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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市的城市发展过程中,土地供需矛盾日益激化.深圳市在90年代开始推动“两个转变”,在04年将所有农村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但因为拆迁补偿和土地关系纠纷而产生了“城中村”.深圳通过罚款的方式授予原住民土地开发权,为其他城市解决城乡土地矛盾提供了经验.为了最终解决此类问题,国家需要从制度层面进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