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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纪检监察干部,司法部监察局纪检二室主任(副厅级)林建东本负责全国司法考试舞弊行为的查处工作,然而他为了还“人情”,不惜将全国司法考试试题偷出来送人、牟利……
2008年12月23日上午,备受关注的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司法部纪检组、监察局二室原主任林建东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及受贿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此案由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交由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杭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吴春莲、杭州市中级法院院长翁钢粮分别亲自担任此案第一公诉人和审判长,可见这起案件的敏感及重要性。
泄密还情售“奇货”
这件案子最初的导火线,源自深圳的一个考生——石玉丹。石玉丹现年27岁,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而后出国留学。留学回来后,父母对她期望很大,希望她能够有所作为。可是,要想在司法界有作为,就必须先通过司法考试。众所周知,国家司法考试是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执业资格考试,任何人初任这三种职位,都必须先通过司法考试。该考试以其难度高、题量大、竞争性强和通过率极低,被称为“天下第一考”。石玉丹先后两次参加司法考试,都未能通过。
石玉丹碰了壁,这可急坏了她的父母。其父石某原系部队军官,后来转业到地方,担任深圳某医院的党委书记,与前妻离异后,又与深圳法制报的李某结了婚。这个李某原先曾在司法部工作过一段时间,在公关方面颇有能耐。
李某想到了她在司法部的老熟人——林建东。不久前,林建东为了他儿子的事找过李某,李某将这事托付给丈夫石某,最终才将事情办成。
林建东的那件事,就是帮他那不争气的儿子考军校。李某凭着石某在部队里的老关系,帮助打招呼,最后让林的儿子考入了军校。
这回,当李某向林建东提出要在司法考试方面帮助石某女儿石玉丹“辅导”一下时,林建东立即兴奋起来,觉得这是个为朋友“还情”的好机会,在电话里立即表示“看机会”,有可能的话会尽力帮忙的。
林建东年近五十,原系司法部某副部级领导的秘书,后来任为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司法部纪检组、监察局二室主任。另外,由于国家司法考试事关重大,为了加强对司法考试的监督管理,司法部特地派出纪检组、监察局参与监督,林建东负责全国司法考试中舞弊行为的查处工作。
2007年7月25日至8月9日,林建东受指派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命题的现场监督工作。他在获取了存放在试卷密码箱的密码后,私下用该密码打开了自己负责监管的密码箱,摘抄了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校对稿和过程稿)一至四卷的大部分试题和答案。
2007年9月6日,离当年司法考试尚有9天的时候,林建东找了个机会到深圳“出差”,于9月6日、8日两天,在深圳博林诺福特酒店客房内,分两次将当时还是绝密的2007年司法考试相关题目及答案,以口述的方式泄露给石玉丹,再由石当场记录下来。
林建东在还了“人情”后,觉得“奇货”可居,手里攒着这价值不菲的“宝贝”,不让它发挥点作用,产生点“利润”,委实可惜。于是,贪念由此而生,他自己也想做点“小生意”,弄笔“小财”发发。
这个时候,他想到了两个“小朋友”,一个是江苏海门的张某,一个是江苏宝应的王某。
张某系江苏海门市人民法院研究室书记员,于2007年8月经人介绍认识了林建东。在得知她准备参加当年全国司法考试后,林建东留下了她的电话号码。9月8日晚,在将考题及答案透露给了石玉丹后,林建东便在同一酒店“接见”张某,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论述题等在内的2007年司法考试主观题和部分客观题泄露给了她。事后,张某将1万元钱存入林建东的卡内。9月12日左右,在张某的要求下,林建东又将行政法试题和答案通过传真泄露给了张某。
