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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伴随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民主进程的不断推进,学生群体也逐渐具有较高的参与意识,近年来,中职学生在实习期为维护自身利益,采取了一些非制度维权行为,例如越级上访、网络晒黑、以舆抗争等。这对于校、企的发展,学生的成长、社会的稳定都具有消极影响。本文基于这一问题,分析现象寻找共性,并探寻解决问题的措施。
关键词:非制度维权;实习;诉求;权益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422(2016)03-0121-02
我国自2005年全面试行“两年学校学习 一年顶岗实习”考核的毕业制度。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是为了最大程度符合就业导向,解决就业,解决企业发展的人才人力所需,实现校企双赢结合。经过近十年的发展,顶岗实习为我国职业学校与企业创造出巨大效益,为企业提供和培育了大量有用人才。“顶岗实习”这样的培养方式承载着政府、学校对于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就业竞争力的良好愿景。在实际的推进过程中,却带来了一系列的变质和矛盾。
德国著名法学家鲁道夫·冯·耶林(Rudolf von Jhering,1818-1892)在《为权利而斗争》中指出,“权利只有在持续不断地与否认、侵害权利的力量进行斗争中才彰显其存在,为权利而斗争是每个人的神圣义务”。学生的维权行为从有序性和规范性的角度看,主要包括制度性维权和非制度维权两个彼此对应的方式。界定的标准简单地说,就是按照是否符合政府设定的程序和法规要求。非制度性维权是“突破现在制度规范,也是社会正常参与渠道之外发生的行为”。
中职学生一度属于“沉默”的一族,类似农民工,属于弱势群体,一方面他们缺乏必要的维权意识,另一方面即便有意识,也不知如何有效利用正常渠道去达成诉求,保障自己的权利。如今伴随着网络的发展和社会媒体的引导,学生维权从“沉默”走向“积极”,在正式渠道受挫时,更多的倾向于一些非制度方式,具体采取的方式表现为越级上访、以舆抗争、罢工退学等。
学生通过效仿和观察(医院里的“医闹”;农民工讨薪中的跳楼跳桥;各地群众的上访等)发现“爱哭的孩子有奶吃”、“小闹慢解决,大闹快解决,不闹不解决”,认为只有将自身遇到的问题“集体化”“外部化”“社会化”和“严重化”才能真正达成自己的利益诉求。
于建嵘在《从刚性稳定到韧性稳定—关于中国社会秩序的一个分析框架》一文中提到:“维权事件有三个方面的特征,其一,维权事件主要是利益之争,不是权力之争,经济性大于政治性。其二,规则意识大于权利意识,但随着维权者从个案议题转向公共议题,它们的权利意识有所增强。其三,反应性大于进取性。”中职学生群体实习期的维权亦有相同特征。中职学生工的非制度化利益抗争一开始或许是在制度化诉求渠道不畅或失败后做出的无奈之举,在看到或听闻行之有效后,慢慢转化为学生诉求表达的积极主动选择和重要可行选项,同时具有以下多重特征。
1.原因的多样性
不同专业,不同岗位,不同实习企业的中职学生工,其非制度维权的原因不尽相同,动机各异。有的是因薪资分配、有的是因劳动时长、有的是因工伤保护、有的是对企业苛刻管理制度的不满、有的是反对学校实习管理制度根本不想参与实习、有的是对实习企业的抵触认为该到更好的企业实习、有的是为争取企业和学校对学生人格和自我选择权利的尊重、有的甚至缺乏明确动机只是“从众心理”作祟。
2.主体的集体性
中职学生工非制度化维权的主体呈现集体性特征,而且这种趋势越来越明显,“单打独斗”慢慢成为过去式。在企业、学校和学生工三方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学生工,个体力量有限且影响力不足,所付维权成本很可能远大于收益,降低成功概率,集体诉求方式可以弥补上述不足,并且降低风险。一旦受到有关方追究往往“法不责众”,或是分散了风险。此外,参与集体非制度性诉求的学生工具有共同利益,容易自发团结起来形成共同的集体利益诉求。
3.行动的积极性
因为有了互联网平台,根据调查,75%以上学生都表示曾积极主动借助网络平台表达过有关实习诉求。“一呼百应”用来形容中职学生工当下的非制度维权并不为过,学生年轻易冲动的特点表露无遗。在现实和网络中遇见与自己“同病相怜”的人,他们能很快自发团结组织起来形成集体诉求,散播有关诉求信息。
4.手段的非制度性
