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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清明节,全国各地照例又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公祭活动。一场场公祭大典在许多地方鸣锣开场,从庆祝“中华母亲女娲诞辰”到“诸葛亮出山1800周年纪念”,从三皇五帝到三教九流,不一而足。据说,不少地方“曲线救祭”,把仓颉、司马迁、蔡伦、李白一个个摆上祭台;更有甚者,孤身回到史前——“元谋人”的故乡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搭起了“中国元谋东方人类祭祖台”,还有新造出的“和圣”——河南焦作民间隆重公祭“坐怀不乱”的柳下惠诞辰27xx周年。更有甚者,还祭起了颛顼帝喾、祭女娲、祭蚩尤、祭祝融共工、祭屈子朱子、祭嫘姐道婆、祭西子王嫱……看得人眼花缭乱。
即使只是一个神话传说中的人物,也有几个地方争夺,重复祭拜;规模上动辄“海内外华人”参加,各级官员出席,大批专家研讨,众多明星捧场。公祭,这项本来是为了表达对先人怀念之情、增强国民对国家和民族文化的认同感的公众性活动,离它最初的跑道却已经有点“跑偏”了,由大型的公祭活动带动当地经济已经成为一种“时髦”的经济行为。
由此带来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劳民伤财的同时,助长了奢华之风和形式主义。正如有论者所言,现在盛行各地的公祭之风,能让国祚昌盛多少?让国家的凝聚力指数上升多少?没有人说得清楚,更没有统计数据的支撑,最可能的结果就是花了一堆糊涂钱,留下一堆仿古建筑而已。
事实上,这是滥用公共财政,虚耗纳税人的钱。很多奢华的公祭行为,本质上就是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它在老百姓的眼里更像烧钱的文化秀。不禁要问的是,这些连绵不绝的“公款公祭”,是如何在“财政硬约束”中获得合法性预算支出的?这些钱经过了怎样的程序审议,经得起绩效评估吗?
不少地方在“公祭”结束时都会总结,通过“公祭搭台,经济唱戏”,共签订多少亿合同,引进多少亿资金。实际大多是自欺欺人,不是将意向性合同说成事实,就是移花接木,甚至胡编乱造。原因很简单,这些祭祀地一般都不是中心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最近更扩大到一些贫困地区,投资者和商人在商言商,岂能不考虑经济效益?要真有利可图,即使不办“公祭”,照样能招商引资。
那么能不能通过“公祭”开发旅游呢?也未必。那些祭祀地一般并没有什么可靠又可观赏的历史遗迹或文物,游客来了看什么?为了弥补这类不足,地方上往往不惜工本,大兴土木,但这些新建筑是不会有多少吸引力的,建多了更会使游客厌烦。而且陵墓周围和祭祀场所应该庄严肃穆,不可能建成游乐场或购物中心,而“公祭”最多一年举办一两次,平时能接纳多少游客?
有的地方政府宣称通过一次“公祭”增加了多少游客,旅游消费增加了多少万,其实其中的领导、嘉宾、专家学者、海外华人、港台同胞、后裔,大多是由公费招待,有的连往返旅费都得报销。广场上黑压压一大片人中,宾馆酒店里上百桌筵席中,自己付的钱有百分之几?有没有哪里的政府敢公布一下全部“公祭”活动的收支账?或者将本地旅游开发的全部数据如实公布?
眼下,河南周口与甘肃天水争伏羲,山西运城与湖南宁远抢舜帝,河南焦作、湖南炎陵、山西高平夺炎帝,更有不少地方抢女娲。这些争抢看似轰轰烈烈,简单一点说,就是在争那些“文化英雄”究竟是从哪块石头里蹦出来的。然而,和孙悟空比,那块石头到底长在哪片灰堆里真的那么重要吗?如果只是为了抢夺资源,最该拥有女娲“祭祖权”的大概是天津的“泥人张”。试想,女娲抟土造人的手艺,不就传到了“泥人张”手里了吗?
当然,对于一些商人来说是重要的,如果可以让那些已然死去却又活力四射的古人站到他们的服装店前为自己击掌拉客,却不用给工钱,何乐而不为?这个逻辑同样适用于那些“挪用公祭”招揽政绩的官员。
各地打着的尽管都是“寻根”的旗号,但是真实动机藏都不用藏,不过是他们“找到”的又一个提高地方知名度的有效载体罢了,其所带来的GDP,已被称之为“祭祀经济”。所以能成为风气,要得益于洋洋几千年的中华文明,这个前提的存在,使无论哪个地方,拎出个把真实存在的或传说中的人物,都是举手之劳。实在没有,搭上线也很容易:没在我这儿出生,可能在我这儿干过,也可能埋在了我这里,还可能在我这儿留下过什么。
“祭祀经济”既起,古人当年又到处走动,不肯老实地呆在一个地方,就为争抢公祭对象埋下了天然的伏笔。
在各种以“寻根”为主题的热热闹闹的政府公祭背后,给我们留下了值得回味和思考的东西。我们很容易看到国民性中残存着的一些陋习。一,凡事喜欢一哄而起。这些年来,我们见识了一波接着一波的“文化”浪潮:铁塔、风车类的世界景观曾经全国到处都是;萝卜土豆大葱,也都曾摇身一变成“文化节”的主角;现在打起的则是公祭古人的主意。总之,此一地方见效一时的事情,彼一地方马上仿效,在这个强调创新的时代了无新意。二,强词夺理的事情每每打着冠冕堂皇的幌子,看看山东为什么要建“中华文化标志城”,再看看各地为什么要搞公祭,就可以得出反对他们这种做法的人该担负多么大的罪名了。
有学者如此评价公祭:“主祭者捧读祭文的神情看似很庄严,其实很搞笑。”不过我想,如果这股公祭之风得不到及时遏制,在蔓延开来的乌烟瘴气之中恐怕我们想笑也笑不出来。
在此,我们并不否认经济对文化的推动作用。然而,在一些官员和商人忙着争夺女娲、甚至孙悟空时,其实我们更应面对的问题是:女娲补天,我们补什么?公祭大典,我们祭了谁?
