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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投资体制改革因经济体制改革而逐步推进,投资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以1988年在计划商品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印发投资管理体制近期改革方案的通知》文件为标志,投资体制改革的市场化方向逐步明晰。第二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标志着以基本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投资体制改革正式开启。第三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标志着我国投融资体制在改革理念、审批制度、政府职能、管理责权、中介服务等十个方面,正在发生显著变革。
关键词:投融资体制,市场经济,互联网+
(一)适应经济新常态理念的改革变化
2004年国务院发布《决定》以来,经济发展呈现稳定向上的发展态势。目前,我国已凭借庞大的经济总量跃居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发展由高速转为中高速,由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由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总体进入优化、调整、转型、升级的新常态。
这时期的五大发展理念的提出与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推进是当前国家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创新。对于“五大发展理念”而言,我国“十三五”规划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这不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筑道路,也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指明了路径。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层面出发,需求侧有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供给侧有劳动力、土地、资本、创新“四大要素”。投资作为需求侧和供给侧两端发力的重要引擎,始终是我国经济“保增长”和“稳中求进”的压舱石。
(二)探索“不再审批”的管理模式
2004年的《决定》最重点的地方就是改革了项目审批制度,引入了核准制和备案制。而2016年的《决定》则进一步提出,国家将探索建立并逐步推行投资项目审批首问负责制,投资主管部门或审批协调机构作为首家受理单位“一站式”受理、“全流程”服务,一家负责到底。一方面沿袭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的总体框架,坚持改进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最大限度缩减核准事项;另一方面,首次提出试点项目承诺制,即在一定领域、区域内先行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探索创新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
(三)应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管理
近年来,信息技术以空前的影响力和渗透力,改变着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方式,特别是“互联网+”作为一种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正颠覆传统经济和管理理念,并对政府的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2016和2017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性,彰显了我国政务服务亟待改革的迫切性。
2016年《意见》提出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建设信息共享、覆盖全国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其作为投资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载体和手段。对于核准类企业投资项目,政府部门要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或政务服务大厅实行并联核准;对于政府投资类项目,要建立覆盖各地区各部门的政府投资项目库,完善项目信息统一管理机制。
网络信息技术不仅推动政府管理理念、手段和方式的变革,也促进行政管理主动接受向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不仅实现项目网上申报、并联审批、信息公开、协同监管等项目信息,也推动政府投资信息公开,提高透明度,并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对政府服务管理行为的监督。这既是我国法律法规的制度要求,也是政府丰富管理手段的主动作为。
(四)完善了投融资法律法规
法律对于指导经济政策制定的思想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有助于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然而在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领域却缺失规则层次的国家法律,由于法律规则的缺失,我国的投资实践基本在具有“经济人”特征的部委和地方政府层面,通过“通知”、“意见”、“办法”等政策层面的框架下运行,维护部门利益和行政权利的诸多政策不仅公信力欠缺,也增加了交易成本。
2016年国务院颁布的《意见》中指出要加快立法工作,明确要求“完善与投融资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实施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加快推进社会信用、股权投资等方面的立法工作”。《意见》发布一年多来,我国投融资立法工作明显加快,2016年底国务院发布了投资建设领域的第一个行政法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7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制定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开始征求意见。一个维护竞争公平有序、要素合理流动的投融资市场环境正在法律的阳光下愈显明亮。
二、总结
为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改善企业投资管理,充分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并加强国家宏观调控,国家进一步调整修改了企业投融资的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主要进行了以下方面的改革:缩小企业投资核准范围,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创新投融资机制、打通投融资渠道,将投融资体制改革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密联系起来。预计未来国家还会进一步加强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更加开放的投融资体制,鼓励直接融资于社会资本参的方式,扩大资金来源;将投融资渠道与多领域相结合,协同推进金融市场改革。
参考文献
[1]熊泽森. 中国中小企业信贷融资制度创新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09.
[2]凌智勇. 我国中小企业间接融资制度变迁与绩效研究[D].中南大学,2004.
[3]谈毅.企业融资制度和创新企业融资效率分析[J].管理科学,2003(06):2-7.
[4]王莉.高新技术产业投融资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J].生产力研究,2003(05):205-206+214.