在与张某的交易完成后,林建东还想再赚一笔,于是又想到了江苏省宝应县国法法律服务所主任王某。王某已经是法律事务所主任了,可还没有通过司法考试,这让他很丢脸,也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在认识林建东后,很希望他能够帮忙。9月12日下午,林建东向王某泄露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论述题等在内的2007年司法考试主观题和部分客观题的内容。王某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后,于当年12月31日专程到北京送给林建东3万元。
痴情女奉献绝密惹祸端
林建东涉及的司法考试泄密案,就好比是一部传奇小说,一环扣一环,环环险奇。接下来的一环,就要讲到石玉丹与李晓亮的爱情故事。
石玉丹与李晓亮本是同学关系,曾经在北京一起学法律。两人恋爱的事被石玉丹父母知道后,遭到了无情的反对。石父严厉要求女儿与家境一般的李晓亮断绝关系。
可是,他们私底下仍旧常有联系,正因为这个藕断丝连的旧情关系,给林建东带来了牢狱之灾。
石玉丹把好不容易搞到手的这个绝密资料转手奉献给了特意从北京赶来的前男友李晓亮。
单纯的石玉丹还特意叮嘱李晓亮,绝对不能把资料再交给别人。石玉丹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李晓亮欺骗了她,这年他根本就没有报名参加司法考试。之所以要骗她,是想捞笔好处。在他得知石可能会拥有试题及答案后,便将这一消息告知了他在北京合租一屋的室友于树泉。于树泉是一名专业枪手,经常替人家考试,从中获取报酬。当他从李晓亮口中得知这一消息后,觉得发财的机会到了,于是,要求李提供给他用来出售卖钱。为了提高李的积极性,于对李承诺:“事成后,送你一辆10万元的汽车,或者等价的现金!”就这样,李晓亮到了北京后的第二天即9月11日,就把到手的2007年司法考试第一卷至第三卷试题与答案交给了于树泉。
于树泉在李晓亮从北京去深圳之前,就早早地向那些考生放出风声,“司法考试准确试题和答案,1万至7万元一套”。
9月12日,于树泉又指派同伙刘振华,专门从北京赶赴浙江宁波,帮助考生柏伟(另案处理)等人传递答案、收取赃款并监督其复习。9月14日晚至16日中午,于树泉在北京通过QQ传输、复印后分发等方式,将从李晓亮处获得的2007年司法考试试题与答案,以每套1万到7万元不等的价格,贩卖给北京、浙江宁波、浙江金华、山西临汾、河北唐山等地20余名考生,非法获利数十万元。
9月15日,刘振华分两次在宁波一考场外,通过对讲机等通讯设备向参加考试的柏伟等人宣读该试题与答案。
事后,据查,该答案涉及试题220道,前3卷占总题量的73.3%,平均答对率为92.4%。
经浙江省保密局鉴定,涉案的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共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7项,保密期限截至司法考试各卷试题启用之前。
临场怪异牵出“幕后高手”
2007年9月16日,是当年司法考试的最后一天。考试铃声早已响过,但是宁波某考点的一个女考生,仍然在翻阅着手中的复习资料,迟迟没进考场。这一行为,引起了监考老师的注意:司法考试难度大、题量大,历年来,考生总是早早地进入考场,争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可她为什么跚跚来迟,而且还在翻看资料?
好心的监考老师立即上去提醒,这时,她才慌张地把资料放在考场外的课桌抽屉,走进考场。
好奇的监考老师从桌子抽屉里找出那些材料一看,顿时惊呆了——上面写的内容,竟然和拿到手中的考卷的试题惊人相似。
监考老师当即报警。考试结束后,考生被带进了办公室。
情况上报后,经有关部门核查,该资料和司法考题、答案基本一致。这名叫谢静波的女生随后交代了作弊经过。宁波海曙区检察院侦查发现,与谢有同样资料的还有该考点考生张敏、柏伟;考试当天,提供资料的卖家还在考场外利用对讲机为他们报答案。3位考生约定事成后支付对方12万元。
因谢静波作弊被发现,刘振华、于树泉、李晓亮、石玉丹等4人相继被抓获。
2008年7月10日下午,宁波海曙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司法考试泄题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判处石玉丹有期徒刑3年、李晓亮有期徒刑3年6个月、于树泉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刘振华有期徒刑1年。
在上述人员被检察机关查处的同时,一场全国性的调查也迅速展开。在北京、宁波、金华、临汾、唐山等地,共有20余名考生卷入该案。谢静波等人的落网,牵出了于树泉及其众多“上线”。
贩卖国家机密的“幕后高人”也逐渐浮出水面,其源头,竟然是国家司法部负责考试监督工作的副厅级官员林建东!