即使只是一个神话传说中的人物,也有几个地方争夺,重复祭拜;规模上动辄“海内外华人”参加,各级官员出席,大批专家研讨,众多明星捧场。公祭,这项本来是为了表达对先人怀念之情、增强国民对国家和民族文化的认同感的公众性活动,离它最初的跑道却已经有点“跑偏”了,由大型的公祭活动带动当地经济已经成为一种“时髦”的经济行为。
由此带来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劳民伤财的同时,助长了奢华之风和形式主义。正如有论者所言,现在盛行各地的公祭之风,能让国祚昌盛多少?让国家的凝聚力指数上升多少?没有人说得清楚,更没有统计数据的支撑,最可能的结果就是花了一堆糊涂钱,留下一堆仿古建筑而已。
事实上,这是滥用公共财政,虚耗纳税人的钱。很多奢华的公祭行为,本质上就是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它在老百姓的眼里更像烧钱的文化秀。不禁要问的是,这些连绵不绝的“公款公祭”,是如何在“财政硬约束”中获得合法性预算支出的?这些钱经过了怎样的程序审议,经得起绩效评估吗?
不少地方在“公祭”结束时都会总结,通过“公祭搭台,经济唱戏”,共签订多少亿合同,引进多少亿资金。实际大多是自欺欺人,不是将意向性合同说成事实,就是移花接木,甚至胡编乱造。原因很简单,这些祭祀地一般都不是中心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最近更扩大到一些贫困地区,投资者和商人在商言商,岂能不考虑经济效益?要真有利可图,即使不办“公祭”,照样能招商引资。
那么能不能通过“公祭”开发旅游呢?也未必。那些祭祀地一般并没有什么可靠又可观赏的历史遗迹或文物,游客来了看什么?为了弥补这类不足,地方上往往不惜工本,大兴土木,但这些新建筑是不会有多少吸引力的,建多了更会使游客厌烦。而且陵墓周围和祭祀场所应该庄严肃穆,不可能建成游乐场或购物中心,而“公祭”最多一年举办一两次,平时能接纳多少游客?
有的地方政府宣称通过一次“公祭”增加了多少游客,旅游消费增加了多少万,其实其中的领导、嘉宾、专家学者、海外华人、港台同胞、后裔,大多是由公费招待,有的连往返旅费都得报销。广场上黑压压一大片人中,宾馆酒店里上百桌筵席中,自己付的钱有百分之几?有没有哪里的政府敢公布一下全部“公祭”活动的收支账?或者将本地旅游开发的全部数据如实公布?
眼下,河南周口与甘肃天水争伏羲,山西运城与湖南宁远抢舜帝,河南焦作、湖南炎陵、山西高平夺炎帝,更有不少地方抢女娲。这些争抢看似轰轰烈烈,简单一点说,就是在争那些“文化英雄”究竟是从哪块石头里蹦出来的。然而,和孙悟空比,那块石头到底长在哪片灰堆里真的那么重要吗?如果只是为了抢夺资源,最该拥有女娲“祭祖权”的大概是天津的“泥人张”。试想,女娲抟土造人的手艺,不就传到了“泥人张”手里了吗?
当然,对于一些商人来说是重要的,如果可以让那些已然死去却又活力四射的古人站到他们的服装店前为自己击掌拉客,却不用给工钱,何乐而不为?这个逻辑同样适用于那些“挪用公祭”招揽政绩的官员。
各地打着的尽管都是“寻根”的旗号,但是真实动机藏都不用藏,不过是他们“找到”的又一个提高地方知名度的有效载体罢了,其所带来的GDP,已被称之为“祭祀经济”。所以能成为风气,要得益于洋洋几千年的中华文明,这个前提的存在,使无论哪个地方,拎出个把真实存在的或传说中的人物,都是举手之劳。实在没有,搭上线也很容易:没在我这儿出生,可能在我这儿干过,也可能埋在了我这里,还可能在我这儿留下过什么。
“祭祀经济”既起,古人当年又到处走动,不肯老实地呆在一个地方,就为争抢公祭对象埋下了天然的伏笔。
在各种以“寻根”为主题的热热闹闹的政府公祭背后,给我们留下了值得回味和思考的东西。我们很容易看到国民性中残存着的一些陋习。一,凡事喜欢一哄而起。这些年来,我们见识了一波接着一波的“文化”浪潮:铁塔、风车类的世界景观曾经全国到处都是;萝卜土豆大葱,也都曾摇身一变成“文化节”的主角;现在打起的则是公祭古人的主意。总之,此一地方见效一时的事情,彼一地方马上仿效,在这个强调创新的时代了无新意。二,强词夺理的事情每每打着冠冕堂皇的幌子,看看山东为什么要建“中华文化标志城”,再看看各地为什么要搞公祭,就可以得出反对他们这种做法的人该担负多么大的罪名了。
有学者如此评价公祭:“主祭者捧读祭文的神情看似很庄严,其实很搞笑。”不过我想,如果这股公祭之风得不到及时遏制,在蔓延开来的乌烟瘴气之中恐怕我们想笑也笑不出来。
在此,我们并不否认经济对文化的推动作用。然而,在一些官员和商人忙着争夺女娲、甚至孙悟空时,其实我们更应面对的问题是:女娲补天,我们补什么?公祭大典,我们祭了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