[5]韩宏涛,周克清,甘力.中外投融资制度比较[J].广州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01):44-48.
[6]张咏合.扩大内需中的企业融资制度创新[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01(01):53-56.
关键词:投融资体制,市场经济,互联网+
(一)适应经济新常态理念的改革变化
2004年国务院发布《决定》以来,经济发展呈现稳定向上的发展态势。目前,我国已凭借庞大的经济总量跃居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发展由高速转为中高速,由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由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总体进入优化、调整、转型、升级的新常态。
这时期的五大发展理念的提出与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推进是当前国家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创新。对于“五大发展理念”而言,我国“十三五”规划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这不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筑道路,也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指明了路径。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层面出发,需求侧有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供给侧有劳动力、土地、资本、创新“四大要素”。投资作为需求侧和供给侧两端发力的重要引擎,始终是我国经济“保增长”和“稳中求进”的压舱石。
(二)探索“不再审批”的管理模式
2004年的《决定》最重点的地方就是改革了项目审批制度,引入了核准制和备案制。而2016年的《决定》则进一步提出,国家将探索建立并逐步推行投资项目审批首问负责制,投资主管部门或审批协调机构作为首家受理单位“一站式”受理、“全流程”服务,一家负责到底。一方面沿袭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的总体框架,坚持改进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最大限度缩减核准事项;另一方面,首次提出试点项目承诺制,即在一定领域、区域内先行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探索创新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
(三)应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管理
近年来,信息技术以空前的影响力和渗透力,改变着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方式,特别是“互联网+”作为一种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正颠覆传统经济和管理理念,并对政府的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2016和2017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性,彰显了我国政务服务亟待改革的迫切性。
2016年《意见》提出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建设信息共享、覆盖全国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其作为投资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载体和手段。对于核准类企业投资项目,政府部门要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或政务服务大厅实行并联核准;对于政府投资类项目,要建立覆盖各地区各部门的政府投资项目库,完善项目信息统一管理机制。
网络信息技术不仅推动政府管理理念、手段和方式的变革,也促进行政管理主动接受向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不仅实现项目网上申报、并联审批、信息公开、协同监管等项目信息,也推动政府投资信息公开,提高透明度,并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对政府服务管理行为的监督。这既是我国法律法规的制度要求,也是政府丰富管理手段的主动作为。
(四)完善了投融资法律法规
法律对于指导经济政策制定的思想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有助于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然而在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领域却缺失规则层次的国家法律,由于法律规则的缺失,我国的投资实践基本在具有“经济人”特征的部委和地方政府层面,通过“通知”、“意见”、“办法”等政策层面的框架下运行,维护部门利益和行政权利的诸多政策不仅公信力欠缺,也增加了交易成本。
2016年国务院颁布的《意见》中指出要加快立法工作,明确要求“完善与投融资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实施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加快推进社会信用、股权投资等方面的立法工作”。《意见》发布一年多来,我国投融资立法工作明显加快,2016年底国务院发布了投资建设领域的第一个行政法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7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制定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开始征求意见。一个维护竞争公平有序、要素合理流动的投融资市场环境正在法律的阳光下愈显明亮。
二、总结
为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改善企业投资管理,充分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并加强国家宏观调控,国家进一步调整修改了企业投融资的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主要进行了以下方面的改革:缩小企业投资核准范围,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创新投融资机制、打通投融资渠道,将投融资体制改革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密联系起来。预计未来国家还会进一步加强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更加开放的投融资体制,鼓励直接融资于社会资本参的方式,扩大资金来源;将投融资渠道与多领域相结合,协同推进金融市场改革。
参考文献
[1]熊泽森. 中国中小企业信贷融资制度创新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09.
[2]凌智勇. 我国中小企业间接融资制度变迁与绩效研究[D].中南大学,2004.
[3]谈毅.企业融资制度和创新企业融资效率分析[J].管理科学,2003(06):2-7.
[4]王莉.高新技术产业投融资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J].生产力研究,2003(05):205-206+214.
[5]韩宏涛,周克清,甘力.中外投融资制度比较[J].广州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01):44-48.
[6]张咏合.扩大内需中的企业融资制度创新[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01(01):5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