编辑 王 春
2008年12月23日上午,备受关注的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司法部纪检组、监察局二室原主任林建东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及受贿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此案由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交由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杭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吴春莲、杭州市中级法院院长翁钢粮分别亲自担任此案第一公诉人和审判长,可见这起案件的敏感及重要性。
泄密还情售“奇货”
这件案子最初的导火线,源自深圳的一个考生——石玉丹。石玉丹现年27岁,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而后出国留学。留学回来后,父母对她期望很大,希望她能够有所作为。可是,要想在司法界有作为,就必须先通过司法考试。众所周知,国家司法考试是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执业资格考试,任何人初任这三种职位,都必须先通过司法考试。该考试以其难度高、题量大、竞争性强和通过率极低,被称为“天下第一考”。石玉丹先后两次参加司法考试,都未能通过。
石玉丹碰了壁,这可急坏了她的父母。其父石某原系部队军官,后来转业到地方,担任深圳某医院的党委书记,与前妻离异后,又与深圳法制报的李某结了婚。这个李某原先曾在司法部工作过一段时间,在公关方面颇有能耐。
李某想到了她在司法部的老熟人——林建东。不久前,林建东为了他儿子的事找过李某,李某将这事托付给丈夫石某,最终才将事情办成。
林建东的那件事,就是帮他那不争气的儿子考军校。李某凭着石某在部队里的老关系,帮助打招呼,最后让林的儿子考入了军校。
这回,当李某向林建东提出要在司法考试方面帮助石某女儿石玉丹“辅导”一下时,林建东立即兴奋起来,觉得这是个为朋友“还情”的好机会,在电话里立即表示“看机会”,有可能的话会尽力帮忙的。
林建东年近五十,原系司法部某副部级领导的秘书,后来任为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司法部纪检组、监察局二室主任。另外,由于国家司法考试事关重大,为了加强对司法考试的监督管理,司法部特地派出纪检组、监察局参与监督,林建东负责全国司法考试中舞弊行为的查处工作。
2007年7月25日至8月9日,林建东受指派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命题的现场监督工作。他在获取了存放在试卷密码箱的密码后,私下用该密码打开了自己负责监管的密码箱,摘抄了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校对稿和过程稿)一至四卷的大部分试题和答案。
2007年9月6日,离当年司法考试尚有9天的时候,林建东找了个机会到深圳“出差”,于9月6日、8日两天,在深圳博林诺福特酒店客房内,分两次将当时还是绝密的2007年司法考试相关题目及答案,以口述的方式泄露给石玉丹,再由石当场记录下来。
林建东在还了“人情”后,觉得“奇货”可居,手里攒着这价值不菲的“宝贝”,不让它发挥点作用,产生点“利润”,委实可惜。于是,贪念由此而生,他自己也想做点“小生意”,弄笔“小财”发发。
这个时候,他想到了两个“小朋友”,一个是江苏海门的张某,一个是江苏宝应的王某。
张某系江苏海门市人民法院研究室书记员,于2007年8月经人介绍认识了林建东。在得知她准备参加当年全国司法考试后,林建东留下了她的电话号码。9月8日晚,在将考题及答案透露给了石玉丹后,林建东便在同一酒店“接见”张某,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论述题等在内的2007年司法考试主观题和部分客观题泄露给了她。事后,张某将1万元钱存入林建东的卡内。9月12日左右,在张某的要求下,林建东又将行政法试题和答案通过传真泄露给了张某。
在与张某的交易完成后,林建东还想再赚一笔,于是又想到了江苏省宝应县国法法律服务所主任王某。王某已经是法律事务所主任了,可还没有通过司法考试,这让他很丢脸,也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在认识林建东后,很希望他能够帮忙。9月12日下午,林建东向王某泄露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论述题等在内的2007年司法考试主观题和部分客观题的内容。王某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后,于当年12月31日专程到北京送给林建东3万元。
