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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银华撰文《国家治理视域中的助推型地方立法》指出,国家治理的具体方式应该能使国家治理与公民自治保持平衡,即国家能通过积极干预实现整体的善业,又能为公民自治留下空间。在国家治理与公民自治的平衡结构中,地方立法既不能采取自上而下式的主导型立法也不能采取自下而上式自发型立法,前者太强调国家的积极干预,不合转型背景下国家治理的内涵,后者给公民自治留下了太大的空间,会造成国家治理的空缺。而助推型立法理论提倡立法的弱干预,但是又将其干预恪守在一定的限度内,既能实现国家治理又给公民行动自由留下了空间。人们在社会活动中经常容易短视和过于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