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楷模
人社部在全国技工院校开展学习第二批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活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十部委《关于开展学习第二批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先进事迹活动的通知》精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决定在全国技工院校开展学习第二批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活动,并印发了《关于在全国技工院校开展学习第二批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活动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好本地区技工院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第二批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活动,充分发挥楷模的示范带头作用,大力营造技能成才的良好氛围;各地要认真落实《关于印发技工院校公共课设置方案和德育等4门公共课课程标准的函》(人社职司便函〔2010〕15号)精神,技工院校在德育课教学中要开设学习高技能人才楷模专题教育课程,确保教学时间不少于10学时,并通过学习楷模先进事迹等活动,寓楷模学习于德育教学之中,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广大青年劳动者走技能成才之路;各地要充分动员、组织技工院校学生参加部有关单位组织的学习楷模答题竞赛和德育课教师参加教学方案设计竞赛,推动学习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本次学习竞赛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组织动员阶段(4月)、活动开展阶段(5~10月)、总结交流阶段(11~12月)。竞赛活动材料的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后,人社部教材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阅,确定竞赛活动获奖学生、获奖教学方案及学校组织奖、地区组织奖名单。人社部教材办公室将在适当时间组织召开技工院校德育教学暨高技能人才楷模学习座谈会,并邀请楷模到会作报告。
大赛
“劳动社杯”全国技工院校教学大赛于4~12月举办
为进一步提高技工院校相关专业及课程教师的教学水平,增进教师的交流,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材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举办“劳动社杯”全国技工院校语文教学大赛的通知》和《关于举办“劳动社杯”技工院校机械类专业基础课示范课比赛和数控加工专业课多媒体仿真课件比赛的通知》。
据悉,语文教学大赛将于4~10月举办,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大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颁发的《技工院校语文课课程标准(2010)》,以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配套教材《语文(第五版 上册)》和《语文(第五版 下册)——应用文写作》为教学载体。初赛阶段(4~6月)由技工院校语文教师从上册、下册教材篇目中各选1篇,分别撰写说课稿并提交说课稿,各地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决赛阶段(7~10月)由参加现场决赛的教师根据本人下册说课稿制作并报送教学示范课录像;根据上册说课稿准备15分钟的现场说课,说课成绩由专家现场打分。现场决赛总成绩由说课稿、现场说课、教学示范课录像三部分构成,现场决赛将于10月下旬举行。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以及地区优秀组织奖。
机械类专业基础课示范课比赛和数控加工专业课多媒体仿真课件比赛将于4~12月举办。比赛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技工学校机械类专业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2008)》《技工学校数控加工专业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2006)》,使用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配套教材进行教学,教师选取相关章节录制1学时的课堂教学录像参加机械类专业基础课示范课比赛,或制作不少于1章内容的多媒体仿真课件参加数控加工专业课多媒体仿真课件比赛。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31日,示范课录像及多媒体仿真课件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人社部教材办将于11~12月组织专家对参赛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邀请部分获奖者参加现场颁奖仪式及观摩会。两项比赛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
突破
北京市朝阳区高技能人才培养突破身份限制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150名优秀中青年高技能人才获政府表彰。这150名高技能人才来自辖区16家用人单位,年龄在45岁以下,全部取得了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为促进朝阳区十二五期间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单位培训人才的积极性,今年1月1日起,朝阳区开始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管理办法,新政策实现了“一个突破,三个调整”。
“一个突破”是突破身份限制,凡是在朝阳区办理税务登记的用人单位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其身份不再限制在本区户籍,无论是本市或者外埠城乡劳动力,均可以享受高技能人才培训经费补助。
“三个调整”即:一是调整了补贴标准,高级工和技师的补贴标准分别由人均900元、1000元调整为人均1200元和1500元;二是调整了补贴对象,高级工培训补贴对象由原来补贴给培训机构调整为补贴给区域内用人单位;三是调整了培训补贴工种,由每年发布培训工种调整为按照《北京市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的职业(工种)执行。
