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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有“全球物种基因库”之称的神农架,是全国唯一以“林区”命名的县级行政区,历来以“青山绿水”的原生态环境和“野人出没”的神秘色彩吸引着世界各地的游客。
然而,青山常在,绿水不流。今年8月底,《财经》记者驱车进入神农架林区后发现,从松柏镇至宋洛乡长坊村短短50余公里的距离,至少有八处相同的景象——水电站引水管像巨蛇一般盘山而上,而山脚下则是干涸的河流。
当地农民称这种现象在整个神农架地区十分常见,“水电站像星星一样散落在每个地方,建到哪里,河水就在哪里断流”。这种引水式电站的建造方法是通过筑坝引水,将河流拦腰截断,引上高山,再通过筑坝,依次将水导入下游的数个电站。在整个神农架林区,引水式电站比例超过90%。
筑坝引水的工作方式如同折甘蔗一般,将河流掰成数段,造成下游河水断流。过去以打鱼为生的农民,如今没有了生活来源。他们多次到林区各级政府上访,常有激进举动。但这依然无法阻止当地电力集团、当地资本以及外地商人涌入神农架 “跑马圈河”,划分势力范围。
一份《湖北日报》的内参显示,截至2007年8月,神农架林区共有大小水电站54座。而林区发改委的报告则称,2010年底这一数据已经激增至86座,另有5座在建,6座拟建。当地媒体的最新调查则显示,目前整个林区水电站的数量已达104座(包括在建和拟建的电站)。
这个自然环境极其优越但经济条件特别落后的地区,依仗着自身丰富的水文资源踏上了“靠水吃水”的发展之路。在各自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地方政府、水电公司、电网企业、私人投资者共同编织了一张剪不断理还乱的利益之网。
分食小水电
神农架林区松柏镇宋洛乡长坊村的村民姚楚成写给当地媒体的一封举报信,引发了舆论对神农架小水电的关注。姚本人准备在长坊村长坊河下游承包鱼塘养鱼,但上游地区水电站的修建计划使他的鱼塘危在旦夕。
其他村民们也极力反对修建水电站。按照计划,电站建成后通往上游地区的公路將改道,村民将绕行五5公里。这个投资巨大的水电站工程还将炸开山体,将附近三条河流——中岭河、长坊河和洪河一起引入长坊河上游的水库,汛期到来之时,一旦水库决堤,对于下游的村民来说便是灭顶之灾。
此外,修建电站的征地补偿标准同样引发村民不满,在电站修建指挥部外墙上的告示清晰地写着:(一级)耕地:1500元/亩;旱地:1000元/亩,茶园:800元/亩;核桃树(直径40厘米以上):200元/棵。
为安抚村民的情绪,村干部,乡干部包括镇干部三番五次前来做思想工作,但一位领导情绪激动时曾称,“修电站就是招商引资,反对电站,就是反对招商引资,就是反对政策!”
