出的艺术信息,足以使人们有所审美体验,这无疑是一件“艺术作品”。再举唐代的一首打油诗“江山一笼统,井上黑窟窿。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这一首著名的无艺术思维的顺口溜,虽具形象却无情感,不能引发艺术感受,严格地讲不能称为艺术作品。因此,这么说来只有具备艺术形象与艺术情感的作品才是艺术作品吗?不是的,一件艺术作品其先决条件,必须是具备艺术情感的,而可视形象性不是惟一的,它可以是视觉的,也可以是听觉的,可以是具体的,也可以是抽象的,不仅可以是直观感受的,也可以是间接联想的。有情感而无形象的作品也可能是艺术作品(如有些哲理诗或宗教诗),而无情感仅有形象的不可以为艺术作品(如打油诗或无艺术情感的作品))说到此,可能会有人指出,你所反对的那种题材的作品(淫欲、残肢断体等)既有形象也有情感,应该是艺术品,那么就要请问,这些作品以自身的情感和形象所传达出的信息是具有审美体验的艺术信息吗?不是的,这些作品传达的信息是非审美性的,非审美体验的,(仅为一种本能冲动或无认识观的拼接)所以最终的结论是:构成艺术作品的根本不仅是情感,也不仅是形象,而更重要的是艺术信息,它必须表达着“艺术家审美体验的艺术信息”离开这一核心,便不是艺术作品。
目前,愈来愈多的热衷于表现性行为、同性恋、生殖器暴露、淫欲、残肢断体或图像拼凑之类的作品,不仅出现在许多展览中,甚至在高校的毕业展览上也出现。诚然,这类题材古今中外的艺术不乏对其的表现,但称得上艺术作品的,必须有一定的艺术处理或观念转换,如我们都知道的杜尚,他如此地“怪诞”,却被艺术史接纳,究竟道理何在?道理就在于他是最早的直接把观念导入进艺术之中的人,有了认识观,有了“艺术即观念”的思想支撑。再如安迪·沃霍尔等艺术流派所呈现的视觉特征,不能表面化地对其理解,不能错把现象当思想,而须明白他们在艺术图像背后深层的批判意识,艺术作品既不是生活的简单模照,也不是没有审美判断的心理暴露,法国诗人马拉美说艺术应“走向知性的,而不是动物性的表达”,这句话很适合对当下对流行艺术的批评。就拿人体艺术来说吧,它是通过表现人体来表达人的审美判别,人体艺术不等于生殖器暴露,残缺之美也非表现“残肢断体”,人体艺术不完全是通过裸露来表现,当我们欣赏优秀的人体作品时,我们领悟到的是“艺术”,而非“人体”,换言之,某些品位低下的作品即使“穿上衣服”也依然遮盖不住它的格调低俗,缺乏独立思考的作品即使再离奇、再怪异、再矜奇炫巧也难挡其空乏。
谈到此,或许会有人指出,艺术家就是要表现自我,表现实在,性题材等是现实中的真实存在,为何不能表现?或曰,艺术家敢于真诚地表现自我,暴露自我这是艺术的真诚云云。诚然,大胆与坦诚是艺术家的必备素质,但艺术作品却不是以坦诚、大胆等作为艺术特征的、也不是对无意识中得不到满足的欲望和本能的补偿,艺术作品之所以被称为艺术,自有它的构成法则,若偏离这个法则便不是艺术,或者是伪艺术,那么什么是艺术作品和能够成为艺术作品的原因呢?
一般来讲界定什么是艺术作品,大致离不开情感与形象之说,苏珊·朗格在《艺术问题》中指出艺术是“情感的符号”,而克莱夫·贝尔在《艺术》中认为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这两者都没有错,但均存有一定的片面性。持情感说者坚持“情感”是划分“艺术”与非艺术的根本条件。笔者认为,情感固然是构成艺术的必要条件,但非惟一条件,并且这个情感非一般性的情绪表达,而是由审美经验的艺术情感,情感是属于主观性质的,不具备客观性,所以它不能作为划分艺术作品的根本条件。持形象论者强调艺术思维的内涵是形象性,固然形象性是艺术表现的一种符号,但不完全是,如果从现当代艺术中的非具像性特点、观念性特点而言,这一主张便不能涵盖所有的艺术特征,说到此,就要解释究竟什么是艺术作品这一问题了。
我们抛开一般论述艺术的格式,来简洁地说一下我们大家都知道的经典艺术。古希腊艺术的目的在于以表面朴素、庄严、静穆的法式来表现人是“人神共性”的完美造物。因此创造完美的人是希腊艺术之理想。文艺复兴时的人物雕像则是通过躯体的转向,来表达“不可扼制的向远方发展的冲力”这一对抗中世纪神学,试图解脱压抑、寻求个性的人文思想。而贝尼尼、罗丹的人物形象虽多表现性爱,但却远离肉欲、感受到的是丰富的内心活动,至于印象主义风格的人体,华丽美艳,美国风格的人体幽默放松,日本特点的人体柔美动人等等,皆是艺术形象与艺术情感的审美体验,这是构成艺术作品的要素,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一点,我们下面再试着从另一个角度来谈一点这一话题。
“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杜牧《泊秦淮》)作者用“烟”“寒”“笼”三个动形互补的字,对夜泊秦淮做了意境描写,以歌女们还在唱“后庭花”这一亡国之音,来委婉地表达出自己对国运的担忧。杜牧一向好歌舞,而《后庭花》此曲却颇触心弦,这首七绝通过写景自然地接代出深忧国事的情怀,既塑造了形象又表达了情感,所传递出的艺术信息,足以使人们有所审美体验,这无疑是一件“艺术作品”。再举唐代的一首打油诗“江山一笼统,井上黑窟窿。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这一首著名的无艺术思维的顺口溜,虽具形象却无情感,不能引发艺术感受,严格地讲不能称为艺术作品。因此,这么说来只有具备艺术形象与艺术情感的作品才是艺术作品吗?不是的,一件艺术作品其先决条件,必须是具备艺术情感的,而可视形象性不是惟一的,它可以是视觉的,也可以是听觉的,可以是具体的,也可以是抽象的,不仅可以是直观感受的,也可以是间接联想的。有情感而无形象的作品也可能是艺术作品(如有些哲理诗或宗教诗),而无情感仅有形象的不可以为艺术作品(如打油诗或无艺术情感的作品))说到此,可能会有人指出,你所反对的那种题材的作品(淫欲、残肢断体等)既有形象也有情感,应该是艺术品,那么就要请问,这些作品以自身的情感和形象所传达出的信息是具有审美体验的艺术信息吗?不是的,这些作品传达的信息是非审美性的,非审美体验的,(仅为一种本能冲动或无认识观的拼接)所以最终的结论是:构成艺术作品的根本不仅是情感,也不仅是形象,而更重要的是艺术信息,它必须表达着“艺术家审美体验的艺术信息”离开这一核心,便不是艺术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