人社部在全国技工院校开展学习第二批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活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十部委《关于开展学习第二批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先进事迹活动的通知》精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决定在全国技工院校开展学习第二批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活动,并印发了《关于在全国技工院校开展学习第二批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活动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好本地区技工院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第二批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活动,充分发挥楷模的示范带头作用,大力营造技能成才的良好氛围;各地要认真落实《关于印发技工院校公共课设置方案和德育等4门公共课课程标准的函》(人社职司便函〔2010〕15号)精神,技工院校在德育课教学中要开设学习高技能人才楷模专题教育课程,确保教学时间不少于10学时,并通过学习楷模先进事迹等活动,寓楷模学习于德育教学之中,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广大青年劳动者走技能成才之路;各地要充分动员、组织技工院校学生参加部有关单位组织的学习楷模答题竞赛和德育课教师参加教学方案设计竞赛,推动学习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本次学习竞赛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组织动员阶段(4月)、活动开展阶段(5~10月)、总结交流阶段(11~12月)。竞赛活动材料的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后,人社部教材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阅,确定竞赛活动获奖学生、获奖教学方案及学校组织奖、地区组织奖名单。人社部教材办公室将在适当时间组织召开技工院校德育教学暨高技能人才楷模学习座谈会,并邀请楷模到会作报告。
大赛
“劳动社杯”全国技工院校教学大赛于4~12月举办
为进一步提高技工院校相关专业及课程教师的教学水平,增进教师的交流,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材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举办“劳动社杯”全国技工院校语文教学大赛的通知》和《关于举办“劳动社杯”技工院校机械类专业基础课示范课比赛和数控加工专业课多媒体仿真课件比赛的通知》。
据悉,语文教学大赛将于4~10月举办,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大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颁发的《技工院校语文课课程标准(2010)》,以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配套教材《语文(第五版 上册)》和《语文(第五版 下册)——应用文写作》为教学载体。初赛阶段(4~6月)由技工院校语文教师从上册、下册教材篇目中各选1篇,分别撰写说课稿并提交说课稿,各地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决赛阶段(7~10月)由参加现场决赛的教师根据本人下册说课稿制作并报送教学示范课录像;根据上册说课稿准备15分钟的现场说课,说课成绩由专家现场打分。现场决赛总成绩由说课稿、现场说课、教学示范课录像三部分构成,现场决赛将于10月下旬举行。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以及地区优秀组织奖。
机械类专业基础课示范课比赛和数控加工专业课多媒体仿真课件比赛将于4~12月举办。比赛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技工学校机械类专业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2008)》《技工学校数控加工专业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2006)》,使用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配套教材进行教学,教师选取相关章节录制1学时的课堂教学录像参加机械类专业基础课示范课比赛,或制作不少于1章内容的多媒体仿真课件参加数控加工专业课多媒体仿真课件比赛。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31日,示范课录像及多媒体仿真课件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人社部教材办将于11~12月组织专家对参赛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邀请部分获奖者参加现场颁奖仪式及观摩会。两项比赛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
突破
北京市朝阳区高技能人才培养突破身份限制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150名优秀中青年高技能人才获政府表彰。这150名高技能人才来自辖区16家用人单位,年龄在45岁以下,全部取得了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为促进朝阳区十二五期间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单位培训人才的积极性,今年1月1日起,朝阳区开始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管理办法,新政策实现了“一个突破,三个调整”。
“一个突破”是突破身份限制,凡是在朝阳区办理税务登记的用人单位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其身份不再限制在本区户籍,无论是本市或者外埠城乡劳动力,均可以享受高技能人才培训经费补助。
“三个调整”即:一是调整了补贴标准,高级工和技师的补贴标准分别由人均900元、1000元调整为人均1200元和1500元;二是调整了补贴对象,高级工培训补贴对象由原来补贴给培训机构调整为补贴给区域内用人单位;三是调整了培训补贴工种,由每年发布培训工种调整为按照《北京市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的职业(工种)执行。