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工程招标阶段的合同管理与投资控制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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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煤炭等火电能源的大量使用加剧了温室效应,对环境造成不可修复的伤害。随着我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国家对能源结构进行较大的调整,水电作为清洁能源所占比例越来越大,构成我国电力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我国陆续投资了三峡、向家坝、溪洛渡、小湾、糯扎渡等大型水电站项目,大型水电站常以百亿、千亿为投资单位,如此巨大规模的投资必须重视项目投资管理控制。为此,本文探讨了水电工程招标阶段的合同管理以及投资控制的有效方法。
  关键词:水电站工程;招标;合同管理;投资控制
  水电站工程常常坐落在山川及河谷之中,工程项目浩大且花费工期长,在项目建设中时常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并且投资中具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如何将成本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并且保证水电项目在规定时间、按照规定标准完成,这都是水电站获得最大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基础,因此,在水电工程招标阶段就要加强项目的合同管理以及投资控制。
  一、工程招标合同条款的签订控制
  工程合同的重要作用是保证签订双方能根据合同设立的条款约束自己的行为,在现实环境下,工程合同的合法、合理、全面、明确,不仅保证合同的法律效应能有效实施,而且在合同规定的资金范围内实现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近几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不断完善工程、企业合作、商业贸易等的合同条例规范,各行业合同签订行为参照具体的合同示范文本,以国家水电站工程合同为例,执行的范本是由国家水电总局、国家电力部门以及工商行政总局共同拟定并颁发的《水电工程施工招标和合同文件示范文本》(2010年版)作为水电站工程合同的参照,在实际运用中,项目条款全面且原则性较强,但是水电工程常因为地理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内容相差较大,合同条款制定对于规范施工等方面的条款可以参照范本,而具体施工合同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突出项目建设的个性特点,合同具体拟定标准可以参照两个原则:一是合同条款内容不违法并且保护合同双方的共同利益;二是条款内容明确,不设置模糊条款,减少纠纷的发生可能,如某水电站项目工程就对范本内容作出少许改变:
  (一)修改了范本设定的项目价款,设立了可变更的单价确认条款即在项目合同中如果没有相同项目进行参考或者相类似的参照项目时,项目的单价确认办法主要是参照参照定额标准和国家水电工程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以承包人在工程报价时的具体报价数值为基础来变更单价费用,减少合同双方在没有具体参照单价情况下发生的利益纠纷。
  (二)结合目前水电站工程招标的标底进行编制,并且对项目承包人的投标价格参照实际定额来编制实际情况,将现行定额下辖的各类子条款的具体工作内容进行统一并结合到合同相关计量条款中,使工程项目中的《工程量清单》对各项目的建设资金以及合同计量条款所包含的内容保持一致,避免两者相差太大引发合同双方的冲突。
  (三)结合工程实际使用业主所提供的建材(包括水泥、砂石、钢筋等)以及国内现行使用的定额单价法来设立合同价目,规定了以市场为基础的统一预算价格机制,并作为投标人进行报价的基础。取消了原有范本中的关于人工费用以及材料差价的相关条款,既有效控制了投资成本,又减少了统计时间,并且承包人所承担的风险也大大降低,避免了双方在最后工程交付进行结算时因为价格总数的不一致引发争执。
  (四)规范了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列。水电站工程已经发布了具体的计价范本,以《水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0年版)作为相对应的“工程量清单”签订参考,在实际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以参照规范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项目进行合并或者重组。
  二、明确合同承包方式
  水电站工程属于大型建筑项目,合同类别多样,包括建筑合同,材料、设备购买合同,工程图纸设计、监理、科研服务等多方面的合同,根据合同风险互相承担原则,常常使用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以土建工程的基本工程为例,有经验的承包商对可预见或者必须考虑的项目采取总包结算的方式,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自己承担风险费用,并且规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随意更改,比如临建工程中的施工排水、施工房屋、施工临时道路等,为提高中标几率,承包方在这些项目的报价往往不会太高,而对工程风险较大的部分,比如导流工程、隧道工程、边坡处理等,在招标时业主应该分开进行招标,这是因为无论承包方的报价是高还是低,工程风险都由业主承担,而分包能大大降低业主承担的风险。
  三、工程招标中的投资控制
  (一)积极介入项目前期工作。设计是投资控制的龙头和关键,造价管理的首要重点就是要加强对设计的管理。主要措施:① 提倡积极开展设计优化工作,采用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优化施工程序、降低施工难度,以达到缩短建设工期、降低工程造价的目的。② 主动介入设计方案的制订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做好重大方案的决策和优化;充分重视施工组织施工总布置在控制工程投资中的特殊作用,通过优化施工总平面布置、场地平整方案和重大施工方案、提前规划永临结合项目、优化施工组织和施工计划、控制生产及生活临建的规模和标准等手段来降低工程造价。
  (二)制订完善的招评标制度,遵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施招标评标工作。实行重大项目招标前设计方案评审,提高招标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加强招标文件评审制度,明确合同边界条件;深入分析研究现阶段水电建设市场状况,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增加潜在投标人范围,加强投标报价的竞争性;对部分主体标和大型临建标采用有标底招标方式,防止围标、串标行为给工程造价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实施阶段造价管理目标。制订各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线制度,明确管理权限及责任,并定期考核;建立工程保险制度,对合同风险合理转移;加强合同经办人员教育培训,对重大合同问题进行讨论、咨询;制订年度合同檢查制度,全方位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加强信息化管理和计算机应用。为适应高效运转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要充分运用现代化工具和手段,利用先进科学的管理技术,向科学的管理要效率;进一步拓宽信息服务领域、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工程造价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处理和积累工作,及时了解市场行情,掌握价格动态的发展趋势,为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
  四、防止不平衡报价
  水电站工程招标在总体报价不变的前提,对其中各项目的单价进行合理调整,即项目中的不平衡报价,这是经验丰富的工程承包商经常使用的手段之一,具体好处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水电工程招标设计在整个水电工程中占用的时间较少,会导致个别工程量的具体数值发生计算上的错误或者项目统计不全面,进行修改后往往或增加较大的项目修建,过高的报价以期额外利润增加;二是对项目前期的土石工程以及基础处理工程以高报价的方式获得资金回笼,解决企业资金困难。业主要有效防止招标人的不合理报价,首先应设定详细的招标评价方法,将不平衡报价的评定分提高,在项目合同中严格控制不平衡报价的产生,这样投标人进行不平衡报价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有利于维护业主的自身利益,控制工程投资。
  结语
  综上所述,水电站工程作为我国大型建设项目,要调控好项目招标中各项环节,做到工程合同签订、标底编制、防止不平衡报价、明确合同承包方式的有效实施,保证项目投资顺利进行。(作者单位: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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