随意性、情绪性和过激性是很多中职学生工自身不成熟个性的体现,也因为这些个性特点导致走向非制度维权现象,各种非制度性手段层出不穷,社会上听到看到的各种“闹”很快被中职学生工掌握和进化。而他们对所借鉴的手段是否合法将导致何样后果认识并不清晰,却往往认为只有非制度性手段才管用。
5.结果的伤害性
多数实习企业和中职学校,其实都拥有培育中职学生成长的良好愿望,从长远利益看,学校、企业的利益与中职学生工的利益也有贴近之处。中职学生的非制度性维权行为仅仅出于对自身的权益之争,采用非程序化甚至极端或非法方式,将一些可以协调和化解的矛盾扩大化,对中职学校及企业产生伤害。
中职学生实习期的非制度维权现象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本质上说,学生的维权行为很多是利益之争,是学生和企业、学校等为自身权益的博弈过程。要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需要学校以学生为本,重视学生利益,和企业沟通协调,尽力达成三方或是多方共赢。另一方面,促进制度化建设的完善发展,畅通制度化维权渠道才是根本,例如切实完善保障实习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必要的监管和惩罚条例等,合理、未雨绸缪的制度化建设是整个社会和学校树人育人的基础,“坏的制度会使好人作恶”,好制度的不断创新和完善能从根本上减少学校、企业和学生工之间的三方矛盾,实现和谐共赢。
中职学生的知识水平相对有限,他们所能学到的很多技能来自于顶岗实习期,这是他们人生中不可或缺的关键阶段。况且中国经济步入转型期,在广东等一些传统的制造业大省,很多专业和岗位稀缺的不是大学生,而是有足够能力的职业技术人员。中职学生工是经济转型成功的重要支撑力量之一,用心呵护并培养中职学生工的成长,保障他们的权益也应该得到地方政府的重视以及全社会的关注和努力。
参考文献:
[1]任仕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调查[J].现代教育管理,2009(03).
[2]任仕君.对顶岗实习目的异化的分析—基于经济学视角[J].职业技术教育,2008(16).
[3]于静.论实习学生劳动保障的责任人及相关责任[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2008.
[4]杨萍,王海峰.从高职学生维权的视角谈顶岗实习[J].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06):56-58.
责任编辑 朱守锂
关键词:非制度维权;实习;诉求;权益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422(2016)03-0121-02
我国自2005年全面试行“两年学校学习 一年顶岗实习”考核的毕业制度。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是为了最大程度符合就业导向,解决就业,解决企业发展的人才人力所需,实现校企双赢结合。经过近十年的发展,顶岗实习为我国职业学校与企业创造出巨大效益,为企业提供和培育了大量有用人才。“顶岗实习”这样的培养方式承载着政府、学校对于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就业竞争力的良好愿景。在实际的推进过程中,却带来了一系列的变质和矛盾。
德国著名法学家鲁道夫·冯·耶林(Rudolf von Jhering,1818-1892)在《为权利而斗争》中指出,“权利只有在持续不断地与否认、侵害权利的力量进行斗争中才彰显其存在,为权利而斗争是每个人的神圣义务”。学生的维权行为从有序性和规范性的角度看,主要包括制度性维权和非制度维权两个彼此对应的方式。界定的标准简单地说,就是按照是否符合政府设定的程序和法规要求。非制度性维权是“突破现在制度规范,也是社会正常参与渠道之外发生的行为”。
中职学生一度属于“沉默”的一族,类似农民工,属于弱势群体,一方面他们缺乏必要的维权意识,另一方面即便有意识,也不知如何有效利用正常渠道去达成诉求,保障自己的权利。如今伴随着网络的发展和社会媒体的引导,学生维权从“沉默”走向“积极”,在正式渠道受挫时,更多的倾向于一些非制度方式,具体采取的方式表现为越级上访、以舆抗争、罢工退学等。
学生通过效仿和观察(医院里的“医闹”;农民工讨薪中的跳楼跳桥;各地群众的上访等)发现“爱哭的孩子有奶吃”、“小闹慢解决,大闹快解决,不闹不解决”,认为只有将自身遇到的问题“集体化”“外部化”“社会化”和“严重化”才能真正达成自己的利益诉求。