这并非一时失言,而是实话实说。由林区发改委、环保局、水利局和国土资源局共同签发的一份名为《神农架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小水电建设情况的管理报告》显示,在当地100余座电站中,投资方多为国有发电企业以及来自湖北本地和外省的民营资本。
在招商引资的激进情绪鼓动下,林区已建成的86座水电站中,仅有29座通过环评,其他水电站的投资方在政府的默许下,均采取了先开工建设再补齐证件的方法。
神农架林区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0年底林区水电总发电量达51055万千瓦时。如按照当地水电平均上网电价(约0.3元/千瓦时)计算,林区水电站一年可创收约1.53亿元。
林区政府、水电投资方和受雇于水电站的农民,都是这1.53亿元的分食者。处于利益链条最末端的是看管电站的农民,他们负责电站的日常运营和监管工作,由于电站本身规模较小因此工作量并不大,报酬也相对较低。
负责看管长坊电站的农民告诉《财经》记者,每发1度电,老板付给他4分钱。由此推算,这个群体将分去2024万元,占比13%。
剩余约1.32亿元由林区政府和电站投资方瓜分。林区已建水电站需要缴纳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教育附加费和地方附加费等,约占总收入的17%,计2601万元。此数据与神农架财政局提供给媒体的数据(2010年神农架水电税收2500万元)基本吻合。
根据神农架林区商务局公告披露的数据计算,2010年神农架税收收入为6457万元。由此推算,水电税收占比高达36%。2010年林区财政总收入首次突破亿元大关,达1.1亿元,水电税收占比23.6%。
剩余的1.06亿元被林区已投入运营的86座水电站分享。每发1度电,林区水电站可赚0.2078元。大的趋势则是电站越小,成本回收越快。林区最小的水电站年发电量28万千瓦时,投资额15万元,不到三年即可收回成本。而规模最大的玉泉河一级电站,年发电量1.1213亿千瓦时,总投资2亿元。
“流进去的是水,流出来的是钱”。在神农架,水电站是名副其实的流水印钞机,给业主带来源源不断的利益,神农架林区水电站的投资方,除雇佣当地农民看管水电站以外,几乎没有其他日常维护费用。长坊电站的农民说,无大事发生,老板也不会出现。
记者调查发现,私人自筹资金投资的民营水电站一般来讲规模较小,回收成本也较快。而规模较大的水电站一般为国有,或为国有控股的股份制形式,虽然成本回收期长,但一旦渡过这个阶段,赢利能力将更加惊人。
电网公司亦从水电跃进中受益。神农架林区水电站所发电力并入湖北电网(隶属国家电网公司的华中区域公司),根据并网发电的时间不同,上网电价目前分为0.245元/千瓦时、0.35元/千瓦时和0.39元/千瓦时三个等级,而湖北当地民用电和工业用电水平约为0.57元/千瓦时和0.965元/千瓦时。即便全部按照差价最小部分计算,电网公司年收入依然高达9189万元。
谁的水电站
神农架林区小水电一事经当地媒体的曝光,引发广泛关注,这使林区政府倍感压力。面对此后纷至沓来的外地媒体,他们均选择三缄其口。
记者在宋洛乡采访过程中,偶遇湖北省水利局、林区发改委,其他政府相关部门专家组成的调查组,其中就包括林区水电局长陈光文,但面对记者就小水电一事提问,他讳莫如深,只说目前调查组正在进行调研,有结果后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神农架林区外宣办主任罗永斌也告诉《财经》记者:此事(小水电)正在清查整顿中,事情本身有历史的过程,水电开发在鄂西很普遍,且符合国家农村电气化建设政策,因此(小水电)无方向上的问题,但监管很重要。
舆论压力迫使情况发生变化。目前林区在建水电站已经全部停工,拟建水电站暂停规划,投入运行的电站将开始生态放水。
但当地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却表示,所谓的停工放水,不过是为了避避风头,“现在都盯着水电站的事情,谁敢动?很多电站都有计划,等这段时间一过,马上开工”。
记者也在宋洛乡一座处于施工期的水电站中发现,虽然修建工作已经停下,但运送石料水泥的大卡车并未撤走,前述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工程进行了一半,怎么可能停下,老板投进去的钱都打水漂了?当初招商引资的政府,怎么向人家交代?而且这电站修了一半扔在这里不管了,算什么?”
