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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的"行政化"的成因一方面在于理想类型官僚制的缺陷与不足;另一方面源于大学行政管理部门没有恪守官僚制的精髓(法治精神)。当下人们热议的大学"去行政化"绝非摒弃官僚制,而在于,一方面,突破理想类型的官僚组织及其运行方式和流程;另一方面,需要恪守官僚制的法治精神,摒弃"官僚化"的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