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澜教授说:“没有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教育就有可能蜕变成为驯兽式的活动。”音乐课堂是学校实施音乐教学的主要途径,课堂上应该教什么、怎样教、学生应该怎样学?是音乐教师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美国教育家苏娜丹待克说:“告诉我,我会忘记;做给我看,我会记住;让我参加,我就会完全理解。”可见,“参与”是学生学习的最好方式。音乐课程标准提出要将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和音乐活动的参与放在首要位置,要尽可能的创设丰富多彩的音乐形式让学生深度参与。
一、“参与”和“深度参与”
“参与”——是指个体卷入群体活动的一种状态,既包括个体在认知和情感方面的投入,也包括个体与其他个体之间的互动和受群体影响以及个体影响群体的方式和程度。
“深度参与”——是指参与的深层推进,“深度”是相对于浅层次参与而言的,指的是深层次的参与,是一个从狭窄到宽泛、从表层到里层、从单一到多向的过程。它包括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横向是指参与人数的广度,纵向是指参与程度的深度。
本文阐述的“深度参与”是指的在音乐课堂中,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全体学生的行为、思维、情感、创造、探究等方面的活动都能深入的、有效的参与;在这种氛围中,学生的思维更为活跃,学习方式更加多样,探究的主动性更强,使课堂从“无效、低效”转变为“有效、高效”;由“无序、弱序”转变为“有序、强序”;由“被动、他主”转变为“”自动、自主”;“个别、部分”参与转变为“全体、全部”的深度参与。
二、“深度参与”在实践中面对的屏障
随着核心素养教育理念的不断深入,我们欣喜的发现,曾经较为“规矩、呆板、拘束”的音乐课堂已渐渐离我们远去,各具特色的教学课例层出不穷,令人回味,但是静下心来对当前的音乐课堂进行反思时,却发现课堂中存在着以下几种现象。
现象一:“浅参与”
离开教学目标只按程序进行,内容安排没有从学生的学习起点和真实需要出发,重点难点得不到解决,学生缺少真切体验,处于“浅参与”的状态,其效果可想而知。
现象二:“被参与”
学习内容过于饱和,预设过于精致,学生缺少主動参与的空间,绝大部分学生仍处于一种被动状态,缺乏自觉学习的热情,内驱力不足。
现象三:“伪参与”
追求形式上的热闹,看似丰富、别出心裁,但每一个环节均是蜻蜓点水、摆花架子,教师缺少实质性与实效性的引导与帮助,学生参与实践活动表面化。
以上现象与“深度参与”相差甚远,事实上,每一位学生都希望在学习中拥有本该属于自己的参与权,如果重视并满足学生的参与意识,他们就会以积极合作的态度在教学中发挥其主体作用,因此围绕“深度参与”展开音乐教学,推进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的转变,对提升音乐课堂教学的质量有着重要意义。
三、音乐课堂“深度参与”的实践策略
1.创设音乐情境,激发学生参与热情
学习发生在情境之中。音乐教育的价值在于唤醒儿童生命的本能,在具体的音乐教育实践中激发儿童的学习兴趣和参与热情,引发儿童的情感共鸣,促进儿童的实践表现,陶冶其情操,浸润其心灵。在音乐课堂教学中,让学生经历创造性的音乐情境和心灵成长,为学生提供具体、生动、可联想的音乐环境,是激发学生深度参与的有效途径。
2.强调亲身参与,在实践中获得深度体验
“教育并不是一件‘告知’和‘被告知’的事情,而是一个主动建设性的过程”。“活动的实质是思维与体验——解决问题并追求意义”。这两者形象的说明了“体验”是主动参与、实施活动后所获得的一种主观体会,而不是通过他人的传授或者其他方式得到的。音乐带给人的感受与体验,往往不能依靠语言的讲解或者理论的灌输,它需要教师创设贴近学生并形式多样的音乐活动,在实践中获得深度体验。
3.鼓励个性思考,在实践中充分表现自我
音乐课程标准提出“注重个性发展”的理念,每一个学生都有权利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学习音乐,享受音乐的乐趣,参与各种音乐活动,表达个人情志,一方面给学生预留时间与空间,创设机会来表述个体形成的经验;另一方面,引发学生之间的讨论,让学生获得更多的想法和经验。
深度参与式的音乐课堂,就是要鼓励学生从“标准答案”转到“多种体验”,从“统一认识”转到“多种认识”。当出现“多种体验”和“多种认识”后,不是老师简单的“是与非”“优与劣”的判断,而是在老师的引导下,学生通过自己的感悟做出自己的判断。
在音乐课堂教学中应创设良好的音乐情境,激发学生主动参与的热情;应强调学生亲身参与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去获得深度体验;应鼓励个性思考,在实践中充分表现自我,只有学生“深度参与”才能使音乐课堂充满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