各种利益纠葛亦使得林区小水电的清理整顿工作面临多方压力。神农架发改委提供的一份名为《神农架(林区)小水电开发建设管理情况表》的文件,将截至2010年底林区全部99座小水电站(包括在建和拟建电站)的详细情况全部归纳总结。
在“项目法人”一栏中,可以清晰地看到神农架林区水电站的主要投资方分为三类:国有发电集团、中小型水电公司和私人资本。经过记者核对,99座电站中,25座电站的法人代表在林区政府和电网公司供职。
其中,神农架水利电力局前局长、现任神农架林区发改委副主任谷学芳是林区中十座水电站的项目法人,这些水电站的投资方均为神农架神发水电有限公司。
林区政协常务委员宋学伟,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必福,林区水利电力局局长陈光文、主任科员李培全,松柏镇主管水利电力的副镇长牛运辉,神农架电网公司党委委员李斯君、总工程师沈顺群等七位神农架林区政府公务员和电网公司领导共控制着16座民营或股份制电站。(见附表)
以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必福为例,其名下的水电站(私人投资,自筹资金)装机容量为1200千瓦,年发电471万千瓦时,可产生利润约为94.2万元,该电站总投资为483万元,2009年并网发电,预计五年内即可收回成本,进入赢利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三条第十四款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此外,2008年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电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见》亦明确规定,“地(市)级电网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和省级以上电网企业的电力调度人员、财务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本省(区、市)电网覆盖范围内发电企业的股权。”
账该如何算
面对水电站造成生态破坏,影响百姓生活和官员从中牟利的事实。神农架发改委在《神农架林区小水电建设管理情况调查报告》中依然认为,林区小水电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满足了农民日常生活用电”,“带动了当地农民打工收入”,“解决了就业”,“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林区宣传部也称小水电符合国家政策,“在大方向上没有问题”。
但这本水电效益账,究竟该怎么算,当地发改委和宣传部都没有解释清楚。事实是上述报告中提及的五项发展水电带来的好处中,仅最后一项“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如调查报告所述。
由于背靠葛洲坝和三峡水利枢纽,神农架并不缺电。当地农民证实,即使是小水电建起之前,神农架也从没有缺过电。1992年,为满足小水电的上网需求,林区建起了主网为110千伏的电网。该电网是宜昌电网的延续,处于湖北电网的最末端。神农架鑫星水電公司负责人告诉《财经》记者,目前林区小水电所发电量全部并入湖北电网,由电网统一调配。长坊村农民和宋洛乡的商家均向记者证实,他们平时的生活用电和商业用电都是从湖北电网中购得。
此外,通常一座1000千瓦级以下的电站只需一人负责日常维护,长坊村水电站年发电量30万千瓦时,分到受雇于电站的农民手中不到1万元,这与之前每年五六万元的打鱼收入相去甚远。
受雇于长坊电站的农民告诉《财经》记者,到邻近的襄阳、宜昌打工的同村人,“赚的钱比我多多了”,自己在这里唯一的好处就是“离家近”。
“政府卖水,企业发电,政府拿税收,企业拿利润,最后留下了满河道石头给农民!”当地农民如此表达自己的愤怒,“如果说招商引资真能给百姓带来好处,那我们欢迎,但现在情况并不是这样!”
《“十一五”全国农村电气化建设规划》指出,“农村电气化工程旨在促进农村水电快速发展,促进河流治理,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以及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同时亦指出,应该鼓励农民“以土地、劳力、材料”入股办电,电网企业和电力公司应该吸收有文化的农民。
除经济账外,政府亦未算清生态账。2007年至2008年间,由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和北京林业大学的专家学者组成的调查组,对神农架地区小水电情况进行了长达一年的调研,并撰写了《神农架林区生态补偿研究报告(论证稿)》。报告中称:“基于水电开发活动对河流生态系统及其服务功能产生破坏的成本核算,其价值约在5亿元以上,占2007年神农架林区GDP的88.8%而2007年水电总产值为7833.11万元。”
但林区政府心中另有一份账本。虽然神农架作为全国绿色首富之区,绿色GDP达236亿元,人均30万元。但2010年神农架林区GDP总量反为7.97亿元,在湖北省64个县级市中排名倒数第一,排名倒数第二的恩施州鹤峰县GDP也比神农架多1倍。
“绿色GDP不是真金白银,更无助于政绩的提升。对政府来说没有实质性的意义。”一位不愿具名的林区政府人士向《财经》记者说,“水电站对税收贡献这么大,而且靠水吃水是最简单的赚钱办法,何乐而不为呢?”