痴情女奉献绝密惹祸端
林建东涉及的司法考试泄密案,就好比是一部传奇小说,一环扣一环,环环险奇。接下来的一环,就要讲到石玉丹与李晓亮的爱情故事。
石玉丹与李晓亮本是同学关系,曾经在北京一起学法律。两人恋爱的事被石玉丹父母知道后,遭到了无情的反对。石父严厉要求女儿与家境一般的李晓亮断绝关系。
可是,他们私底下仍旧常有联系,正因为这个藕断丝连的旧情关系,给林建东带来了牢狱之灾。
石玉丹把好不容易搞到手的这个绝密资料转手奉献给了特意从北京赶来的前男友李晓亮。
单纯的石玉丹还特意叮嘱李晓亮,绝对不能把资料再交给别人。石玉丹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李晓亮欺骗了她,这年他根本就没有报名参加司法考试。之所以要骗她,是想捞笔好处。在他得知石可能会拥有试题及答案后,便将这一消息告知了他在北京合租一屋的室友于树泉。于树泉是一名专业枪手,经常替人家考试,从中获取报酬。当他从李晓亮口中得知这一消息后,觉得发财的机会到了,于是,要求李提供给他用来出售卖钱。为了提高李的积极性,于对李承诺:“事成后,送你一辆10万元的汽车,或者等价的现金!”就这样,李晓亮到了北京后的第二天即9月11日,就把到手的2007年司法考试第一卷至第三卷试题与答案交给了于树泉。
于树泉在李晓亮从北京去深圳之前,就早早地向那些考生放出风声,“司法考试准确试题和答案,1万至7万元一套”。
9月12日,于树泉又指派同伙刘振华,专门从北京赶赴浙江宁波,帮助考生柏伟(另案处理)等人传递答案、收取赃款并监督其复习。9月14日晚至16日中午,于树泉在北京通过QQ传输、复印后分发等方式,将从李晓亮处获得的2007年司法考试试题与答案,以每套1万到7万元不等的价格,贩卖给北京、浙江宁波、浙江金华、山西临汾、河北唐山等地20余名考生,非法获利数十万元。
9月15日,刘振华分两次在宁波一考场外,通过对讲机等通讯设备向参加考试的柏伟等人宣读该试题与答案。
事后,据查,该答案涉及试题220道,前3卷占总题量的73.3%,平均答对率为92.4%。
经浙江省保密局鉴定,涉案的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共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7项,保密期限截至司法考试各卷试题启用之前。
临场怪异牵出“幕后高手”
2007年9月16日,是当年司法考试的最后一天。考试铃声早已响过,但是宁波某考点的一个女考生,仍然在翻阅着手中的复习资料,迟迟没进考场。这一行为,引起了监考老师的注意:司法考试难度大、题量大,历年来,考生总是早早地进入考场,争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可她为什么跚跚来迟,而且还在翻看资料?
好心的监考老师立即上去提醒,这时,她才慌张地把资料放在考场外的课桌抽屉,走进考场。
好奇的监考老师从桌子抽屉里找出那些材料一看,顿时惊呆了——上面写的内容,竟然和拿到手中的考卷的试题惊人相似。
监考老师当即报警。考试结束后,考生被带进了办公室。
情况上报后,经有关部门核查,该资料和司法考题、答案基本一致。这名叫谢静波的女生随后交代了作弊经过。宁波海曙区检察院侦查发现,与谢有同样资料的还有该考点考生张敏、柏伟;考试当天,提供资料的卖家还在考场外利用对讲机为他们报答案。3位考生约定事成后支付对方12万元。
因谢静波作弊被发现,刘振华、于树泉、李晓亮、石玉丹等4人相继被抓获。
2008年7月10日下午,宁波海曙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司法考试泄题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判处石玉丹有期徒刑3年、李晓亮有期徒刑3年6个月、于树泉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刘振华有期徒刑1年。
在上述人员被检察机关查处的同时,一场全国性的调查也迅速展开。在北京、宁波、金华、临汾、唐山等地,共有20余名考生卷入该案。谢静波等人的落网,牵出了于树泉及其众多“上线”。
贩卖国家机密的“幕后高人”也逐渐浮出水面,其源头,竟然是国家司法部负责考试监督工作的副厅级官员林建东!
编辑 王 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