于建嵘在《从刚性稳定到韧性稳定—关于中国社会秩序的一个分析框架》一文中提到:“维权事件有三个方面的特征,其一,维权事件主要是利益之争,不是权力之争,经济性大于政治性。其二,规则意识大于权利意识,但随着维权者从个案议题转向公共议题,它们的权利意识有所增强。其三,反应性大于进取性。”中职学生群体实习期的维权亦有相同特征。中职学生工的非制度化利益抗争一开始或许是在制度化诉求渠道不畅或失败后做出的无奈之举,在看到或听闻行之有效后,慢慢转化为学生诉求表达的积极主动选择和重要可行选项,同时具有以下多重特征。
1.原因的多样性
不同专业,不同岗位,不同实习企业的中职学生工,其非制度维权的原因不尽相同,动机各异。有的是因薪资分配、有的是因劳动时长、有的是因工伤保护、有的是对企业苛刻管理制度的不满、有的是反对学校实习管理制度根本不想参与实习、有的是对实习企业的抵触认为该到更好的企业实习、有的是为争取企业和学校对学生人格和自我选择权利的尊重、有的甚至缺乏明确动机只是“从众心理”作祟。
2.主体的集体性
中职学生工非制度化维权的主体呈现集体性特征,而且这种趋势越来越明显,“单打独斗”慢慢成为过去式。在企业、学校和学生工三方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学生工,个体力量有限且影响力不足,所付维权成本很可能远大于收益,降低成功概率,集体诉求方式可以弥补上述不足,并且降低风险。一旦受到有关方追究往往“法不责众”,或是分散了风险。此外,参与集体非制度性诉求的学生工具有共同利益,容易自发团结起来形成共同的集体利益诉求。
3.行动的积极性
因为有了互联网平台,根据调查,75%以上学生都表示曾积极主动借助网络平台表达过有关实习诉求。“一呼百应”用来形容中职学生工当下的非制度维权并不为过,学生年轻易冲动的特点表露无遗。在现实和网络中遇见与自己“同病相怜”的人,他们能很快自发团结组织起来形成集体诉求,散播有关诉求信息。
4.手段的非制度性
随意性、情绪性和过激性是很多中职学生工自身不成熟个性的体现,也因为这些个性特点导致走向非制度维权现象,各种非制度性手段层出不穷,社会上听到看到的各种“闹”很快被中职学生工掌握和进化。而他们对所借鉴的手段是否合法将导致何样后果认识并不清晰,却往往认为只有非制度性手段才管用。
5.结果的伤害性
多数实习企业和中职学校,其实都拥有培育中职学生成长的良好愿望,从长远利益看,学校、企业的利益与中职学生工的利益也有贴近之处。中职学生的非制度性维权行为仅仅出于对自身的权益之争,采用非程序化甚至极端或非法方式,将一些可以协调和化解的矛盾扩大化,对中职学校及企业产生伤害。
中职学生实习期的非制度维权现象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本质上说,学生的维权行为很多是利益之争,是学生和企业、学校等为自身权益的博弈过程。要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需要学校以学生为本,重视学生利益,和企业沟通协调,尽力达成三方或是多方共赢。另一方面,促进制度化建设的完善发展,畅通制度化维权渠道才是根本,例如切实完善保障实习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必要的监管和惩罚条例等,合理、未雨绸缪的制度化建设是整个社会和学校树人育人的基础,“坏的制度会使好人作恶”,好制度的不断创新和完善能从根本上减少学校、企业和学生工之间的三方矛盾,实现和谐共赢。
中职学生的知识水平相对有限,他们所能学到的很多技能来自于顶岗实习期,这是他们人生中不可或缺的关键阶段。况且中国经济步入转型期,在广东等一些传统的制造业大省,很多专业和岗位稀缺的不是大学生,而是有足够能力的职业技术人员。中职学生工是经济转型成功的重要支撑力量之一,用心呵护并培养中职学生工的成长,保障他们的权益也应该得到地方政府的重视以及全社会的关注和努力。
参考文献:
[1]任仕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调查[J].现代教育管理,2009(03).
[2]任仕君.对顶岗实习目的异化的分析—基于经济学视角[J].职业技术教育,2008(16).
[3]于静.论实习学生劳动保障的责任人及相关责任[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2008.
[4]杨萍,王海峰.从高职学生维权的视角谈顶岗实习[J].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06):56-58.
责任编辑 朱守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