该人士亦希望记者能够充分理解地方政府的难处,“你也看到了,我们这儿的条件就是这样,大山深处,交通联络都不方便,也不可能每个乡镇都开发成旅游区,不能砍树不能打猎,能生出钱的也就是水了,我们也很无奈。”
禁伐禁猎令压顶,生态补偿迟迟未能到位,在林区决策者看来,振兴林区经济只剩下发展水电这一条路。
然而,青山常在,绿水不流。今年8月底,《财经》记者驱车进入神农架林区后发现,从松柏镇至宋洛乡长坊村短短50余公里的距离,至少有八处相同的景象——水电站引水管像巨蛇一般盘山而上,而山脚下则是干涸的河流。
当地农民称这种现象在整个神农架地区十分常见,“水电站像星星一样散落在每个地方,建到哪里,河水就在哪里断流”。这种引水式电站的建造方法是通过筑坝引水,将河流拦腰截断,引上高山,再通过筑坝,依次将水导入下游的数个电站。在整个神农架林区,引水式电站比例超过90%。
筑坝引水的工作方式如同折甘蔗一般,将河流掰成数段,造成下游河水断流。过去以打鱼为生的农民,如今没有了生活来源。他们多次到林区各级政府上访,常有激进举动。但这依然无法阻止当地电力集团、当地资本以及外地商人涌入神农架 “跑马圈河”,划分势力范围。
一份《湖北日报》的内参显示,截至2007年8月,神农架林区共有大小水电站54座。而林区发改委的报告则称,2010年底这一数据已经激增至86座,另有5座在建,6座拟建。当地媒体的最新调查则显示,目前整个林区水电站的数量已达104座(包括在建和拟建的电站)。
这个自然环境极其优越但经济条件特别落后的地区,依仗着自身丰富的水文资源踏上了“靠水吃水”的发展之路。在各自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地方政府、水电公司、电网企业、私人投资者共同编织了一张剪不断理还乱的利益之网。
分食小水电
神农架林区松柏镇宋洛乡长坊村的村民姚楚成写给当地媒体的一封举报信,引发了舆论对神农架小水电的关注。姚本人准备在长坊村长坊河下游承包鱼塘养鱼,但上游地区水电站的修建计划使他的鱼塘危在旦夕。
其他村民们也极力反对修建水电站。按照计划,电站建成后通往上游地区的公路將改道,村民将绕行五5公里。这个投资巨大的水电站工程还将炸开山体,将附近三条河流——中岭河、长坊河和洪河一起引入长坊河上游的水库,汛期到来之时,一旦水库决堤,对于下游的村民来说便是灭顶之灾。
此外,修建电站的征地补偿标准同样引发村民不满,在电站修建指挥部外墙上的告示清晰地写着:(一级)耕地:1500元/亩;旱地:1000元/亩,茶园:800元/亩;核桃树(直径40厘米以上):200元/棵。
为安抚村民的情绪,村干部,乡干部包括镇干部三番五次前来做思想工作,但一位领导情绪激动时曾称,“修电站就是招商引资,反对电站,就是反对招商引资,就是反对政策!”
这并非一时失言,而是实话实说。由林区发改委、环保局、水利局和国土资源局共同签发的一份名为《神农架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小水电建设情况的管理报告》显示,在当地100余座电站中,投资方多为国有发电企业以及来自湖北本地和外省的民营资本。
在招商引资的激进情绪鼓动下,林区已建成的86座水电站中,仅有29座通过环评,其他水电站的投资方在政府的默许下,均采取了先开工建设再补齐证件的方法。
神农架林区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0年底林区水电总发电量达51055万千瓦时。如按照当地水电平均上网电价(约0.3元/千瓦时)计算,林区水电站一年可创收约1.53亿元。
