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保险业在我国起步较晚,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人们对保险的需求日益增大,我国的保险业不断的进步,随之也产生了一系列关于保险赔付的争议。人身保险中,如果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指定了受益人,当遇到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于同一事件中死亡,且无法确定两者死亡顺序时,保险金的赔付对象就出现了问题,只能求助法律帮助裁决,但是如若法律在这方面空缺就会引起极大纠纷。因此2009年新修订的保险法就这一问题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本文试图对共同灾难条款及其相关问题做一粗浅探讨,通过理论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这一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