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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拉斯认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建立于国家权威基础上,国有化与集体化实则是在国家政治权力强制下作出的产权制度变革。公有化过程的完成标志着通过暴力革命建立的政权成为国有经济资产的实际占有人。而国家政权与产权的结合,不仅转变了国家对经济统治的合法性基础,更形成了集政权、产权、意识形态控制权合一的社会经济统一体。具体到土地权利与土地利益分配层面,高度集中的土地产权只能通过行政委托方式由各级政府来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