林区政府、水电投资方和受雇于水电站的农民,都是这1.53亿元的分食者。处于利益链条最末端的是看管电站的农民,他们负责电站的日常运营和监管工作,由于电站本身规模较小因此工作量并不大,报酬也相对较低。
负责看管长坊电站的农民告诉《财经》记者,每发1度电,老板付给他4分钱。由此推算,这个群体将分去2024万元,占比13%。
剩余约1.32亿元由林区政府和电站投资方瓜分。林区已建水电站需要缴纳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教育附加费和地方附加费等,约占总收入的17%,计2601万元。此数据与神农架财政局提供给媒体的数据(2010年神农架水电税收2500万元)基本吻合。
根据神农架林区商务局公告披露的数据计算,2010年神农架税收收入为6457万元。由此推算,水电税收占比高达36%。2010年林区财政总收入首次突破亿元大关,达1.1亿元,水电税收占比23.6%。
剩余的1.06亿元被林区已投入运营的86座水电站分享。每发1度电,林区水电站可赚0.2078元。大的趋势则是电站越小,成本回收越快。林区最小的水电站年发电量28万千瓦时,投资额15万元,不到三年即可收回成本。而规模最大的玉泉河一级电站,年发电量1.1213亿千瓦时,总投资2亿元。
“流进去的是水,流出来的是钱”。在神农架,水电站是名副其实的流水印钞机,给业主带来源源不断的利益,神农架林区水电站的投资方,除雇佣当地农民看管水电站以外,几乎没有其他日常维护费用。长坊电站的农民说,无大事发生,老板也不会出现。
记者调查发现,私人自筹资金投资的民营水电站一般来讲规模较小,回收成本也较快。而规模较大的水电站一般为国有,或为国有控股的股份制形式,虽然成本回收期长,但一旦渡过这个阶段,赢利能力将更加惊人。
电网公司亦从水电跃进中受益。神农架林区水电站所发电力并入湖北电网(隶属国家电网公司的华中区域公司),根据并网发电的时间不同,上网电价目前分为0.245元/千瓦时、0.35元/千瓦时和0.39元/千瓦时三个等级,而湖北当地民用电和工业用电水平约为0.57元/千瓦时和0.965元/千瓦时。即便全部按照差价最小部分计算,电网公司年收入依然高达9189万元。
谁的水电站
神农架林区小水电一事经当地媒体的曝光,引发广泛关注,这使林区政府倍感压力。面对此后纷至沓来的外地媒体,他们均选择三缄其口。
记者在宋洛乡采访过程中,偶遇湖北省水利局、林区发改委,其他政府相关部门专家组成的调查组,其中就包括林区水电局长陈光文,但面对记者就小水电一事提问,他讳莫如深,只说目前调查组正在进行调研,有结果后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神农架林区外宣办主任罗永斌也告诉《财经》记者:此事(小水电)正在清查整顿中,事情本身有历史的过程,水电开发在鄂西很普遍,且符合国家农村电气化建设政策,因此(小水电)无方向上的问题,但监管很重要。
舆论压力迫使情况发生变化。目前林区在建水电站已经全部停工,拟建水电站暂停规划,投入运行的电站将开始生态放水。
但当地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却表示,所谓的停工放水,不过是为了避避风头,“现在都盯着水电站的事情,谁敢动?很多电站都有计划,等这段时间一过,马上开工”。
记者也在宋洛乡一座处于施工期的水电站中发现,虽然修建工作已经停下,但运送石料水泥的大卡车并未撤走,前述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工程进行了一半,怎么可能停下,老板投进去的钱都打水漂了?当初招商引资的政府,怎么向人家交代?而且这电站修了一半扔在这里不管了,算什么?”
各种利益纠葛亦使得林区小水电的清理整顿工作面临多方压力。神农架发改委提供的一份名为《神农架(林区)小水电开发建设管理情况表》的文件,将截至2010年底林区全部99座小水电站(包括在建和拟建电站)的详细情况全部归纳总结。
在“项目法人”一栏中,可以清晰地看到神农架林区水电站的主要投资方分为三类:国有发电集团、中小型水电公司和私人资本。经过记者核对,99座电站中,25座电站的法人代表在林区政府和电网公司供职。
其中,神农架水利电力局前局长、现任神农架林区发改委副主任谷学芳是林区中十座水电站的项目法人,这些水电站的投资方均为神农架神发水电有限公司。
林区政协常务委员宋学伟,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必福,林区水利电力局局长陈光文、主任科员李培全,松柏镇主管水利电力的副镇长牛运辉,神农架电网公司党委委员李斯君、总工程师沈顺群等七位神农架林区政府公务员和电网公司领导共控制着16座民营或股份制电站。(见附表)
以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必福为例,其名下的水电站(私人投资,自筹资金)装机容量为1200千瓦,年发电471万千瓦时,可产生利润约为94.2万元,该电站总投资为483万元,2009年并网发电,预计五年内即可收回成本,进入赢利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三条第十四款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此外,2008年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电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见》亦明确规定,“地(市)级电网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和省级以上电网企业的电力调度人员、财务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本省(区、市)电网覆盖范围内发电企业的股权。”
账该如何算
面对水电站造成生态破坏,影响百姓生活和官员从中牟利的事实。神农架发改委在《神农架林区小水电建设管理情况调查报告》中依然认为,林区小水电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满足了农民日常生活用电”,“带动了当地农民打工收入”,“解决了就业”,“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林区宣传部也称小水电符合国家政策,“在大方向上没有问题”。
但这本水电效益账,究竟该怎么算,当地发改委和宣传部都没有解释清楚。事实是上述报告中提及的五项发展水电带来的好处中,仅最后一项“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如调查报告所述。
由于背靠葛洲坝和三峡水利枢纽,神农架并不缺电。当地农民证实,即使是小水电建起之前,神农架也从没有缺过电。1992年,为满足小水电的上网需求,林区建起了主网为110千伏的电网。该电网是宜昌电网的延续,处于湖北电网的最末端。神农架鑫星水電公司负责人告诉《财经》记者,目前林区小水电所发电量全部并入湖北电网,由电网统一调配。长坊村农民和宋洛乡的商家均向记者证实,他们平时的生活用电和商业用电都是从湖北电网中购得。
此外,通常一座1000千瓦级以下的电站只需一人负责日常维护,长坊村水电站年发电量30万千瓦时,分到受雇于电站的农民手中不到1万元,这与之前每年五六万元的打鱼收入相去甚远。
受雇于长坊电站的农民告诉《财经》记者,到邻近的襄阳、宜昌打工的同村人,“赚的钱比我多多了”,自己在这里唯一的好处就是“离家近”。
“政府卖水,企业发电,政府拿税收,企业拿利润,最后留下了满河道石头给农民!”当地农民如此表达自己的愤怒,“如果说招商引资真能给百姓带来好处,那我们欢迎,但现在情况并不是这样!”
《“十一五”全国农村电气化建设规划》指出,“农村电气化工程旨在促进农村水电快速发展,促进河流治理,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以及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同时亦指出,应该鼓励农民“以土地、劳力、材料”入股办电,电网企业和电力公司应该吸收有文化的农民。
除经济账外,政府亦未算清生态账。2007年至2008年间,由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和北京林业大学的专家学者组成的调查组,对神农架地区小水电情况进行了长达一年的调研,并撰写了《神农架林区生态补偿研究报告(论证稿)》。报告中称:“基于水电开发活动对河流生态系统及其服务功能产生破坏的成本核算,其价值约在5亿元以上,占2007年神农架林区GDP的88.8%而2007年水电总产值为7833.11万元。”
但林区政府心中另有一份账本。虽然神农架作为全国绿色首富之区,绿色GDP达236亿元,人均30万元。但2010年神农架林区GDP总量反为7.97亿元,在湖北省64个县级市中排名倒数第一,排名倒数第二的恩施州鹤峰县GDP也比神农架多1倍。
“绿色GDP不是真金白银,更无助于政绩的提升。对政府来说没有实质性的意义。”一位不愿具名的林区政府人士向《财经》记者说,“水电站对税收贡献这么大,而且靠水吃水是最简单的赚钱办法,何乐而不为呢?”
该人士亦希望记者能够充分理解地方政府的难处,“你也看到了,我们这儿的条件就是这样,大山深处,交通联络都不方便,也不可能每个乡镇都开发成旅游区,不能砍树不能打猎,能生出钱的也就是水了,我们也很无奈。”
禁伐禁猎令压顶,生态补偿迟迟未能到位,在林区决策者看来,振兴林区经济只剩下发展水电这一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